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没好好吃饭,晚上当然要吃顿好的。前几天从海上回来的时候买了一冰箱的菜,现在还剩了两根肋排,两根甜玉米,一点蘑菇,一把菠菜,另外有之前在海上钓的鱼,被冻在冰箱里准备慢慢吃。
李寒想了想,把排骨剁成5厘米长短的段,玉米也切段,一起扔进高压锅里煮汤。本来应该用砂锅的,但时间来不及了,高压锅能快一些。
甜玉米就是要煮汤才好吃,煮的时候除了少量的盐和料酒,什么调料都不加,要的就是食物本身的味道。玉米吸收了骨头的香味,加上它本身的香甜,可比排骨好吃多了。如果能用砂锅慢慢地煮上几个小时,那就更香了。
然后做一个蘑菇炒菠菜,这个菜非常简单,菠菜择洗干净,蘑菇去根,撕成小片。菠菜是一种对人体很有好处的食物,如果把它焯一下水,可以利于吸收钙,大力水手吃了菠菜罐头就力气大也是有理由的。如果不焯水,则利于通便,对排便困难的人有好处。如果想补铁,则可以把菠菜和肉一起吃,利于铁的吸收。
李寒喜欢把菠菜焯水后再炒,倒不是说他缺钙,完全是他更喜欢焯过水的菠菜的味道。
往锅里倒了些油,开始冒烟后就把蘑菇放进去翻炒,再加各种调料,正把焯过水的菠菜切段准备下锅的时候,久久突然跑进厨房,蹭着他的脚“喵喵”直叫。
李寒正疑惑时,勾勾也跑了进来,扑到久久身上咬着它的耳朵开始摇头晃脑。原来是这两个小家伙又打起来了,李寒无奈地摇摇头,反正它们也不会真弄伤对方,他也就懒得管了。明明在外面的时候打架就知道互相帮助,怎么在家里一天就要打十几回架呢?
这么一分神,锅里就有点炒过头了,连忙把菠菜倒进去翻炒了两下盛出来。然后把解好冻的黄鱼拿过来打上刀花以便入味,两边都抹上细盐让它腌一会儿。利用这个时间把葱姜蒜都切好,烧热油锅,先把姜放进锅里,然后再把腌好的鱼滑入锅中。
李寒喜欢把鱼先煎一会儿,等两边的鱼皮都变成金黄色的时候,再依次放入蒜、辣椒和葱,把它们炸出香味来。然后加两勺以前煮好的高汤,加料酒和生抽,让它煮一会儿。煮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不停的把汤汁往鱼身上浇,以求让鱼的两边都能入味,然后才盖上锅盖焖了起来。
等菜都出锅,李寒先把勾勾和勺勺的饭盆拿过来,小猫小狗正打成一团呢,一看要开饭,立刻就不打了,撒腿就跑过来。李寒先给勺勺的饭盆里盛了一小团米饭,把鱼皮撕开,撕了两块小小的鱼肉和饭拌到一起,再撇开浮油舀了半勺汤倒进去。然后再给勾勾的饭盆里盛了小半盆饭,勾勾现在还不到三个月大,个子还小小的,饭量却已经不小了,每餐都能吃一小碗饭。又夹了两块排骨,舀了勺汤,也给它拌了拌。
弄好后也不敢放地上,还烫着吃,这两个小吃货可不知道要等饭凉一点再吃,非烫坏不可。两个小家伙哪里等的及,闻着香味只急得围着李寒的脚团团转,扒拉着他的腿试图借力往灶台上跳,可惜它们还太小了,跳一半就掉了回去。
李寒皱眉喝道:“乖乖呆着,不许往灶台上跳。”这小时候要不教好规矩,等长大了,这两个闹腾起来,屋里还能住人吗?
两个小家伙立刻安分了,蹲坐在他脚边小声叫唤着撒娇,表示“我很乖,我要吃饭,香喷喷的饭。”
李寒懒得理它们,他转头看向窗外。七月正是天气热的时候,厨房的窗户也没关,他看见本尼迪克特大步走过庭院,推开了他家的门。
“寒,在做什么好吃的?”他走到厨房门口问,一脸馋相,“远远的就闻到香味了。”
李寒失笑:“幸好我今天多煮了一份米饭,本来是说留到明天做炒饭的,不然就没你的份了。”
本尼迪克特立刻露出一个幸福的表情:“太好了,我真是幸运。不过,为什么你明天做炒饭,要今天选煮好米饭呢?明天现煮不是更新鲜么?”
“这你就不懂了,”李寒示意他帮忙把菜都端到小餐厅去,“炒饭就是要用隔夜饭才好吃,现煮的米饭水分太多,容易粘成一团,用隔夜饭炒才会一粒一粒的。尤其是炒蛋炒饭的时候,每粒米都被蛋液包裹住,既有鸡蛋的香甜,口感又好。现煮的米饭可做不到这一点。”
本尼迪克特做出一个被馋的流口水的表情:“听着就觉得很好吃的样子,什么时候炒一次尝尝吧?”
“这个没问题,如果你明天有时间的话,我现在就煮饭。”李寒很爽快地答应道。要说炒蛋炒饭,让每一粒米都均匀地包裹上蛋液,这肯定是厨神才能做到的,李寒的手艺也就做些家常菜,肯定是不行的。但他现在控制能力特别好,晃动锅铲控制着蛋液把每一粒米饭都包裹上对于他这进阶过的修真者来说还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事实上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操控能力,他早就发现了,炼飞剑失败就失败在这操控能力上,他对控制自己的肢体和真元还不够细致,只要细到极致,炼飞剑就不是什么问题了,以后要炼器成功率都能大幅度上升。
要做蛋炒饭,做了两个人的就不介意做四个人的,李寒知道加文是在伦敦的,就问:“汤姆在伦敦么?”
本尼迪克特遗憾地摇摇头:“看来明天美味的蛋炒饭汤姆是品尝不到了,真是没有口福。”
“好吧。”李寒也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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