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终。
然后就是一年级时的那场恶梦,洛平把那个吻上了锁,掩埋在心底。
二年级时,洛平又喜欢上了一个男孩,个子不高,瘦瘦的,像个猴子,看着便很机灵的样子。和第一个一样,洛平并不主动接近他,零交集下再一次无疾而终了。
三年级时,一个圆乎乎的小胖子走进了洛平眼里。他很可爱,小小的个子,一笑,像朵太阳花似的。他的笑容总是很耀眼,成绩更是极好的,他很骄傲,像只孔雀。
因他这傲慢的性格,在班上人缘并不是很好,他也要强,选班干的时候直接报了班长一职,然而仅仅做了一个月,便被同学们劝退了。那是洛平第一次看到他哭,哭的时候终于像个孩子了。老师摸摸他的头,“成绩好并不代表一切,想想你哪里错了吧。”
洛平心里狂点头,这个班长,她也是要不起的,那时候的洛平,对他的喜欢已经消失不见了,甚至还带了点埋怨,只因为那次的午睡风波。
洛平至今想不通,为什么小时候老师总要强迫性的让他们睡午觉,不管他们愿不愿意。值日生巡视,老师查访,只要被逮到,轻则记下大名,重则趴到讲台的台阶上睡觉。午睡,对精力旺盛的洛平而言,就是一个噩梦,闭着眼睛数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犹如过了一个世纪般那样漫长。
三年级时,胆子稍肥,趴在桌上睁着眼睛的人比比皆是,遇到稍好一点的值日生,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放过了。可他偏不,每当他值日,背着手,拿着戒尺,把桌子敲得啪啪的响,“不要抬头,闭上眼睛,给我睡觉。”完全命令的语气,怎么听怎么让人不爽。
阳奉阴违的人当然不少,每当他一转身,总是抬起脑袋,睁开眼睛寻找同类,感应到他将要回头,又一并心有灵犀地趴下装睡。
洛平没参与他们的眼神交流,腿上摊开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垂着脑袋看得认真。笔记本上,是她抄写的歌词。自小,她便开始喜欢上了这些漂亮的文字。
戒尺敲在桌上发出好大一声响,惊醒了洛平的思绪,寻声看过去,隔着一条走道,他站在了一个调皮的男生面前,“把东西拿出来。”
“凭什么?”
“你违反纪律了。”
“那她都看了一个中午了,你怎么不收。”
他回头,正对上她错愕而又羞愧的表情。
“拿出来。”走到她面前,他冷冷地说,表情冷漠得让洛平心慌。
默默交出了本子,洛平安慰自己,下课去道个歉再要回来吧,毕竟,那个本子对她很重要。让洛平想不到的是,在接过本子的那一瞬间,他便把本子撕成了两半,丢出窗外。
洛平红了眼眶,忍着不哭,她告诉自己,不值得,他不值得让她哭。洛平丢掉了这份喜欢,甚至加入了把他拉下神坛的大军中。
投票选出了新的班长,一般个子,长相清瘦,也是极爱笑的,笑容总是携带着狡黠的灵气。他的成绩一般,但有他在的地方,总是充满了欢快的味道。他极爱拿自己打趣,也开得起玩笑,常常拿捏着嗓子搞反串,和小伙伴一唱一和的,逗得围观的人哈哈大笑。做了班长后,倒是沉稳多了,除了一如既往的好脾气和逗逼气质。
就那样喜欢上了他,注意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洛平心中,他的形象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以至于洛平没勇气接近他。
洛平曾把对他的喜欢告诉给了后来的闺密习欢,她的表情是满满的难以置信,啊,你喜欢他?
对啊,看不出来?
以前老见你看到他就闪,还以为你讨厌他呢,姑娘,你藏得太深了,佩服佩服。
他很好,不是吗?
是挺搞笑的,哎,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去向他告白呀,他才和某某某分手了。
他有女朋友?
呀,你不知道?
我应该知道吗?
你不是喜欢他吗?
距离产生美,难道不是吗?
洛平的喜欢,是把那个人藏在心中,奉为神袛,就如周敦颐的《爱莲说》中对荷花的描述一样,“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就是洛平心中高高在上的荷花。
机缘巧合之下,洛平成了他的组长,这意味着背书,交作业,他都得来洛平这里,而另一方面,组长又得去班长那里背书,洛平对此既高兴又紧张。
这样一当就当了三年。很多年后的某一天,洛平翻出了小学时的课本,突然看到了当年他清秀的笔记,一个大大的“背”字,用蓝笔写,用黑笔写的,也用红笔写。那份悸动突然复苏了,指腹轻轻勾勒出字的一笔一划,她拿出小刀,把每一个背字都裁了下来,工工整整地贴在她的笔记本上,一共贴了两页,密密麻麻的,是他给予她唯一的留恋。她依然喜欢他,她的喜欢,从来无关爱情。
当然,在喜欢他的三年中,另一个男生也差点走进了她的心里,就差那么一点点。
他就是“猴子”。
洛平曾说,“如果你再凶一点,我就会喜欢你了。”这句话说在将要毕业的时候。猴子的确不够凶,总被耗子压榨,皮肤是病态的惨白,后来洛平才知道,他身体的确不是很好,最后更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复读了一年。
由打闹变成习惯,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洛平有时候在想,如果真的要一个男朋友,猴子一定比他更适合吧,她可以在猴子面前笑,不高兴了还可以踢他一脚来撒撒气,那也是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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