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春妮说着话,身子一挺,从地上嘣起来,也顾不上小腿的疼痛,一跳一跳的跳了过来,指着李同的鼻子对李长贵说:“家里的钱,没有一分钱是李同的,都是我挣的,他不当家。小东也真好意思说出口来,自己的媳妇叉着腿让人家日了,就管人家要钱?他咋不叫他媳妇上街上去?”
李长贵皱皱眉头,抬高声音说:“你先听二爷爷把话说完,行不?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走,不管这事了,随便你们咋搞吧。”说着,就要站起身子来,拂袖走人。
李同他娘连忙把李长贵按在板凳上,说:“他二爷爷,你别生气,春妮不是冲着你发火,是冲着小东那个窝囊废。你说这事吧,也真是的,小东的媳妇是自己同意的,小同又没拿刀子逼她相好,小东好意思要钱?不给!”
闫春妮看到婆婆向着自己,胆子大了很多,声音小了下来,但语气和态度非常坚决,说:“二爷爷,这钱咱不能给,咱丢人都丢光啦,再拿钱出来,这成啥了?”
李长贵说:“你丢人?你丢人能有小东丢人丢的狠?小东出了这事,他以后还有脸在街上站吗?”
闫春妮说:“那是他自己愿意丢人,自己窝囊,没本领,管不住自己的媳妇。哟,他媳妇偷汉子,他就给人家要钱,这不叫吗?”
不能不说,闫春妮实在是个粗糙的女人,说话一口一个器官,我在旁边都听得出汗。
说闫春妮粗糙,并不是说她皮肤粗糙,相反,她虽然快四十的女人的,还长的细皮嫩肉,虽说年轻不小了,还有股浪劲儿能引起男人的,是个长的很不错的女人,就是说话太粗糙了,平时和兄弟们闹着玩儿,也是一口一个器官,有些脸皮薄的兄弟,都不好意思,她却无所谓,依然谈笑风生,器官在嘴上挂着。
说她粗糙,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并不精明,要是精明了,也不会老公出轨都不知道,还是闹出事来全世界都知道了她才知道的。她是个很勤快的女人,但粗心大意,不够精明。
说真的,李同能有今天,有一大半的功劳是闫春妮的,不然闫春妮也不会一口一个家业是她挣的。
闫春妮的娘家,在我们邻村,娘家人一门都是屠夫,杀羊为生,所以闫春妮小小年纪就跟着杀羊,养成了一付很爷们的性格,她的爷们不但休现在嘴上,也休现在她的精神上。闫春妮的娘家都是杀羊的,在屠宰行业浸淫多年,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比如,她娘家的男人杀羊之后,把羊肉卖掉,有些羊下水,羊杂碎,羊肝,羊心之类的,女人们就把这些用佐料煮好,拉到集市上去卖掉,也能得到不少钱哩。
闫春妮在娘家时,有四个哥哥,只有她一个女儿。四个哥哥都很疼爱这个唯一的小妹妹,所以闫春妮在娘家卖那些羊杂碎羊肝化挣到的钱,都做了闫春妮的私房钱,成了她的嫁妆,结婚之后,就带了过来。闫春妮的嫁妆之贵重,在她们同龄结婚人之中,在村里是最好的,带来的钱也是最多的。
李同的家当初很穷,一个老爹年迈多病,一个老娘好吃懒做。闫春妮娘家人,都不太乐意这门亲事,不过,闫春妮自己乐意。闫春妮和李同相差一岁,他们都只读过小学,当时两个村子共用一个学校,所以,她们是同学。据闫春妮自己说,上学时侯,她就喜欢李同了,喜欢李同聪明,有头脑。年龄渐大之后,在闫春妮赶集买羊肝的时侯,两人又遇到了几次,也简单的谈了些话,少男少女,都有点那个意思,但那个时代封建,也没有再进一步展。后来一有媒婆给闫春妮提亲,说是男方是李同的时侯,闫春妮的那颗芳心呀,当时就乐开花了,不顾家人的反对,坚决嫁给李同。那个时侯,能自己做主嫁男人的,绝对少之又少,所以说,闫春妮很够爷们。
从这一点来说,闫春妮和李同,算是半自由恋爱。
闫春妮过门之后,不但带来了钱财,也带来了致富产业。她教会李同如何到集市上用低价去收购小绵羊,又教会李现如何把小绵羊宰杀了,还教会李同如何把羊皮卖掉,把羊肉卖掉,至于羊杂碎和羊肝羊心之类的,还是照老规矩,由她用佐料煮好了,去集市上去卖掉。小两口那时侯都很勤快,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眼看着比村里的同龄人过的好,过的富。
李同是聪明,不但很快就学会了闫春妮的全部技术,还青出于蓝胜于蓝,在价格上比闫春妮更会算计,总是能以最低的价格收到最好最肥的绵羊。他还不满足于这一点,在通过和羊肉贩子接触的时侯,又学到了很多羊肉市场的生意经,过了不到两年,就不只是杀羊卖肉了,而是大量收购本地小绵羊,整车整车的拉到外地去卖,成了个羊贩子,市场好时,多卖多收,市场不好时,就少卖少收甚至不卖不收,自由职业者。没过几年,就成了全村有名的小富翁,不过,这几年绵羊越来越少了,市场也不如以前了,所以赚到的钱,还不如以前多,但前几年他挣到钱了,这几年就当玩票,看准了再出手,也能小小的赚上一些,日子过的很富足。
在李同做羊贩子的时侯,闫春妮也没闲着,自己家不宰羊了,又到娘家去要羊肝羊杂碎去集市上卖,娘家人又不给她要钱,她不用花本钱,卖到多少就是赚了多少。
李同家能过上好日子,有一大半是闫春妮的功劳,她算是邻李同进门的师傅,但师傅邻进门,修行在个人,李同要
喜欢我是村长请大家收藏:(m.123yq.win),123言情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