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承的。那“喂”为了邀功,杀孽太重,早就成了人人恨不得手刃的魔头。受他连累,我东躲西藏,吃了不少苦头,加之没爹没娘,对自己的来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竟成了来历不明的黑户。
我整日在城里鬼混,什么三教九流,地痞流氓,赌场,勾栏里头的,什么该认识的不该认识的人,我一概都认识。
我还知道,只要你把自己变成一坨屎,就没人敢从你头上踩过。
我做了两年的刀手,杀了不少狗官,可是风险实在太大了,大概是报应,中间人接连死了好几个,成了圈里有名的丧门星,从此没人敢找我做生意。没有生意,就没有饭吃,瓦灶绳床,家徒四壁,连老鼠都被饿得骨瘦如柴,有气无力的。我当过柴夫,干过猎户,当过打手,也做过赌徒和嫖客,无奈总是不顺,到现在也没个安身处。这年头想做人的实在太少,满大街晃荡着两条腿四处乱走的,不过些披着良皮的野兽罢了……
回过神,最后看了一眼青紫色的变换天宇,背过阵阵拍打而来的风浪。日暮了,整个城池如笼罩在绛纱的薄梦中。香衣鬓影,十里长街,一派繁华天地。
——捏着兜里的碎银,寻思着下午得来的消息,我哼着歌慢悠悠地往回走。
近年来,官府管制渐松,民间商贸盛行,不少胆子大的便乘势做起了海上生意。听说南洋那头有不少稀奇玩意,我打算弄一批海货前去倒卖。同行被我称为“大哥”的那人知道我功夫很好,便慷慨予了我三两,图个沿途照应。
东市这头比不得西市热闹,戌时一过,行人渐少,灯火阑珊。穿过夜风,来到一处酒铺,方掀开帘子,我便注意到一个人。
这人莫约十六七岁年纪,跟周围人都不太一样,穿的是金蚕丝,踏的是银缕靴,头上扎着羊脂白的玲珑坠子,腰上嵌着翡翠绿的乌木剑鞘,一看便是头落单肥羊。周围已经有好几人盯上他,可他浑然不觉。
“小哥,周围没位置了,介意我跟你凑一桌吗,算是交个朋友好了?”我嬉皮笑脸地坐到他面前。那少爷皱着眉,很勉强的点了一下头。我叫来两个大碗,斟满后推到他面前,自己则主动拿起另一碗一饮而尽。
夜深人稀,连旁若无人的话音,也会显得清寂。但酒是个好东西,能降低人的警惕心,能壮胆,能兴怀。几杯酒下肚,话匣子就开了。从一开始我主动找他说话,到后来他碎碎叨叨的说,我只漫不经心地应付着。
呵……说起来无非是少年心性,跟家里人闹了矛盾,一气之下便要离家出走。
我大笑,赞赏这兄弟乃是真正的性情中人,行事颇有我辈豪侠之风。他眼睛一亮,越发把我当做知己,不多时已把家底曝了个精光。
夜色浓郁,正是魍魉横行之时,乘着微微的醉意离开酒肆,依依惜别,我叮嘱他小心,尤其是注意玉佩、钱袋等什物。他拱手道谢,带着一身酒气摇晃转身。我笑了笑,手里不知何时已经多了袋沉甸甸的银子。
本以为这么就算完了。哪知第二天早上又看到了他。
他打着赤膊,与东市一家当铺掌柜激烈争论着什么,看到我就像看到了救星。我由着他将我拉到一边,说起昨晚分别后的事,咬牙切齿的。
原来他独自回去的路上,被人敲了闷棍,一身金银饰物不见了不说,连鞋子都被扒掉半只,他虽腹中空空难耐,却不愿寻找亲朋帮忙,只好灰头土脸地把贴身衣服拿去典当。这掌柜欺他不知市情,刻意压价,又含沙射影冷嘲热讽云云。大少爷哪里见过这等阵仗,不多时便败下阵来,几欲跳脚。
“才三两银子啊……简直亏大了,我看这衣服的面料、针线均是难得的上品,怎么也得值一百两才对。大少爷被人应承惯了,不晓事也就算了,掌柜的英明神武,难道也跟着不晓事不成?”我自觉看够热闹,便主动做起和事佬:“都是出门在外的,行个方便,大家都退一步,折成三十两算了。”
“黄口小儿少血口喷人!我堂堂正正做生意,哪容得你胡说八道!”掌柜大怒。
“好好好,我又不是不让你赚,我知道你们做生意的有行规,别宰得太厉害就成。你看这大清早的,再争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掌柜的见好就收,我们也不耽搁你做生意了。”
“三十两就三十两!收好了就赶紧滚吧,别再来找我了!”
我随手将银子丢给大少爷,走出店门,这呆少纳闷的吊在后面,嘀咕道:“他怎么突然就改口了?”
“我曾经跟他打过交道。”我淡然道,心想那黑心掌柜钻钱眼去了,背地里腌臜事没少干。这次不知哪里吃的豹子胆,竟干起了收买赃物的勾当。
他以为我不知,却不想混混们最是趋利避害,若非仗着暗里有渠道脱手,又怎敢轻易夺食?这三十两明着是典当衣物的钱,暗着却是封口费,收了钱,我便不能再找他麻烦。然而此事天知地知,不足为外人道也。我心里有了计较,随口调笑道:“大少爷第一次出远门,恐怕没见过这等要钱不要脸之人。下次若遇到一个眼尖的,只怕前脚把你哄得春风满面,后脚就拿着衣服,欢天喜地的到去你家门口报信领赏去了。”
他哦了一声,闷闷不乐:“别再叫我大少爷。”
我在集市逛了一阵,置办了些颜色鲜艳的布匹,又买了一筐火红的石榴。只是身后却多了一个小尾巴。
他好像对我很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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