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笙生起火来,处理着顺手在路上摘的硬皮果。这种果子果肉食而无味,但是果皮非常厚,可以作为锅子烧上一阵了。比起野兽的头骨,它不仅容量更大,熬出的汤也别有风味。
硬皮果里的水烧开的时候,卫瀚已经背着巨大的猎物回来了,而且顺路带回了一些新鲜的野菜和蘑菇。吃货的潜力是无限的,而且具有以身试毒的精神,他现在认识的无毒野菜和蘑菇甚至比秦笙更多。据秦笙估计,他在赶路的时候也不会忘记随时观察身边任何看起来可以吃的东西,并且随时都有勇气拔下来试一试。当然,期间也发生过几次小小的事件——这与吃货的乐趣相比,不值得一提。
看到卫瀚背回来的猎物,小家伙眼睛一亮,蹒跚地跟在他身后。
卫瀚将猎物放到附近的小溪边,熟练地剖肠破肚,洗得干干净净。他腰上还挂着一只野鸡,绚丽的羽毛引得小家伙不断地伸手去拔。
卫瀚拔了几根最长最好看的羽毛给他玩,又把野鸡处理干净,利落地拿爪子分解成小块,捧回火堆边,放在硬皮果里。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他已经做得很熟练,最重要的腌制、烤制、放调料的步骤,都由秦笙负责。
等烤肉和汤冒出香气,小家伙也拿着羽毛一歪一扭地回来了,亮晶晶的眼睛盯着食物不放。不过,兽人天生具有领域的意识,尽管已经很饿,小家伙还是需要征求猎物主人的同意,才能享用食物。
“吃?”蔚蓝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流露出渴望。
“早着呢。”卫瀚懒洋洋地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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