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神盾局的分基地大厦上滑翔而下,孙悟空只是凭着感觉,随便找了一个方向,也不管会滑向哪一个地方,他所想的是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得越远越好。
当他终于落地的时候,发现自己处于灰茫茫的一片戈壁滩中,随处可见红岩峭壁,气候干燥得来有点热。
“这是哪里?”
看着周边的陌生的环境,孙悟空感觉自己好像是迷路了。
“神盾局虽然以神秘而著称,但尼克·弗瑞就不知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道理吗,非得将分基地建在这人迹罕至鸟不拉屎的地方,方才显得你们很高端?”
孙悟空吐槽完了,开始上路。
可是路在何方,他告诉自己,路在脚下。
何况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的吗,这个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
但是在走了几十分钟,终于走出了没有任何方向提示的戈壁滩,找到了一条州际公路后,孙悟空发现了比起迷路还要糟糕的事情。
他现在身无长物,里面穿着一条短裤,外面套着一件大白褂,脚下是一双蓝色的人字拖,对了,这双人字拖又是从哪里来的?
真正意义上的一穷二白,就连这件大白褂,也是在监护室里顺手牵来的。
“菲尔·科尔森先生似乎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刚才应该顺便找他借点车费来的,或者还要一份地图。”
然而,考虑到好马不吃回头草,就像英雄从不回头看爆炸一样,孙悟空终究没有回头。而是认定了一个方向,徒步往前走。
在这片广阔的天地无拘无束的进行徒步“旅行”,其实也不算是太坏的一件事,至少比起浸泡在修复缸里要好很多。
反正他现在的身体足够强大,就算是徒步在沙漠中连续走上几天几夜也没有什么,不用担心疲劳的事情发生。
至于凭虚御风,忘了这个吧,那只不过是短距离滑翔的小法术,用来赶路,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想要实现飞翔爬云,还需要更多更长时间的修炼。
这么一走就是好半天,州际公路上除了他,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偶尔有一辆车经过,孙悟空摆出了搭便车的标准手势:四指握拳,大拇指向上。
可能是他的造型吓到了那些司机,以为他是《狼溪》里面的杀人狂魔,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开得更快了。
虽然《狼溪》里的杀人狂魔远在澳大利亚,但这附近可都也是荒凉的内陆戈壁,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与《狼溪》的背景是极其相似的,不能怪他们的想象力太丰富。
好吧,孙悟空恰好也在之前看过《狼溪》这么一部电影,所以他表示理解。
无可奈何的,他只好沿着州际公路走下去,直到夕阳西下,残照如血。
贾斯汀、贝茜、约翰、阿曼达、彼得、明迪……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应该都还好吧。
回忆着一个个熟悉的亲人朋友的面孔和笑容,可惜他现在身上连手机都没有一部,那是太兴奋,走得太匆忙了。
孙悟空胡思乱想着,突然想吃点什么东西,想念贝茜做的柠檬鲈鱼了,虽然吃的时候很麻烦,但味道总是那么美。
其实这是半年没吃饭,所导致的在心理上的饥饿感,并不是说他真的肚子饿了。
如此,不知不觉的,太阳落下了地平线。没多久,余晖收尽,夜幕降临。
天空看不见月亮,但繁星点点,把夜幕下的苍穹点缀得很是漂亮。
只是这对孙悟空来说,除了天气变得凉爽了起来,没有其它的什么好处了。
当然,即使是入夜,他也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有着州际公路的引领,他也不担心会有迷路的事情发生。反正只要这样走下去,总会遇到人家的。
这不,在夜色中走了大概一个半小时候后,他看到了极远处的一道光亮。
那是……
并没有如孙悟空的想像,那是一处人家,而是一辆在公路上抛锚的车,光亮是车顶上的大灯发出来的。当他终于走近了的时候,听到了车那边传出来的说话声。
“简,这就是你说的,完全不会抛锚的,有着沙漠越野之王的越野卡车?”
“ok,戴茜,我知道了,你的话很有激励性,对我的鼓励很大。有了你的话,我立即就能把车修好了。”
“你们一人少说一句。”
三个人,两女一男,两个分别叫简和戴茜的年轻女子似乎正为车子抛锚而互相吐槽着,男的中年男子则是无可奈何的劝着。
“谁,谁在那里?”突然,那个叫戴茜的女孩对着孙悟空走过来的方向叫了起来。
“戴茜,别吓我,这里荒山野岭的,会有什么人。”叫简的女孩被戴茜的尖叫吓了一跳。
“我看见了,出来吧,我看见你了,别在那里鬼鬼祟祟的。”戴茜故作镇静的叫道,手中的武器握得更紧了。
旁边的简和中年男子被戴茜的这一姿态引起了警惕,分别随手拿起了一件武器,手电筒和扳手。
“放松些,女士先生们,我只是一个想要搭便车的迷途的旅人。”
孙悟空看她们的样子,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你是谁,别过来,我手里拿的可是枪?泰瑟枪知道吗,虽然杀不死你,但把你电晕在地上可是绰绰有余。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被电晕可不是什么好受的事。所以,别再往前一步。”
但当孙悟空走向光明的时候,戴茜反而更惊慌了,手指搭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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