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香的店门口围着好多闲人,他们都是来看热闹的,虽然什么具体情况也看不到,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站在门口议论,指指点点的发表自己的见解。
张浩元赶到了门口,对着前面堵门的闲人喝道:“散了,都散了,你们堵在门口,难不成是想进店去偷东西不成!”
“搜身,你们都站到一边去,要挨个搜身!”报信的捕快大声说道。
呼啦一声,门口的闲人们都以最快的速度散开了,虽然明知官差是在吓唬人,但谁也不想再堵门,免得真被搜身!
张浩元和报信的捕快进了店,见里面只有几个店伙计,个个都是惊慌失措的样子,估计他们也料想不到,范白会突然死掉吧!
外面的闲人们等他俩进了店,呼啦一声,又以同样快的速度,把门又给堵上了,有人还小声地道:“咱们不就看看热闹嘛,竟然还想搜身,讲不讲理了!”
“你见过讲理的官差?”
“官差见过,讲理的官差没见过!”
“没见过你还叨叨咕咕个屁,有种儿你当他们的面叨叨咕咕啊!”
“我不想和他们说话,浪费唾沫,我得喝多少水才能补回来啊!”
外面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说什么的都有,反正闲的没事,就堵在门口说话聊天。
张浩元又进了内室,看了一眼房间,范白的死亡现场,已经被破坏的什么都没剩下了,没有任何的参考价值。
店里的伙计们只顾着救助范白,力气用了不少,虽然没有效果,没能把人救活过来,但做为伙计,倒也谁都不能说他们不对。
可房间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地上全是脚印,甚至在床榻的旁边,现在还守着一个郎中,可能是试图再对范白抢救一次吧!
张浩元进了房间后,看了几眼,便知道完蛋了,什么证据都休想得到。
他问道:“是谁第一个进屋的?”
门外一个伙计连忙道:“回差爷的话,是小人第一个进来的,不过,当时只有小人一个人,所以也只有小人一个人进来了!”
说这话的时候,这伙计的脸都白了,眼泪直在眼眶中打转,当时就他一个人在场,会不会说是他害死的掌柜的啊?
随便抓个倒霉的人,当成是凶手,然后屈打成招,把案子了结了,这种事情可不稀奇,任谁都怕落到自己的头上。
张浩元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问道:“当时你是怎么进来的,重做一遍给我看看。”
伙计不明所以然,为什么要重做一遍,他更是不理解,但让做就做呗,他确实是没有杀人的,所以别说做一遍,就是做十遍,又能如何。
伙计把门关上,然后拍打房间,叫起掌柜的,然后越叫越大声,最后使劲撞门,把门撞开。
伙计小心翼翼地道:“差爷,当时房门闩了,所以撞了好几下才撞开,不是这么一撞就开的。”
张浩元嗯了声,既然是伙计撞开的门,就说明这门是从里面上了闩,也就是说凶手在屋里,而如果屋里没有,就等于说是凶手走了之后,范白才出的意外,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证明,这件案子里没有凶手!
但是,如果是别的捕快来查案,基本上就会说没有凶手,范白属于暴死,一了百了,省了麻烦,可张浩元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必有凶手!
“你进来后,你们店掌柜的在哪儿?”张浩元问道。
“在小人的脚下,小人踩到掌柜的了,还被绊了个跟头,把脑门都磕青了!”伙计一指自己的额头,果然乌青一块。
那个报信的捕快也在房间里,从身份上来讲,他和张浩元是一个级别的,但他可没有当县尉的父亲,所以出门办案,他是以张浩元为主。
捕快不耐烦地一挥手,道:“你家范掌柜的,要么是自己得病暴死的,要么是你踩死的,你现在是疑犯了,跟我回衙门走一趟!”
伙计大惊,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他无权无势,又不是有钱人,要是被抓进了牢里,没人给他疏通,那真是要九死一生了,说不定是十死无生。
“绝对不是小人踩死的,小人冤枉啊!”伙计叫道:“是,是我家掌柜的自己得病暴死的,是他自己死的,和别人无关啊!”
张浩元转头看了捕快一眼,却也没说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完原告吃被告,欺负人一定要抓好欺负的来,这都是捕快们最爱干的事儿,是常态,他本人也是捕快,也没法说同僚什么。
张浩元拉起伙计,和颜悦色地道:“好,就算不是你干的,但你总得把当时的情况说清楚,我们还得问别人呢,也不能光问你,要是你说了谎,反而是对你不利啊!”
伙计站起身来,表情相当地凄惨,仿佛现在就被当成是杀人凶手,然后判了他死刑一样!
伙计指着地上,道:“我家掌柜的当时就趴在这里!”
“你学一下,做出姿势让我看看。”张浩元道。
伙计很听话地趴到了地上,头冲着房间,一只手在后,一只手在前,两腿做挣扎状,看样子是想去开房门,但却死在了门口!
张浩元看明白了,便又道:“当时屋子里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嗯,让你说也不见得说得明白,我就来问你吧,当时屋子里面有没有香味,就是那种玫瑰花精的味道?”
伙计眼睛瞬间一亮,忙不迭地点头,道:“有,有玫瑰花精的味道,小的当时没留意,差爷你一提,小人就想起来了。”
后面其他的伙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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