再写完一章就二更。
第七章
林公子揽着个妖娆俊俏的妞儿,正百无聊赖听靶场教官介绍枪支种类,使用方法。他本来对这些毫无兴趣,身边这个刚得手的新欢偏要来长长见识,以便和她那帮小闺蜜有些与众不同的新鲜谈资。他正宠在兴头上,便带她到这儿消遣。不想一抬头,竟看见了闻三爷。
他甩开新欢,惊喜地上前打招呼:“真是巧了,在这儿碰见您。您也来玩枪?”
闻三爷淡淡应了。林公子看见他身边的叶云墨,有点儿讶异:“这不是天下春那个小美人儿吗?”又见到他脸上的刀疤,“哟,怎么还破了相了?不听话被教训了?三爷,不是我说,这小美人儿虽然好看,可脸都这样了您还带着,多辱没身份哪。您要是喜好这款,老弟我帮您物色物色,一定给您找个顶尖儿的!”
闻三爷听他说得四六不着,叶云墨的脸色也越听越沉,便随口应付了几句,推脱有事,带着叶云墨走了。
他们上了车,叶云墨问:“你怕不怕得罪他爹?”
闻三爷说:“不能说怕不怕,是我为什么要得罪他爹。”他饶有兴致地明知故问:“怎么了?”
叶云墨淡淡道:“不怎么,我就是恶心他。”
闻三爷大笑,亲昵地捏他脸:“不错,有点儿妖颜惑主的范儿。”他往后座一靠:“我帮你收拾他,你有什么交换条件?”
叶云墨不耐烦道:“没有,爱帮不帮。”
他人都已经任他摆布予取予求,还假惺惺谈什么交换条件,多虚伪。
“帮,当然帮。”闻三爷调侃他:“我等着爱妃哪天把朕的后宫给搅和黄了,那才够劲儿呢。”
叶云墨哼了一声,扭头盯着车窗外,不再说话。
自那以后,闻三爷似乎打定主意要讨好他这位“奸妃”。一天早上叶云墨刚醒,睡眼惺忪地下了楼,就看见闻三爷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幅装裱好的画框抬了进来。
叶云墨问:“什么东西?”
闻三爷意气风发地说:“你不是喜欢字画?过来瞧瞧。”
叶云墨抬眼瞧着,是幅书法作品,临的《天发神谶碑》碑文,款印是清朝的东洲居士何绍基。
他仔细看了一会儿,问:“哪儿来的?”
闻三爷说:“拍卖行,三百多万拍回来的。”
叶云墨笑:“字写得不错,可惜不是何绍基的真迹。恭喜三爷,三百万打了个水漂。”
闻三爷挑眉:“哦?愿闻其详。”
叶云墨沉吟片刻,说:“东洲居士喜欢临碑帖,一生中临贴无数。他执笔的方法很独特,叫回腕法。”叶云墨比了一个姿势:“像这样,手往里扣,手指对着胸口拿笔。”
闻三爷皱眉:“看着好别扭。说句不好听的——像脑血栓后遗症患者在写字。”
叶云墨被他的比喻逗笑了,“是有那么点儿意思,不过本来业界对这种执笔法也是褒贬不一的。实际上,除了他,也没人用得好这种笔法,这就使他的字非常难学。业界对他的字有这样的评价:凝结涩拙,微颤遒劲。”他看了闻三爷一眼,忍俊道:“通俗点,你就按照你自己理解的,脑血栓后遗症患者,写字不太稳。”
闻三爷了然:“就是,这么拿笔,能写的稳当才怪。”
“不过那只是表面。”叶云墨说:“就像外行看了会说毕加索是儿童画,但真正的儿童画却无法达到毕加索的高度一样。东洲居士是真正的书法大家,大他的字,没点功底和勇气可不行。”
他指着闻三爷买的那一副:“这个碑文本身的雄奇苍劲倒和东洲居士的笔法相和,但这幅字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几个字比较难,写得过于谨慎工整了,有楷书的笔调混在里面;这几个字又太放,拙稚太过,把毕加索学成了儿童画——显然,临帖之人并没有将这种笔法掌握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还有一点,”叶云墨灿然一笑,修长白`皙的指尖点着纸上的收藏印:“这是篇横幅,这个钤印却落在上款,十有八九是后来伪造的。”
闻三爷欣赏地拍手:“小墨真是厉害,这么年轻就抢了那些老家伙的饭碗。该说是家学渊源?还是天赋超群?”
叶云墨淡然道:“这种程度的西贝货,稍微有点儿功底的都看得出——拍卖行那种地方,鱼龙混杂,真真假假,水深得很。三爷没经验,被骗了也不稀罕。”
“是小墨太谦虚了,至少我找的人看不出来。”闻三爷遭受一大笔损失,反而一脸得意之情,似乎那打了水漂的三百多万压根和他没关系。他对搬字的人说:“拿去撕了,别脏了小墨的眼。”叶云墨连忙阻止:“你三百万买的,就听个响?”
“能买小墨这么多话,还笑了好几次,这三百万花的值当。”
叶云墨愕然:这人真当他是妲己褒姒了?还是贾公子的晴雯丫头,听着撕扇子声儿取笑?
“随你。”叶云墨想,这东西流出去也会害了更多人,不如就折在他手里,反正有钱任性。
“我的颜料买了吗?”
闻三爷说:“买回来了,给你放在画室的书桌上。”
叶云墨点点头,去吃早餐。闻三爷也随他一起坐了,端起粥喝了一口。然后说:“你对字画这么有研究,不能学以致用太可惜了。给你开个画廊怎么样?”
叶云墨正在剥鸡蛋的手顿了一下,若无其事地继续:“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好。有金主养着,万事不操心,要什么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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