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完早餐,杜牧和父母告别之后,就独自前往学校。
杜牧就读于江城市最好的中学江城一中,每年考上华国最顶尖的大学:上京大学、中华大学、华夏科技大学的人数超过百人,在全省的所有高中里面独占鳌头。杜牧目前正是江城一中高三六班的学生,成绩中等偏上,其中英语和生物因为要背的内容太多,一直拖他的后退,为这,抱着不放弃任何学生理念的两位老师简直操碎了心。
杜牧一路心情愉快地走进学校,正是三月初春时节,校园内种植的桃花树、樱花树纷纷盛开,让整座校园充满了芬芳。杜牧眼神里有些许的怀念,前世自己高中肄业打工,可以说离开校园将近十年,虽然在外人看来他只是离开了学校一天,但在杜牧眼里,这种时光流逝带着的陌生和感动无以言表。
漫步走在校园内,阵阵清香缭绕,让人心旷神怡。初春的阳光和着清风,温暖中却又带着丝丝凉意。
杜牧的相貌继承了父母的基因,清秀俊朗,加上身材修长,一路上时不时有朝气活力的女生偷眼看他,看到杜牧的视线看过去,便害羞的低头笑着跑开;当然也有胆大的,和杜牧直接对视,杜牧朝对方微微一笑,也不避讳,磊落大方。
前世在外闯荡八年,杜牧的感情世界还是一片空白,一方面是不敢,欠这么多债在身,不想耽误别人;一方面却是心有所属,曾经沧海。但这不代表杜牧依旧是那个青涩少年,经过社会的洗礼,即使没有经历,但也听过见过许多,自然而然也就放开了。
就在这时,杜牧右肩被人一拍,杜牧下意识朝左边看了过去。一个高大俊美的男生正笑嘻嘻站在这边,看到杜牧转过头来,哈哈大笑:“牧子,今天反应挺快啊!居然知道朝左边看!”
杜牧会心一笑。身旁这个男生叫林逸,是他的死党,身材高大健硕,喜欢打篮球,是学校篮球队队长,加上长得帅,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前世自己辍学以后,林逸和其他两人一直想和自己联系,但自尊心作祟的他,傻傻的拒绝回应,直到多年以后听父母说起他,想当篮球运动员的他,在一次比赛中脚腱受伤,再也不能打球,无奈听从父母的安排,当了一名公务员。当初听到这个消息的自己,犹豫了很久也没有勇气打出那个电话,只能在心里暗自为他感到失落。
重生而来的杜牧,心里始终带着改变大家不幸命运的使命,决心要尽力帮他实现梦想。当然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路要一步一步走。
“林逸,你这招我都摸透了,能不能换个招式?”杜牧调侃道。
“行啊,你小子一天没见,嘴皮子越发利索了!”林逸有些吃惊,平时这小子话那么少,没想到今天居然还开起玩笑,难道是因为心情好?
林逸的表情杜牧看在眼里,知道自己重生以后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连性格也变得开朗。当然这也很正常,毕竟在社会上历练了这么久,太过内向不合群。
两人说说笑笑,一路走向教室,路上的女生看到两个帅哥勾肩搭背,都是脸红心跳,赏心悦目。
高三六班。
杜牧一走进教室,原本还有些说笑的表情顿时僵住,心脏像是擂鼓一般,砰砰直跳。
靠窗的边上,一名娴静如水的少女正端坐在座位上,认真的看着手中的课本。金色的阳光打在她秀美绝伦的脸上,长长的睫毛下一双明亮如星辰的眼睛,樱桃色的嘴唇轻抿,形成一道温柔的弧线。只是静静地坐着,就有一种清水出芙蓉的美感。
大雨如瀑,夜色降临。
青涩的少年在放学后,趁着因为劳动而和对方一起留下的时机,一脸忐忑地向懵懂的少女表白。毫无疑问被拒绝后,少年失落之下冒雨归家,然后便是家庭一连串的变故,从此天各一方。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时隔八年,终于再见。
徐娆,好久不见!
“牧子,牧子...”林逸的声音在杜牧的耳边响起,杜牧终于回过神来,一脸茫然的看向林逸。
“发什么呆呢,马上就要上课了,不会一天没来就忘记自己的座位了吧?”林逸打趣道。
座位?
虽然隔了八年之久,但杜牧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就在徐娆的后面。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杜牧终于有些体会到这句话的心情,心情复杂的在座位上做好,看着前面的少女神思不定。
突然,后背被轻轻敲击,一张纸条丢了过来。杜牧捡起来一看,一行清秀的字迹映入眼帘:“你感冒好了没?这么快就回学校。”
看到这熟悉的字迹,杜牧心里一暖,冒出一个人的名字:李明妃。
一转头,就看到正一脸关心望着这里的少女,干净精致的五官掩盖在一头凌乱的短发下,显得似乎有些其貌不扬,但见过少女蓄起长发时样貌的杜牧,清楚知道这个少女所隐藏起来的惊人美貌。
李明妃旁边坐着一个小胖子,一张圆脸显得憨厚可爱,看到杜牧看过来,浓密的眉毛轻轻挑起,表情一下子丰富起来。这是叶陶,两人也是杜牧的好朋友。
前世的两人,一个和父母闹翻,远赴重洋在外留学生活,从此杳无音信;一个梦想着成为一名杰出的互联网骄子,可惜在父亲的强权之下只能蜷缩在一家建筑公司混日子。命运将他们聚在一起,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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