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他,大口喝着最低劣的麦酒,大口吃着腥臊带血的肉,却仿佛活了过来,他的血液里,渐渐有了温度。
他可以与伙伴并肩作战,他在同伴为他而流的鲜血里,跌跌撞撞摸爬滚打着学会了信任与义气。
从一开始,卡斯珀就是一个强大的人,但是他的心却弱小到被那些连脸上都满是伤痕的大汉们嘲笑。
“你就是个娘们儿啊,小卡!”他们笑着,肆无忌惮却并不带恶意。
卡斯珀听到那样的话,开始还会恼怒一下,到后来,也就平静,甚至自嘲。
“是啊,我是娘们儿,你们还打不过一个娘们儿,不过就是一群垃圾!”
然后,就是哄堂大笑。
在那里,卡斯珀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蹲在破败的仓库门口和那些衣着粗陋的佣兵一起喝酒。
某天他在睡梦中惊醒,想着如果安迪看到现在的自己,恐怕都会认不出来。
他是脸上有三道疤的佣兵阴蝎小卡。
额头上那道是为了救团里的大胡子奈普留下的,当时深可见骨,差点削掉他的脑壳儿。左边脸颊那道从额角到嘴角的刀疤,当时差一点儿,他就没了命,是团里的瘦子克里用一条胳膊换来的生机。同样是左边脸颊,另一道从耳下横过到鼻梁的伤疤换回了小个子米沙的命,他从未后悔过。
而夜里微弱的星光下,他的手臂上那些因安迪自己刻下的凌乱伤痕,已经变得淡淡的,再不明晰。
那时起,他已经不恨他了。
爱恨消弭,他用了十几年。
忽然就笑出声来,笑出了眼泪,然后被一个破损的酒瓶子砸中了脑袋——
“我靠,小卡你疯啦,半夜三更不睡觉,他妈的笑得像个女鬼!”
大胡子骂了两句,又翻过身去鼾声雷动。
卡斯珀看着自己依旧白皙却粗糙而且被刀疤和老茧覆盖的双手,曾经的富贵,曾经的骄傲,曾经的高高在上,已经恍如隔世。
直到大胡子的三个儿子在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中全军覆灭,大胡子骂骂咧咧地去参了军,他们一群人偷偷地也跟了去,大胡子先是发了火,但瘦子说:“佣兵不过也是舔着刀尖过活,倒不如吃皇家饭用命去搏一搏前程。”
大胡子就消了音。
与内厄姆星人的战斗比想象中更残酷更危险,但卡斯帕从未再抛弃他的战友,他从最低级的下等列兵做起,用了多年,才爬到上尉的位置。
多年以后,他曾远远见到安迪,他与李迟一起,看着幸福安宁。
那时候,他只想着他的战友正等着他一起喝酒庆祝那次胜利。
穿着笔挺的军装,他拉低帽檐,与那两人擦肩而过,那时的他,心中平静如水,再也不起波澜。
他深深爱过安迪,也恨过他,可再次相见,却形同陌路,无关爱恨。
只是偶尔想着,如果当初的自己,不是那样自以为是傲慢无知,那么,人生会不会截然不同。
那时候的卡斯珀,脚步已经足够坚定,他已经学会不看过去,不再后悔,他感谢那些教会他真正人生的战友,不过人生的际遇就是如此。
他学会了珍惜生命,他懂得了比爱情更重要的是什么。
所以,他在回到十六岁那年,一时的不敢置信过后,就坚定了脚步,他知道他要做什么。
大胡子的三个儿子死在战场,三年之后,是大胡子自己,然后是瘦子克里,然后是老板娘温媛,再然后,是一个个他熟悉的人,到最后,只剩下他和小个子米沙还活着。
卡斯珀想,也许,这辈子我与你们再也不会相遇,但是,至少这些昔日的战友们可以好好活在宇宙的某个角落。
他已经学会了信任,他可以将后背交给他的战友,可以为了并肩作战的伙伴去搏命。
十六岁的卡斯帕,内里装着一个战士的灵魂,这样安宁的生活,让他几乎无法入睡。
透过那个少年沉静的眼,他仿佛看到他平和清澈的灵魂,卡斯帕觉得,在他的第二个十六岁,找到了最初的战友,从那时起,他就从未想过舍弃。
他可以为他战斗到最后一刻,一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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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原本想着以后再写,汗,看到有人讨厌卡斯珀,想着还是把这篇提早写出来吧 =-=
写得不是很满意,磕磕碰碰的,发觉以前的卡斯珀其实很难写,说穿了,这是一个被宠坏不懂事的孩子渐渐成熟长大的故事。
就算是二十四岁,他也依旧还是没长大,幸好还没彻底歪掉,还是让他在以后的生活里找到了他原该有的本性。
以上。
☆、r 20
卡斯珀闭着眼睛,撑着膝盖喘着粗气,光`裸的上身满是汗迹,汗珠顺着线条优美的肩胛骨往下流去,宽松的运动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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