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魏敏突然张嘴叫住了他:“明天再来陪我一起复建吧!可以吗?哥哥。”最后面两个字,甜的能拉出糖丝。
魏景懵逼了几秒,才猛地尖叫一声,“可以可以绝对可以的,小敏么么啾!明天二哥和大哥一起来陪你复建。”
这可是魏敏第一次叫他哥哥,炒鸡开心!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也要来了。”魏哲无奈。
“喂!咱们家弟弟要复建,身为家人兄长的我们,怎么可以视而不见呢?”魏景说的理所当然。
他们的……家人啊!
魏哲的脑海里徘徊着这句话,想着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心里泛起一股暖意,“好吧!”
重来一生。
魏景有了朋友、事业、家人……还有了魏哲。
魏哲有了魏景,这一次,他真正的可以拥抱着这个人。而且……魏小景的家人朋友,也是他的啊!毕竟……他们可是夫夫啊!
这一次,他们都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了。
他们有了依靠的彼此。
秋冬的阳光暖呼呼的,魏景靠在自家的阳台上,昏昏欲睡,时光像个调皮的小孩,踮着脚尖,带着欢快的笑声,从人们的身边溜走。半梦半醒间,他听到了手机铃声,“喂!谁阿!”
“魏景,你在哪儿?说好了今天陪我一起去看朝雨的婚礼呢?”电话那头的声音哽咽,“洪智和孙正豪两个人在w市来不了,现在你也不陪着我吗?我…我……”
“我马上就过来了,你等我十分钟。”
魏景从梦中惊醒,他拿着钱包和车钥匙,开车往郊外的教堂里赶了去。
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现在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说来也是奇怪,魏景最开始只想画点漫画挣钱,有一份事业就好了,结果就这么跟着许家明画画,越画越有名气,在外面若是有人碰到了,还会尊称他一声魏老师。
刚刚给他打电话的人叫朱文宇,是他大学时的室友,两个人相处的融洽,再加上同为b市人,这么些年过来了,早就成了好哥们。
朱文宇大学时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叫阮朝雨,厚着脸皮追在人家的身后。
只是缘分这事,说来奇妙。
阮朝雨对朱文宇一点感觉都没有,大学时处处避着他走,大三时和一个学长谈了恋爱,朱文宇当时哭的像个傻逼一样,一边喝酒一边拍着胸脯嚷嚷道:“我tm哪里比不上那男的?论家世论样貌甚至是论体贴……我哪里不行了?她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为什么??”
是啊!他处处都比那男的好,但是阮朝雨就是不喜欢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实。
今天是阮朝雨结婚的日子,魏景和朱文宇都没收到请帖,他陪着朱文宇站在外面,看着穿着白色婚纱的阮朝雨手里拿着捧花,笑容灿烂的被长相普普通通的新郎抱在怀里,身边围绕了一圈人,热热闹闹的,显得他们这边更是寂静。
直到新娘被抱进教堂里面,他们这边连个毛都看不到了。
朱文宇毫无形象的蹲在地上,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根烟抽了起来,他此时已经很高了,一米八的身高,蜂腰宽肩大长腿,脸上稚嫩的婴儿肥也没了,为他清秀的五官增添了几分锋利。
随便一站,就能收到好几个女孩儿的青睐,大胆点的,甚至会直接过来要联系方式。
可是哪有什么用呢?朱文宇痛苦的想,他不想要别人的喜欢,就想要阮朝雨的,可是阮朝雨偏偏就看不上他。
魏景不知道怎么说,只能拍拍他的肩膀,叫他看开点。
“我明白,这么些年了,我早就明白了,但是……我的心,却不受我的控制啊!”他说着,眼眶通红,下巴上带着青灰色的胡茬。
魏景闻言不说话了,他陪着朱文宇一起蹲在那儿。
直到婚礼结束,已经有好些人朝这边张望了过来,朱文宇才不情不愿的站起身,最后的深深的看了一眼那刺眼的洁白的婚纱:“我们走吧!”
魏景不出声的跟在他的身后,亲自开车将朱文宇送回了家,还仔细的叮嘱了保姆,好好的看住人,别让他做什么傻事。
保姆轻轻的应了一声‘好’。
魏景开车回家时,在路上接到了魏敏的电话,魏敏当时为了救他出车祸后腿一到严寒和阴雨天气就疼,现在天冷了,就像是大雁冬天会迁移到南方去一样,他搬到了温暖的三亚去过冬。
魏敏兴奋的对他说着周围的见闻,还说自己拍了很多好看照片,等会儿发给他看看…
即使腿部有伤,不能长时间的行走,魏敏也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小梦想,拿着相机,到处的跑来跑去。
回去的路上有点堵车,魏景到家时,一眼就瞅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魏哲。
男人勾起一个温和的笑容,眸子里洒满了星光,“回来了,晚上想吃什么?”
魏景不知道怎么的,傻乎乎的跟着笑,他像个小孩子一样,扑倒了男人的怀里,“想吃糖醋排骨。”
“你呀~怎么总是只记得排骨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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