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所有的狼都会不断地驱赶鹿群,让驯鹿在奔跑中暴露自身的弱点,老弱病残的驯鹿自然会成为狼群的目标。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就是这么残忍,驯鹿活下去的关键并不是跑赢狼群,而是跑赢同伴。
吴邪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场面的野生动物,更没见过这么多狼,他本能的觉得紧张,于是悄悄伸出一只爪子,按住闷油瓶的爪子。
这群狼的毛色以红棕色和灰色为主,只有一条是纯黑色的,这样的毛色在荒原或者白桦林里都挺容易暴露的,理论上并不利于隐蔽,不好生存,可是他居然个头不小,皮毛光滑,显然过得不错。
几圈跑完,头狼选定了一头怀孕的母鹿和一头年老的公鹿作为狩猎对象,它几声狼嚎,立刻有差不多十只狼过去,分成两组,一组继续驱赶整个鹿群,而另外一组则负责将那两只鹿从群体中隔离出来。
狼群具有高度的社会性,分工非常明确熟练,但是这群驯鹿也不是好对付的,头鹿似乎打定主意,不要将两个同伴当做“买路钱”留在这里。每当狼群几乎成功分离出那两头“目标”的时候,头鹿就会带领四到六头年轻公鹿绝尘而来,巨大的蹄子和角重伤了两三只前锋狼之后,狼群只要看到他冲杀过来,就不得不退开几步,公鹿们便将同伴护在身后,让它们重新回到安全的群体里面。
狼群已经跟了鹿群十多天,都饿得前心贴后心,才等到了驯鹿进山之前的这个机会,绝对不愿意空手而归,而对于驯鹿来说,失败就等于死亡,更不会轻易让狼群得手,双方就这么你来我往,僵持了将近一个钟头。
鹿群越来越焦躁,小鹿们恐惧地挤在一起,啾啾的叫声传染了母鹿甚至年轻的公鹿,它们开始不安地跺脚,地上的积雪薄冰都已被踏烂,泥一样脏兮兮地堆积着。狼群每隔几分钟就会轮流发动攻击,而鹿群应战的却只有头鹿和几头最强壮的公鹿,现在,他们都累了,粗重的呼吸声连藏得远远的吴邪和闷油瓶都能听见,还有鼻孔中不断呼出的白气。狼群也明白,这是一场耐力的比拼,只要坚持到最后,驯鹿就会乖乖留下那两只当做整个群体的“买路钱”。
又一次袭击开始,狼群仍旧是派出五只狼组成的小队,驱赶鹿群,试图分出选定的猎物,驯鹿王亦不相让,扬起蹄子,一脚踹飞了一只试图咬他后腿的灰狼,被踹到的狼狠狠摔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口鼻蹿血,很快就死了。
头狼见状,立刻一声短促的狼嚎,那只纯黑的不太跟其他狼合作的狼加入了狩猎,专门负责缠住勇猛的驯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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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们懂的。
这只狼跑过来的姿态让吴邪想起城里的嬉皮士,脚步轻快而愉悦,更像是来观光游玩的,尤其让吴邪惊讶的是,除了那身跟其他狼格格不入的黑毛,这只狼眼睛周围的毛居然是雪白的,就像是戴了一副眼镜,他在驯鹿王的攻击范围以外停下,居然像狗那样,开心地笑了一下。
那表情,就好像在说:“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驯鹿王急着回去救援同伴,并没有心思与这只看起来又狡猾又阴险的狼缠斗,他谨慎地退了两步,那只狼居然摇了摇他直挺挺的尾巴,压低声音:“你看,咱俩要不打一架吧,我们家老大肯定要生气的,唉,他看我不顺眼好久了,我真不想招他!”
狼群加紧了进攻的节奏,整个鹿群都被驱赶起来,本能的恐惧战胜了鹿群的纪律,年轻的公狼不断地冲入鹿群,试图将整个鹿群分割成十来只一组的小群,从容挑选受害者。
驯鹿王用鸣叫声稳定鹿群,同时又退了几步,那只黑眼镜狼立刻跟了几步,他仍然没有踏进驯鹿王的攻击距离,不远不近的距离让驯鹿王不敢贸然转身奔回鹿群。
孤狼可以在荒野中生存,而对于驯鹿来说,离开了群体就意味着死亡,驯鹿王低下头,长长的鹿角就像是出鞘的利剑或者古代战士的长矛,对准了黑眼镜狼,发动了猛攻。
黑眼镜知道厉害,他灵巧地闪躲,绝不跟驯鹿王硬拼,每当驯鹿王以为他已经被逼退,想要转身回到鹿群中的时候,黑眼镜就会扑上去,咬驯鹿王的尾巴和后腿。
之前一个多小时的对峙中,驯鹿王已经被群狼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而黑眼镜则一直是小跑着跟着头狼混,体力十分充沛,对于驯鹿王的猛攻,他并不正面接招,而是侧重于缠斗和消耗,毕竟,驯鹿王并不是狼群的目标,只要黑眼镜能够缠住驯鹿王,让其他的狼狩猎成功,就是胜利了。
忽然,四只年轻的公鹿从群体中冲杀过来,两只用角攻击黑眼镜,另外两只则挡在驯鹿王身前,黑眼镜不得不退,两只年轻的公鹿还不依不饶地追着他跑了十来米,等黑眼镜跑远了,才发现驯鹿王已经和四只公鹿一起,回到了安全的群体中,并且再度破坏了狼群的分离计划,踹死了狩猎组领头的母狼,救回了已经被狩猎狼包围的老公鹿。
狩猎组领头的母狼是头狼的妻子,也是狼群里大多数成员的母亲或者姐妹,它的死亡让头狼愤怒了,它碧色的眼睛里闪着凶光,悲怆的嚎叫声响彻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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