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神了!原本那么残败的茶花现在竟然变得这么鲜活亮丽,比之前更加夺人心神了!白色的花瓣层叠绽放,花型典雅精致,优美大方,郑崇乾顿时心喜得不得了,蹲在那里半步也不想挪开。
那袁姓老者也是见猎心喜,虽然在外人面前还是顾及自己的仪态,可是那双原本盛满了睿智之光的眼睛仿佛是黏在了那株茶花上,令旁观的唐时心中暗暗发笑。
他知道自己将茶花养得如此完美在其他人眼中一定极为不可思议,可是,这也是唐时想要借此立足的资本。不管什么时代,贵族喜爱的东西一定具有极其丰厚的利润,他想做的,就是要让这些人心甘情愿地将口袋里的银子掏给他。而这茶花,就是他入手的第一步。
大齐国重文轻武,文人们的喜好向来能够引领潮流,而文人们喜欢什么呢?黄白之物?当然,这种东西是个人都喜欢,可文人们也只会放在心里喜欢,他们觉得这种东西放在嘴上来讲太俗不可耐了,他们喜欢在赚到银子的同时提升自己的逼格,通过风雅之事来赚取名利。
否则,为什么会有某某的字千金难求?某某的画价值连城?而被文人们争相追捧的那些东西——比如这极品茶花,也是有价无市。
文人们带起了这种风气,那么那些想要提升自己内涵的暴发户自然就会花钱来装点门面,这就是所谓的附庸风雅。
银子,赚到了,名声,也手到擒来,或许郑崇乾是真的喜爱茶花,但能让他如此痴迷的更多是因为这株花能给他带来的那种精神需求,低俗地来讲,就是虚荣心。
唐时想要抓住的就是他们的这种精神需求。
“其实,我从小就觉得跟花花草草什么的比较亲近,好像能感知到他们的痛苦什么的……呃,我也不大能说得清,这种感觉很玄妙。”唐时半真半假地说出了原因。他之所以敢这么说,完全是因为这个世界是有能人异士的传说的,属于一般人的接受范畴,将这种玄妙的感觉称之为天赋也不为过。
陈鸿来了兴趣,丹凤眼瞪得老大,“你真的能跟这些花草沟通?那你知不知道这茶花现在在想什么?”
唐风唐颂也惊异地望着唐时在那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在他们眼中,唐时就是在胡扯。
唐时圆圆的眼睛弯成两个月牙,配着他圆滚滚的包子脸,看起来颇为纯稚可爱,“这个做不到,我也只能够大致知道它们的需求是什么而已。”
袁姓老者捋须颔首,慈祥地笑道:“万物皆有灵性,难得唐小友能够有如此天赋,这确实是草木之福啊!”
唐时适时地露出羞涩的神色,腼腆地笑了笑,“袁老爷过奖了。”
唐时觉得这些人都不笨,与其藏着掖着,还不如大大方方地透露出一点“天赋”,好教他们觉得理所当然。
“小叔,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家了?”唐颂拽了拽唐时的袖子,小声问道。
“再等等,”唐时捏了捏他的手,然后对蹲在地上的花痴郑崇乾说道,“郑老爷,花已经养好,我们也该回家了。”
郑崇乾一动不动,没吭声。
陈渐归看不下去了,递给了陈鸿一个眼神,陈鸿会意,便伸手抓住了郑崇乾的胳臂,使劲摇了摇,“郑爷爷!”
郑崇乾猛地惊醒过来,瞪着陈鸿,“小兔崽子,别打扰我看花!”
陈鸿指了指唐时,“郑爷爷,唐时要回家去了。”
郑崇乾一愣,然后站起身来,不解道:“老夫刚才在门外听见你说明日才归家,怎么又改主意了?”
唐时乖巧答道:“我本以为郑老爷明日才会来看花,却未想今日已经来了,既然花已完璧归还,那我们也该回去了。”
“天色已晚,为何不留一夜再走?”陈渐归劝道,“你们三个小孩子走夜路也不安全。”
“是啊是啊!”陈鸿勾着唐时的肩膀,凑到他耳边悄悄道,“走夜路危险,你还是明早再回去吧,到时候我陪你们一起,正好也可以保护你们。”
陈渐归显然听到了,一把将陈鸿揪过来,“别捣乱。”
陈鸿不满地瘪了瘪嘴。
唐时笑着摇摇头,“我想早些见到爹娘他们。”其实是天黑好作案。
郑崇乾摆了摆手,“老夫派人将你们送回去,你们也别走着回去了。”
唐时目露感激,连忙道谢。
郑府财大气粗,直接派人用马车将唐时三人送至唐家村村口。
唐时三人下车之后,那个车夫拿出一个小布袋,面无表情道:“这是老爷给的酬金。”
唐时很自然地接过,微笑道:“多谢。”
车夫沉默转身,驾着马车就返回去了。
这时候,天色已然黑了,因为唐家村村民到了夜里一般都睡下了,基本不会点灯,所以整个唐家村都湮没在了黑暗中。
“小叔,”唐颂紧紧抓着唐时的袖子,贴得很近,“好黑。”
唐时将一小袋酬金挂在腰带上,一手牵住一个,唐风别扭地小声道:“我不怕黑。”
唐时假装没听见,继续带着两人朝着自己家走过去,回去的路上他们经过一片田地,唐时在一块地旁边将步子迈地慢了些,接着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村上养了几只土狗,一般而言,夜里有动静它们都是会叫的,可是唐时他们已经进村好一段时间了,它们却一直没声息。
三人终于来到老唐家门前,本以为老唐家也都睡了,可没想到,老唐家的门虚掩,屋子里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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