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转向了他。借着窗外射进来的星月光芒,哑巴可以依稀看出他的轮廓。
抬起双手捂住了脸,余至瑶沉默片刻,随即长叹一声站起身来,迈步离开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内外一切太平,唯有杜芳卿嘀嘀咕咕的抱怨不休——杜芳卿一直在等这个孩子,好容易何殿英把孩子送上门来了,可最后却又无缘无故的带了走。杜芳卿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恨不能撺掇余至瑶亲自把孩子抢回来。
他这个思路,显然与余至瑶的想法完全不合。如此不识时务的唠叨了几天之后,余至瑶忍无可忍,一巴掌抽到了他的嫩脸蛋上。他猝不及防,叫都没叫一声,纸人似的便顺着力道倒了下去。雪团冲上来对着余至瑶狂吠,结果也被余至瑶一脚踢飞。
然后余至瑶自顾自的穿衣服戴帽子,大踏步的向外走去。家里太憋闷了,他要出门透一透气!
余至瑶没有走出多远,因为汽车刚刚拐上大街,迎面就来了游行的学生队伍。
近来学生游行是很常见的,上个月日本军队在沈阳一带寻衅开战,中国军队节节败退,事到如今,关外已然全线沦陷。这样的局势显然很让国人愤慨,而首当其冲做出反应的,自然就是大中学校里的学生们。
学生挥着旗子喊着口号,潮水一般的涌过大街。汽车夫无路可走,只好把汽车姑且靠边停下,静等游行队伍通过。余至瑶见外面人潮汹涌,三五分钟是不会让出路来,便推门下车,在深秋的凉风中呼吸空气。游行队伍和他之间似乎隔了一层薄膜,他不为所动的冷眼旁观,清新的空气流过肺腑,他只是感觉挺舒服。
正在此刻,他的大腿上忽然有了触感。低头一瞧,他看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的个头,还没有他一条腿长。小手指头在他的裤子上一触即收,小叫花子显然很有自知之明,不敢用脏手乱拉乱碰。
余至瑶莫名其妙的盯着对方,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有来历的小女孩子——脏归脏,破归破,可那一身衣裳是绸缎制的,脚上穿的也是没了鞋带的小皮鞋。
“叔叔。”小女孩子含着眼泪,两只小手抱拳向他拜了拜:“行行好,救救我们吧!”
余至瑶没说话,因为正在全神贯注的猜测对方身份。而小女孩子见他没有驱赶自己,便有了信心。双腿一弯跪了下来,她带着哭腔继续哀求:“叔叔你是大好人,求你救救我们吧。爸爸打仗受了伤,我们没钱进医院,爸爸马上就要死了。”
说到这里,小女孩子落下泪来,又侧身指向路边墙下。余至瑶抬头望过去,就见那里窝着个人,邋遢的看不出眉目来,一动不动,宛如饿殍。
等到游行队伍过去之后,余至瑶叫来一辆人力车,让车夫把路边那个半死不活的男人拉去附近医院。车夫不愿意拉,怕弄脏了车,小女孩子条件反射似的又要去求,然而余至瑶站在前方,像拦小猫小狗似的,抬起一条腿把她挡住了。
掏出两张钞票递给车夫,然后他转身钻进汽车,又让小女孩子也坐上来。车夫那边有了钱赚,也就捏着鼻子接下了这单生意。两车一前一后的赶向医院,余至瑶坐在车内,忽然转向小女孩子问道:“街上那么多人,为什么偏找上我?”
小女孩子也不知有多久没洗过脸了,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像只花狸猫。怯生生的看着余至瑶,她细声细气的答道:“因为……因为叔叔穿得好,坐汽车,肯定有钱。”
余至瑶笑了一下,发现这女孩生的紧眉俏眼,还挺好看。
“你几岁了?”他继续问。
小女孩子答道:“八岁。”
余至瑶忽然收敛笑容,正色说道:“让你上车你就上,不怕叔叔把你带走卖掉?”
小女孩子蹙着眉毛撅着小嘴,屁股偷偷的往车门挪去。可怜兮兮的看着余至瑶,她哼唧两声,没说出整话,仿佛是有点怕了。
余至瑶没想到自己一句玩话竟有如此威力。很觉有趣的微笑起来,他的声音重新变回柔和:“逗你玩的,叔叔有钱,不会卖你。”
小女孩子委委屈屈的低下头,“嗯”了一声。
余至瑶本打算去劝业场消遣一番,没想到半路受阻,反倒做了一件救人性命的善事。这对他来讲乃是破天荒头一遭,也谈不上发作慈悲,只是感觉新鲜罢了。
经过一路的交谈,他得知小女孩子名叫宋凤贞,本来家在长春,父亲名叫宋逸臣,是东北军中的一名连长。军队溃败之后,宋逸臣负伤回家,想要带着妻儿逃走。然而战火无情,几番辗转到达关外之时,妻子儿子全都死了,他身边就剩下了这么一个小女儿。
父女两个无衣无食,只好住在街边苦捱时光。宋逸臣本是腿上被子弹擦了一下,皮肉伤而已,然而不得治疗,渐渐发炎,最后竟是整条腿都肿胀麻痹,恶化到了不堪的地步。宋风贞见父亲气息奄奄,昏一阵醒一阵,便是终日哭天抹泪,在街上东跪西拜四处恳求,希图有人大发善心,救救父亲。而在无数次的碰壁之后,她在今天终于是遇到余至瑶。
余至瑶把这一对脏如垃圾的父女送进医院。宋逸臣人事不省的上了病床,医生剪开他的裤管一瞧,发现大腿已是烂的惨不忍睹。余至瑶见宋凤贞还一蹿一蹿的要挤上去看,便把她扯了出来,担心她看了会怕。
宋凤贞愣了一下,没想到余至瑶会这样结结实实的攥住自己的手——她知道自己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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