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蒙王朝
作者:小爷不是受
文案
生在皇家,羽歌夜从来就不需选择,也没有选择。外有北莽西凤虎视眈眈,内有神庙朝堂此消彼长,文武权谋不过是景帝一场游戏,兄弟相亲亲不过一张龙椅。醒掌天下权,醉卧壮汉膝。羽歌夜不过想要夜夜笙歌,醉笑千场。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羽歌夜┃配角:朝堂,神庙,江湖,圣道┃其它:总攻,1攻n受,全菊洁,无反攻
☆、1皇家四子
羽歌夜缓缓地从床上坐起,候在一边的宫人迅速走过来为他套上鞋子,早已打好水的铜盆里映出羽歌夜的脸来,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羽歌夜坐直,仆人拿过毛巾,沾湿了将他的脸细细擦湿,抹上一层脂膏,匀开满脸的泡沫,然后再用毛巾擦干,将羽歌夜及肩的头发梳开,然后又拿出一柄软毛小刷,沾着亮晶晶的精油,细细地刷着羽歌夜额头上的角,直到刷的晶莹如玉,才为羽歌夜戴上一顶能够将角都包进去的小帽。
恩,一切都很好。
羽歌夜伸手摸摸自己的角,心里翻腾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却不露声色,抬头打量铜镜中被小童瓜子伺候穿衣的自己,小小的包子脸上带着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让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可爱减弱了不少。
“殿下越来越俊了,额角怕是也要变色了呢。”小童瓜子笑着屈身整理他的衣角,脸上满是羡慕。他起身任由瓜子为他戴上随身的配饰,施施然走出房间,穿过种着细竹的方池,走出院门,沿着荷花池一路行到九曲廊桥,走上湖中间的翠霞亭,里面早已摆着饭桌,夏日天热,在荷花池边吃饭正好。
亭中已经坐着一个人,他穿着一身雍容的明黄色长袍,上面是繁复瑰丽的凤凰绣纹,头上戴着一顶简单的金冠,缠绕的金丝形如莲花,中间嵌着一粒梨黄色宝石。
“参见凤君。”羽歌夜身后的仆从全都跪在地上,羽歌夜双膝跪地,恭谨地说了声:“儿臣参见母君,恭祝母君万福金安。”
“快起来吧。”温和如琅轩美玉的声音响起,对着后面的仆从淡然道,“平身。”同时已伸手挽过羽歌夜。羽歌夜抬头,看着眼前人帅气俊逸,温良如玉的容貌,这副长相如果在中国,绝对是老少通吃,女性杀手,黄金大叔,不老传奇般的人物,然而在这个世界,他的身份却是自己的,母君。
从婴儿时的第一次睁眼,羽歌夜就知道这个人是自己幼年最大的依仗,让一个二十八岁的成年人再对一个男人产生孺慕之情,环境又是“自古天家少亲情”的皇宫大内,本来是极不可能的任务。但是眼前这个男人,却成功做到了。
“把那碗青脑黑莲羹端过来。”即使天天见面,凤君还是紧紧挽着羽歌夜的手,让人将温在小鼎中的瓷碗拿来。别看只是一碗黑如松墨的膏脂,却号称一寸膏胜十寸金,贵为四皇子的羽歌夜每日也只得一碗。也正是这逆天般的珍馔,让自小体弱多病的羽歌夜终于像个普通孩子一样长大。
知道若是自己不吃完,在这里的任何人都别想安生,羽歌夜乖乖吞下看着晶莹珍贵实则苦涩无比的东西。十一年来宫廷御厨改善过无数次,却始终改变不了这东西的味道,尤其是吃完之后喉咙里火烧一样的痛感,来源于两大主材之一的“炎犀瑞脑”,即使用上温补圣品“墨乳黑莲”也无法抵消。对从小到大的事情记忆深刻的羽歌夜,至今记得当年饱受各类医石药物荼毒的自己身子还是越来越虚弱,就是眼前这个笑得如沐春风的男人,抱着自己在天都神庙前跪了三天三夜,才从圣尊大祭司手中求来“青脑黑莲方”救了自己一条命。
而这位执意不给,最后是帝后同跪才终于答应的圣尊大祭司,另一个身份是羽歌夜的亲外公,他在将药方交出的一刻所说的话,羽歌夜至今都记得:“为了一个人事不知的孩子,浪费国力培育这种奢华之物,你真的觉得值得?日后你若被废,我定在羽月大祭钟上三击相庆,举国同欢!”
而这位名讳唐修意的凤君,毅然决然道:“如果在天下和母亲之间做个抉择,我选择后者!”
即使是苦苦求来的珍宝,在自己亲口尝过之后,唐修意还是滚滚泪流。但是从那一刻就知道这份债自己这辈子还不了的羽歌夜,却一声啼哭也没有的吞下了青脑黑莲膏。
转眼十一年过去,逆天洗髓之药真的让羽歌夜可以勉强称之为“正常孩子”,就连当年被视为奇珍的炎犀和黑莲,如今也经过不断改良,成了不会引发御史弹劾的过分奢靡之物。
前世二十八年的人生,让他明白有些苦必须承受,所以从小到大调理身体的种种苦楚,他都默默忍受。但是对外人来说,他却始终只是一个孩子,仿佛天生就知道自己身体的悲惨,所以对于任何苦难都默默忍受。贵为天家皇子又如何?锦衣玉食包裹下的身体,从来没享受过一天的自在舒服。所以这份错觉,让羽歌夜备受怜惜。一个二十八岁的灵魂蛰伏在孩童身体里,讨好长辈还不是小菜一碟?所以羽歌夜如今成为最得宠的四皇子,风头还盖过身为太子的二皇子,就不足为奇了。
吃过药,就开始用膳。亭子里已经候着一群人,执扇,扫尘,布菜,行菜,试菜,每道菜都要被试菜尝过,再由行菜送到羽歌夜碗里,他才能吃饭。脍精食细,价钱比卖相好,卖相比味道好,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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