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罗士信的嘲讽,孙增佑、李云聪相顾无言,他们都不是蠢蛋傻子,不是看不破这点,只是受不了,受不了最亲最敬的人就这样走向死亡。要做什么,必需要做点什么的想法在他们脑海回荡,以至于哪怕一死也要抓住那虚无缥缈的点点机会。
李云聪忙道:“那将军可有办法?”
罗士信摇了摇头,道:“办法暂时没有,只是知道现实是残酷的。没有办法就是没有办法,不存在没有办法的办法。草率行事,只会让你们十年的的努力,烟消云散。”
如果了解罗士信的人在这里,对于他这番话绝对会嗤之以鼻的:罗士信什么时候那么理智过了。
只是现在他身为旁观者,看的比孙增佑、李云聪更加的清楚理智。
李云聪痛苦道:“不能出兵,让我们眼睁睁的看着大叔父死,我做不到,做不到。”他重复了两遍做不到,神色凄惨。他自幼体型魁梧,十五岁便如二十岁般强壮,因此还未到应募的年岁就让强征入伍。小小年纪,什么也不懂。是左天成提拔他,给他找师傅,教他兵法做人处事的道理,没有左天成就没有他。只要不是狼心狗肺的家伙,对于这份恩情都会看的胜过自己的生命。
“也不是完全没辙!应该换位思考,别纠结在一个地方。”罗士信想东西向来喜欢多位思考,一路不通换个方式,绝不纠结纠缠,在死路上浪费时间,说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去想怎么救人,而是想象怎么样才能保住左天成的性命,怎么样才能让高慧真放了左天成。比如说绑架高慧真的儿子?父母?或者绑架高句丽的王也行,多条路,多个走法嘛!”
李云聪、孙增佑两人眼中同时一亮,他们从来没有这么考虑过,只是想着左天成让高慧真擒住了,要怎么救,用什么办法救,却没想过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救人确实太不符合实际,换种方式,未必就不能啊!
罗士信见他们开窍了,笑道:“办法,只有你们能想了,我对高慧真是一无所知,他忌惮什么在乎什么你们比我更要了解。”
孙增佑起身道:“我这就去调查!”他来到柜台,取出蓑衣,连招呼也来不及打,匆匆离去了。
李云聪笑道:“佑叔太急了,他与我们这群大老粗不同,是个拿笔杆子的人。我们通过打猎卖野参换来的钱,一半都交给了佑叔。由他一手创建了一道情报网,我们能够在太白山立足,知己知彼,佑叔是功不可没。”
罗士信在察觉李云聪这伙人的身份,已经猜到这个酒馆是一个接头点,对于这个答案早有所觉,不以为意。
李云聪还是问起了中原的情况,这久别家乡故土,说不挂念都是假的。
罗士信如他所愿的讲起了中原的情况,他从杨广三征高句丽说起:比起说历史故事,世上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加有水准,曾经有着上帝视觉的他能够知晓当时发生的所有大事件,选择重点跳着说。
李云聪的表情随着故事的起伏而变化,仿佛置身其中一般。
尤其是说道虎牢之战,李唐情况危急,前有王世充的军队牵制后有窦建德大军压境,更是焦虑的呼吸都急促起来。他是关中人,个人的情感也倾向于关中李唐。
但听到最后,秦王李世民力挽狂澜,以三千五百兵卒力克十万窦夏军的时候,忍不住的神往欢呼。
其后又为突厥猖狂而怒,为能大破突厥而喜,听得津津有味,有股对于中原世界的向往。毕竟相对而言,太白山实在是太小了。
罗士信也好奇的问起了李云聪如何发现他的。
李云聪笑着将雄鹰召唤了下来,看着那威风凛凛的老鹰,罗士信眼中露出了强烈的异彩。
“好鹰!”
猎鹰走马是官富二代最常见的娱乐,在长安随时都可见一群富家子弟骑着高头大马,以绳索绑着老鹰在街上溜达炫耀。一只好鹰,在长安可以卖出天价,比黄金珠宝玉器都要昂贵许多。
但是那些鹰远远比不上李云聪的这只,不论是相貌还是个头。
李云聪自得道:“这是我花了千辛万苦才擒来的神鹰,堪称这一代的鹰王。除了极其罕见的海东青,放眼整个太白山也难找出比我这更加勇猛的神鹰了。”
罗士信满脸欣羡,“有了这玩意,还不等于用了一个空中雷达?”说着从桌上挑了一块最肥美的肉,递了过去。
谁知那鹰理也不理,李云聪叫了一声。
雄鹰才将肉刁去,昂颈美美的吃起来。
罗士信更是大开眼界,直夸这鹰灵性十足。
李云聪也倍有面子,抖手让鹰自己耍去,方才道:“其实我最想驯养的还是海东青,只是海东青太为罕见,十万只神鹰中才出一只,因为太过凶猛聪慧,这里的人都称海东青为万鹰之神。我曾有幸见到过一次,次品海东青,它从天而降在我们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只雪狐叼上天去。我们弯弓而射,却发现箭矢的速度竟比不上它带着雪狐冲天而飞的速度。”
罗士信咋舌道:“带着狐,还能比箭还快,好厉害!这海东青也分次品上品的?”
李云聪点头道:“以血统区分海东青以全身天蓝色、纯白色、漆黑色为上品,金色、棕色、杂色等为次品,当初我见过的是杂色海东青,便是如此,那俊捷的英姿,依旧让人无法忘怀。”
罗士信神往道:“日后要有空了,非要来这太白山好好找找海东青的下落,指不定还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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