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斐使劲用袖子擦了擦脸,也不看暮白径自爬起来向床去了。
知道了他目的地的暮白一把拽住司徒斐,皱眉道“沐浴”。
司徒斐虽难过,也是省得暮白说的不错,便由暮白招来侍婢倒好水沐浴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小白,爆格了... ...
☆、第六章
巽殿很安静,这本就是暮白的住处,暮白喜静自然也就没人打扰。平日里,暮白离开后,才会有侍婢进来进行日常打扫,而暮白的东西,很少,清理起来不过随手的事,也不假手他人。
暮白安置好司徒斐,自己也去后山涧里洗了个澡,毕竟两人打出真火,身上汗湿尘土并不是很舒服。
山上已入了秋的水并不暖和,但对暮白来说也并不刺骨,暮白将自己浸在水里,透着水看天上的星子。
明日,便南下了,司徒莽鹰的仇,还有……
深秋的天气微微泛凉,山上一些落叶木已经开始掉叶子,一片两片,山风一吹便摇摇晃晃惹出一边哗声……
暮白看着桌上的信,蹙眉,有人动过。
司徒斐。
提笔将信写完,撮指成哨放于嘴边,一声人听不出的声音遥遥传出。
司徒斐听不见哨声,但心中气闷,甩了甩头,向暮白房中走去,进门便看见一只黑鹰从窗外飞至,未等他惊呼,暮白伸左臂,黑鹰可以轻易撕裂小羊的利爪便抓上去稳稳停住。
司徒斐至今未见过鹰,至少未见个头如此大的黑鹰。真漂亮,司徒斐心里暗道。
也不知那鹰是不是猜到了司徒斐所想,转头看来,一人一鹰便这样对上眼了。
不愧是天空的王者,孤傲的眼神睥睨着你,会让人徒然生出一种卑微感,那是自由,不屈……
暮白右手轻抚黑鹰翎羽,将信装入它足下信筒中“麻烦你,玄。”
黑鹰似通人性,仰头展翼瞬间溶于夜色。
“那是你的鹰?叫玄?”给那个叫燕的女子送信去的?可是女子不都该喜欢温柔的鸽子嘛,鹰这种猛禽,一看就是暮白这种人养的吧!
暮白扫一眼司徒斐“不是我的。”
司徒斐想说什么,暮白却接着道“回去收拾,明日南下。”
司徒斐撇了撇嘴,一挑眉走回偏房。是了,该是回去的时候,把一切搞清楚。
——yo~——
孙福顺家住夔州永安镇,按理说家世不错,但他打小就是个拧脾气,不满家中安排的婚事,三番两次劝说无果后,携着认定的妻子农家女柳如意,卷铺盖远走高飞,也就是俗称的,私奔了……
孙少爷在家有娘疼着,孙老爷有是老年得子,惯得没边,要不也不至于为这点事就离家出走。但是,就是因为在家四肢不勤,什么都不会做,和柳如意也没个能支撑的营生,两人到了鱼腹县盘缠就已告罄。
若是一般人也就乖乖回家接受家里安排,但孙福顺不止脾气拧,人也硬气,愣是在栈道边弄出个供酒水茶饮的地方,自己又当掌柜又跑小二,几年下来也挣了些银子,够养活妻儿,想到这儿,孙福顺咧嘴笑了,用布子抹一把汗,顺手给自己倒上一碗水,一口喝干。这入秋都好些日子了,这天气还这么热,老天爷真是不好估摸,但是越热才越好,这样能挣的钱就更多了。
嗯?马蹄声?得,客来了……
三人三骑,马是顶个的神骏,要不那三匹马能跑出七八骑的感觉吗!这听多了,孙福顺也听出了点门道。
再往上看,三个人也不是凡人,精,气,神,都是掩不住的。开店的时间长了,看人自然是有了眼色,再不是最开始,看见什么人都差不多,都像客人。
这三个,定是客人。
孙福顺边应着一桌江湖人,一边侧眼瞟那三人。
果然,三人中白衣的勒住马“喝点水再走吧?”
黑衣的驻马,唯一一个女子随着停下。黑衣一点头,女子跃下马道“小二,来两碗茶,一碗水。”
“哎!客官您稍等,马上来!!”孙福顺应着,可看出来了,这三人地位最高的是黑衣的那个,其次是白衣,然后是女子。
“客官您慢用,茶水六文,白水一文,总共七文钱,多谢惠顾。”孙福顺看着女子道。
女子皱了皱眉“这么贵?”
“哎呦!客官,这不是栈道上嘛,小的运水也不容易,您就当舍了,让小的赚点钱养家糊口吧!”孙福顺说得无比顺溜,他这价钱就是高了点,但是这前后三十多里地就他这一家供水,很多人也就不计较,毕竟,店家挑水上来也是真的不容易。最开始他还不会说这些,和人杠上了也不知服软,差点要了小命。
白衣人撇了撇嘴,递了七文钱给他“拿着吧,别聒噪,省的有人要杀人了。”
“不得对主上无理!”女子立时要拔剑。
黑衣道:“退下”。
女子收剑“是”。
白衣人面露不屑,哼了声,没再说什么。
孙福顺顺着白衣人的眼睛看到那黑衣,只看到那眼睛没有任何感情,嗯?有点淡淡的无奈?
得嘞!这可不是他该管的,道了声“谢谢爷”便麻利的退下了。
这三个人,全都见过血,兵刃上有血腥。
不是他说,很多江湖人其实都没见过血的,还有些是世家子弟趁年轻历练历练,装装侠士,满足一下自小的武侠梦。只有少数人才是真的见过血雨腥风,而这三个必然如此。
没错,这三个便是司徒斐,周晴,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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