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秒钟后,一道雪白的身影冲出了酒店大门。
俞乐穿着换来的半旧平底鞋,左眼看手机地图,右眼留意行人与信号灯,向东疾奔五百米,杀进了最近的一家花店。
“老板,这上面没有的,一样给我来一种!”
花店老板接过手机,看着备忘录里洋洋洒洒几十种花名,狐疑地瞟了俞乐一眼:“这些全不要”
俞乐打开皮夹,摸出一叠红钞,“刷”地在指间展成了扇形:“一样一朵,一朵一百,有多少拿多少!”
只要郑飞鸾高兴,砸他几千又何妨。
花店老板乐得嘴角抽搐,三两下撩起了袖子:“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找啊。”
墙上时钟一圈又一圈旋转着指针,花店老板一朵又一朵慢悠悠地找花。俞乐脑内的定时炸弹亮起了红灯,开始尖锐鸣叫。她急得连催了好几趟,花店老板还是不紧不慢地对着备忘录翻来滑去,三分钟才摘五朵。
这样下去,必死无疑。
俞乐终于熬不住了,一把夺回手机,拨出了一个她曾经不屑理睬的号码。
铃声响起的时候,程修正在落昙镇的一家小客栈里给铃兰揉脚丫子。
落昙镇是一座慢节奏的南方小镇,东临日升海,西傍落昙山,以夏季夜昙乍现闻名全国。眼下临近初秋,最后一波花期正好过去,镇上游客稀少,大清早安安静静的,枝叶间偶尔三两声轻悄的鸟啾,连瞌睡虫都吓不走。
昨晚铃兰哭哭唧唧闹了一宿,何岸便抱着她哄了一宿,将近天亮才睡下。程修怕吵到他补眠,主动承担起干爹的职责,把容光焕发的小美妞抱到了院子里。
阳光暖融融的,不凋的九重葛爬满了秋千架。花朵洁白,每一瓣都在风里翻摇。
小铃兰已经十一个月大了,长出了一头细软的卷发,正好可以扎起一束小萌辫,月牙儿似的翘在脑袋上。竹编摇篮晃悠悠,她抱着温热的奶瓶坐在里头,叼住奶嘴,腮帮子一鼓一瘪地努力吮吸。偶尔喝急了,围兜上便湿透一大片。
秋千架顶上蹲着一只橘猫,体型肥硕,垂着一条粗尾巴,正透过藤花的空隙打量铃兰的一举一动,守护它可爱的小公主。
这只橘猫大名“六百六十斤”,昵称“六百六”,是青果客栈的镇栈神兽。
何岸、程修与铃兰还没搬来的时候,六百六就已经很出名了。它和它的九重葛秋千一起入镜过落昙镇的形象明信片、文青们的图文博客和旅游杂志,许多人都知道:青果客栈有一只慵懒的大胖猫,喜欢霸着自家的秋千,从不给人挪屁股。
直到那一天,何岸带着铃兰来了。
铃兰来的第一天,六百六就把自家的秋千给压塌了。
客栈老板是个实干派,见秋千塌了,立马取出榔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谁知第二天一起床,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气定神闲地蹲在旁边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还有它善良的铲屎官,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一个淳朴且浪漫的环境总是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心态,九个月以来,程修已经习惯了落昙镇的闲适,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渊江市的电话,好比一根电钻专挑周末清晨破墙,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么花吗?”
俞乐在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一把饱经沧桑的破藤椅,惬意地躺了上去:“郑飞鸾喜欢什么花?我不知道啊。”
顺手揉了揉铃兰的小脚丫。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的。嘴巴不得劲,四肢便配合一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直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一点儿也不想搭理俞乐。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想友善地给予下任助理一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一个难度恒定的boss,极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化身恶魔,需要尽早准备。但俞乐自视甚高,既不问他被开除的原因,也不问他郑飞鸾的性格特点,直接走马上任,还当面嘲讽程修不懂得把握机会,将这么好的职位拱手让人。
程修几乎呕血,却没跟她争辩。
那会儿何岸还生死未卜地躺在医院里,铃兰也没出新生儿监护室。他要操心的事太多,没那份闲心回击对方的挖苦。
万万没想到,这位牛逼上天的俞助理也只撑了九个月。
他问俞乐发生了什么,俞乐说从上周起,郑飞鸾就无缘无故看桌上的插花不顺眼,连换了十几枝都不满意,又说不出究竟喜欢什么花。折腾到后来竟勃然大怒,丢下一句:这点小事都办不妥,下周结薪走人吧。
程修一听,就知道事情大发了。
他跟在郑飞鸾身边四年多,深知这个人是典型的企业家性格,抓大局,不拘小节,类似办公桌插花之类的小东西根本就入不了他的眼----有一回程修心血来潮,往花瓶里插了一头蒜,郑飞鸾看到了也没说什么,以至于程修根本不知道他对花卉竟是有偏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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