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说着,声音竟然哽咽起来。
显然是想到了东昆仙主当年为天下苍生就义,而今正梧洲积贫积弱,民不聊生。像他这样行商的百姓性命堪比草灰。
临子初神情也转为凝重,他右手牵着缰绳,低头看向坐在前方的千晴。
驾、驾、驾……
骏马喷着响鼻,迈开矫健的步伐,朝擎天之柱走去。
这般又过了两日。
卸下马车后,马匹奔跑的速度有所提升。再加上临子初带上熟悉地形的金家商队,抄了几段近道,是以再有一日的路程,临家庄众人就可以来到擎天之柱的山脚了。
傍晚,临家庄的侍卫出去打野味,只留几十个炼气修士,在安营处守候。
越是靠近擎天之柱,临子初神情越是严肃,他嘱咐千晴留在帐篷里,自己则是随其他侍卫一同出去,观察周围的地形地貌。
千晴在帐篷里甚是无聊,于是走到外面,便见金奇贵与其他商队的人,正打开行囊,清点货物。
他几步走到金奇贵身旁,看着地面上摆满的各式各样叫不上名的稀奇玩意,道:“四叔,看你们几个行李不重,摊开才知种类这样多。”
“这次可不算多了,想当年我二十几岁……”金奇贵刚要大吹牛皮,忽然想到什么,停了下来,转而拍千晴的肩膀。他说:“明日到了擎天之柱山脚,你与少庄主继续攀山,金家商队就停在山脚贩卖货物。这一别,你我可能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千晴皱了皱眉,道:“日后还那样长,谁说的准呢。”
“嘿,”金奇贵笑道:“只有你这样的小孩才这样觉得!千晴,这些日子你叫了我不少声大叔,有句话,我得告诉你。”
金奇贵摸着自己脸颈的伤疤,顿了顿,叮嘱道:“时值乱世,你年纪又小,万事不要强出头,遇事能避就避,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千晴微笑,没有回答。
心想,这番话,你应该提前十几年告诉我。
现在已经成了这种性格,想让他懂得为人处世需忍气吞声,可能吗?
金奇贵看他这幅表情,就知千晴没听进去,他叹了口气,转头在地上寻找。
忽然眼前一亮,金奇贵右手做出‘捏’的动作,在众多草药里找出一颗不起眼的干瘪枯花。金奇贵逆着阳光眯眼看了一会儿后,自言自语道:“就是这个了。”
千晴凑上去问:“这是什么?”
只见金奇贵手中捏着一朵杏黄色的干花,花瓣呈扇形,表面平滑,叶柄细长。
阳光下,闪耀着金色的光。
金奇贵说:“这是白藏仙尊培育出来的仙卉,名叫‘浑珍’。”
千晴问:“既然是白藏仙尊培育的,很厉害吗?”
金奇贵尴尬道:“虽是仙尊培育,但其实是仙尊在修仙初期养的东西,不算厉害。不过却是我这次行商价值排行第二的玩意儿了。排行第一的不落凶鸢的翅羽,你见到了,少庄主不让你拿。看你叫了我这么多天大叔的份上,就把这个送给你好了。”
“啊。”千晴一跃而起,问:“当真?”
金奇贵说:“当真!别看这东西毫不起眼,拿去卖的话,也要一块灵石。”
千晴大喜,右手小心翼翼从金奇贵手中接来‘浑珍’,道:“多谢大叔。此物是用来做什么的?”
金奇贵说:“用来防护。修士过着刀尖舔血的日子,难免遇到危险,‘浑珍’就是修士拿来护命的东西。一旦遇到杀身之祸,将此物放置胸前,口念:‘以命为契,护我周全’,就能形成绝强的保护壁。此壁垒便是出窍修士都不能击碎,因此也有人称呼浑珍为‘庇佑天神’。”
千晴道:“这么珍贵的东西,大叔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金奇贵摇摇头,说:“我这里还有许多,千晴,你难道不想问,这样强大的防护仙卉,为什么没有修士喜欢,以至于落在我这样的凡人手中,贱卖到一块下品灵石?”
千晴早就想问,可担心金奇贵以为自己嫌弃他送的礼物不够珍贵,所以才没开口。
金奇贵严肃道:“因为庇佑天神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不仅出窍修士不能击碎它,就连被保护的修士,也无法击碎!”
“……”
“也就是说,一旦施法,修士虽然受到庇佑,可也被生生困在里面,再也无法迈出保护壁半步。‘以命为契’,意味……一只保护修士到丧命为止。”
听到这里,千晴点点头:“怪不得。”
阳光下,原本此花金黄耀眼的光芒,也显得了无生机。千晴觉得这东西简直没有半点用处。要知他身患恶疾,遇事从不怕死,而这干花的效果竟然是让人困在角落失去自由,至死方休。
那不是太好笑了吗?又有哪个蠢货会用这种东西?
只是此物乃是金奇贵所送,千晴不好拒绝,于是随手放到衣襟里。他道过谢后,好奇地伸手指着地上摊开的其他货物,询问是用来做什么的。
由于明日就要到达擎天之柱山脚,入夜后,金家商队的人点燃篝火,拿出醇香的浓酒,分给众人。
痛饮一番后,又牵着手围绕篝火唱歌跳舞。
原来商队有这样的习惯,无论此次行商伤亡多少,都要在到达擎天之柱山脚之前的晚上,喝酒跳舞,驱逐厄运,以求下次也能来到这个地方。
金奇贵喝酒喝得面红耳赤,扯着嗓子让商队的人感谢临子初好意带着他们,减少了商队人员的伤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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