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胜男动手写文,张浩元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甚感无聊,写文的人在自己心里会知道要写出什么情节来,可以慢慢一点一点写,但看的人却没那么好的耐心了。
张浩元道:“夫人,你且慢慢写,好生措辞,等写好之后,为夫为你的文章品评一下,如果写的好,那我再给你写一篇序文,这便可以雕版印刷了!”
文胜男嗯了声,头也不抬,仍旧自己写自己的,她心里有故事,自然就不会去管张浩元了,张浩元只好去干自己的事了。
之后,一连几天,文胜男都在奋笔疾书,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故事当中了,而案子审到最后,结果也已经出来了,张浩元看了结果之后,告诉了文胜男,但文胜男却根本不在乎,并且对这种判决表示了鄙视。
对于文胜男来讲,草原上的鸳鸯那是可以当成大雁来写的,也可以当成是孔雀来写,孔雀东南飞什么的,鸳鸯两别离什么的,反正一定要凄美,可如果加入了张浩元说的审判结果,那就没法凄美了,所以这个结果她不接受。
写文的不接受,张浩元也没办法,他总不能为了让妻子接受审判结果,就把审判结果给改了吧,他也没有那个本事啊,杀人案子一旦上报了刑部,那就和他这个县尉没什么太大关系了。
刑部批示刘正嗣被判死刑,那些被了派去杀苏家亲戚的手下,动手杀人的偿命,没动手杀人的判处徒刑,而姚乐菱因为没有人指证她,她自己当然也不会主动招供什么,又因为是孕妇,所以免除刑罚。
但因为苏锦长虽死,但苏锦长却是杀过人的,这是有人指证的,并且杀的是大唐百姓,虽然杀人的地点是草原上,但在哪儿杀的大唐百姓都不行,所以苏家的财产要被充公!
而刘正嗣也是个杀人犯,并全他还是胡人,所以他的家产也要被充公,已经查封了。
象公孙安和刘三这样的人,算是帮凶,各有惩罚,都没有轻饶,财产充公,或罚徒刑。
实际上,不需要没收这些人的财产,但是现在长安吏治日渐**,也不是某个人就能改变的,张浩元是管不住这种事的,刑部宣布的结果,他接不接受结果都一样,就算是不满,他也只能哼哼两声,当然他也没什么不满的。
这桩案子之后,万年县恢复了平静,小案件无数,万年县这么大,一天没有几十起小案子,那就不叫万年县了,但大的恶性案子,却不太多,着实消停了小半个月之久。
张浩元本来以为好不容易消停小半个月,那他可以和文胜男好好过过小日子了,但文胜男却非要写凄美的爱情故事,却不肯和他过幸福的小日子,也不知这是个什么心理,他只好返回衙门,每日坐班,日子过得稍有无聊。
且说长安城外有一座大村,村名为司马村,村子里足足有三百多户人家,上千的人口,村名司马是相传以前这个村子里出了个姓司马,又当了司马这个官的人,具体是什么朝代的事儿,已然不可考据,但别人管这个村子叫司马村,逐渐的也就成了正式的村名。
这个村子里面的富户颇多,其中有一户人家,家主名叫司马富贵,为人颇有些油滑,靠着祖上留下来的百亩良田,又加上他自己的头脑,做了些贩卖丝绸的生意,结果二十几年间,发家致富,竟然有了五六百亩的田地,还有三进大宅一座,虽然还算不上是司马村里的首富,但排进前五那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司马富贵在年轻时,做了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他做生意不是那么讲诚信,坑害了不少的人,甚至也有他的亲戚,还有一些同村的邻居,结果名声有些颇臭,别人走路都躲着他走,当然,他自己是不这么认为的,他认为自己名声好得很,到哪儿都受人尊敬,走在路上,都有人给他让路!
可是别人都说他坏事做得多了,所以遭了报应,生不出儿子,只是在中年之后,才得了两个女儿,然后就再也生不出了,这是要断子绝孙的架势!
虽然这种说法很是迷信,并且完全是按着因果报应来的,基本上就是胡说八道,是恨司马富贵的人说着解恨用的,但说的人多了,就似乎成了真事儿似的,而且,还传进了司马富贵的耳朵里。
司马富贵年纪大了,已然年过五十,在这个年代,年过五十就可以自称老朽了,毕竟算是年过半百嘛!
司马富贵对于这种谣言很是痛恨,但他确实没儿子,也不太可能生出来了,他心里就难受,当然,他难受不是后悔年轻时做过什么错事,而是觉得要不要悔婚,招个上门女婿,这样小女儿生下孩子,不就可以随他的姓了么,那样也等于是司马家,后继有人,没断了香火。
司马富贵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过了二十,早就嫁人了,嫁到了百里之外的一家富户,算是门当户对,对方家里有上千亩的良田,大女婿继承家产也能得到几百亩,和司马富贵的财产相当。
小女儿今年十六,马上就快十七了,正是花朵一般的年纪,而且小女儿相貌出众,比大女儿要漂亮,司马富贵早早地就给她定了一门亲事,也是一家富户,住在十里之外的一个村子,这家富人却是比大女婿家里还要有钱的。
原本定下的小女婿名叫付继业,但小女婿名叫继业,却是一点都没能继下家业,付家长辈早亡,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付继业只知吃喝玩乐,不仅如此,竟然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把好好的一份家产,给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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