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呀!你在怕什么呀!不就是宰头羊嘛,看把你吓得,火炭脸都变白了,手还一直抖。”乌烈猛的大嗓门在马府的练武场上响起。
“老子才不怕!我脸本来就白!我手不是在抖,是在运气活动手腕,你这个只会三脚猫功夫的不懂就别瞎说。”燕风争辩的声音也在练武场上响起。这时的燕风,因为从小帮父亲在铁匠铺做事而被熏烤得黑中带红的脸,已经变成了白色。手上拿着一把屠宰大型牲畜所用的尖角刀,拿刀的右手情不自禁地微微颤抖。在燕风的前面,是一只被放倒在大木桌上的五花大绑的羊。在燕风四周,则围着马府猛虎班和尖刀班的全体成员。
马千里鼓励手下的猛虎班和尖刀班的成员互相切磋武技,而乌烈猛和燕风都是从小练刀的,两人打上一回后就彻底扛上了。每次训练完,哪怕累得半死了,也要用在桐油里煮过的粗竹竿子代替钢刀,你来我往对打上一阵子。很难说谁更厉害,交手至今反正是互有胜败。乌烈猛比燕风体型高大而且力气更大,燕风现在一米六左右。可燕风的刀法明显比乌烈猛更接近实战、更直接、更利落,从刀法看燕风的师傅真的上过战场,这样的刀法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的人才能创出的。
两人互有优势,目前谁也压不倒谁,所以谁也不服谁,互相看不顺眼,平日里没事就互相讥讽,都想先用言语击败对方。
燕风脸色苍白,手在微微发抖的时候,站在一旁的林之然脸色也不太自然。林之然三天前宰了一头肥猪,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宰大型的家畜,以前也就只帮家里杀过鸡鸭鱼之类的。当时猪的惨叫和满满一大盆的血,现在想起都还让他心有余悸。
就在三天前,马千里问大家:“想不想每天都吃肉?”
废话,这还用想吗,大家在第一时间凭本能就回答道:“想!”
“想就自己宰杀,买猪、羊、驴、骡的钱我出,可你们得自己动手宰杀,去毛、清洗内脏、剁肉、烹饪,这些事都得你们自己做。不然就没有肉吃,怎么样?”马千里问道。
还能怎么样,做呗,大家都认为为了吃上肉,自己动手宰杀就自己动手呗,反正是宰牲畜又不是去犯人命案子。可屠宰的场面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很近很近的地方,大家的想法就变了。三天前,是大家第一次亲自宰杀牲畜,宰的是只大肥猪,技术总监是乌烈猛,执行人员是林之然。
那大肥猪凄厉的惨叫和pēn_shè飞洒的鲜血,让大家都不忍直视不忍聆听,却又在马千里的马鞭下不敢闭眼不敢扭头更不敢捂耳朵。所以,屠宰完毕后,除了以前干过屠夫的乌烈猛和前世当过雇佣兵的马千里,其他人都脸色惨白。
“幸亏我们家在平民区,没人敢把我们怎么样,如果周围住的是富贵人家,你时不时弄出这样的动静,那别人也许就打上门来了。”燕风最终受不了乌烈猛的冷嘲热讽,鼓起勇气开始宰羊,于是山羊凄厉的惨叫声响了起来,马寒山远远地站在屋檐下,对身旁的马千里说道。
马千里的那位老祖,就是曾经当过南直隶锦衣卫最高长官的那位,一开始的家就是在这个平民区里,这里主要的住户是工匠、杂役。等那位老祖慢慢发家了,也不愿搬走,只是慢慢地将周围的宅子买下,这才有了现在的马家大宅。现在在这片区域,锦衣卫百户马寒山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了,所以他家里时不时宰杀牲畜造成惨叫声扰民,也没人敢管。
“父亲放心,三天前宰杀那头大肥猪时,我就已经派人给周边邻居送去了些内脏、下水什么的,他们可是很高兴的。这次也一样,给他们送去些肉,算是对他们听惨叫的补偿。谁也挑不出我们什么不好来。”马千里答道。
“是吗,好,你考虑得很周到。就应该这样,不骄不躁,不要以为我们马家是锦衣卫是百户之家就有多了不起了,哪怕是平民百姓,能以礼相待、以理服人是最好的。我们马家能在南直隶锦衣卫中一直立足,靠的就是这个。历代锦衣卫中逞凶斗狠的层出不绝,可子孙后代有好下场的又有多少,就是他们不明白礼和理两个字呀。”马寒山点点头,面带笑容,为自己儿子的懂事而欣慰。
“对了,你雇工匠们打造的那批器械,是今天到吧?”马寒山问道。
“对,是今天,大概在午时会到,他们向我保证过的,迟到的话,我可是要扣他们的钱的。”马千里答道。
“一定要那样吗,我怎么感觉你不像在练家丁,简直就像在练一群狼。”马寒山说道。
“尖刀班的家丁们每月八两银子,猛虎班的杂役们每月四两,这些银子也不是白拿的。我花重金养他们,训练他们,是为了有朝一日我要用人时,他们能帮上忙、做成事,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嘛。我可没闲钱养一群绵羊,我要的是一群狼,我做狼王,领着他们光耀我马家门楣。”马千里说道。本来雷勇、雷猛两兄弟每月都只有二两银子,得等到马千里成为锦衣卫帮闲了,为锦衣卫正式做事了,两兄弟的月钱才会涨到每月八两。但现在招了新家丁和新杂役,马千里也不等到成为锦衣卫帮闲的那时候了,反正也快了,还有不到两个月,所以干脆家丁的月银都提高到八两。
燕风宰杀完羊,大家协助他把羊去毛、清洗内脏、切块、炒、煮,等吃完羊肉后还没到正午,但燕家铁匠铺的铁匠们已经把马千里订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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