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流枫据其父亲所说,知道了当年其父母经过的那座道观,名为白云观。道观坐落于叠云山脉的边缘,离清水镇有六百多里远。
因为此去白云观的路途,一路山高水远,很多地方都是人迹罕至,道路难行,也还要经过许多条江河。因此就在牧流枫等人出发的七天后,便只能在一处驿站弃掉一些车马,选择轻装而行。
这次离家学艺,牧青阳本来的建议是一切从简,只带几个随从照顾牧流枫的饮食起居便可。但牧原放心不下,以路途遥远,道路上也有可能不安全为由,硬是把从小到大一直陪伴在牧流枫身边的十几个下人也要求带过去,牧青阳知道牧原是爱子心切,拗不过也只好接受。
因此,加上牧青阳身边的六七个随从,整支队伍加起来有二十几人,走在路上也是浩浩荡荡,一路上倒也颇为引人注目。
有着这么多人的照顾,牧流枫一路上理应是过得非常悠闲惬意,但是所有下人却受牧原的吩咐,路上所有的事情只要是少爷能做的,都要少爷自己来做,其他人等一律不准干涉。
牧流枫对自己父亲的吩咐却不以为意。
那些随从也带着如此想法,在离去的第一天日中歇脚,埋火造饭的时候,都是主动地帮牧流枫准备好吃饭前的一切准备,没想到却遭到了跟在一旁的牧青阳的大声训斥,将那些随从通通赶走,让牧流枫自己一个人做饭吃。
好在牧流枫从小到大在野外玩惯了,逮兔抓鸟这种猎捕山中野味的事情也没少干,也见过那些随从烹饪过野味,因此那天他有样学样,自己做的饭食虽然难吃了点,但也能够填饱肚子。
因此,一路上,遇到道路难行的地方,牧流枫就要自己下车走路前行,不到没力气走不动路,就不许别人帮忙;到了吃饭的时候,如果吃不惯带着的干粮,那就要自己动手做饭。
经过十多天的历练,牧流枫除了开始的几天有点不适应之外,到后来凭借其不服输的坚韧性子,倒也渐渐适应下来。
此刻是下午时分,骄阳的光芒被云层收敛,不再那么刺眼。阳光洒落在稀疏的丛林中,留下一块块斑驳的影子。
在一棵树下,草丛窸窸窣窣地一阵抖动,突然,一只灰色的野兔从草丛中噗的一声跳跃了出来。
只见野兔抬起头,鼻子耸动着,好像在寻找什么。随后野兔蹦蹦跳跳几下,来到一块巨石的下方,在那里,有着一堆鲜绿的青草。
野兔警觉地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一切安全了之后,便低头摄起青草开始吃了起来。
就在这时,那块石头下的一根木棍忽的飞了出去,野兔只来得惊吓一跳,上方那块石头便应声而倒,将那野兔压在了下方,只露出一双腿在外面四下乱动。
“哈哈,阿福叔,抓到啦。”
不远处的草丛升起,然后慢慢移出树荫,这个时候才看清,竟然是两个头上身上披着树藤的人。
左边一人是个一身灰色锦袍的少年,长得眉清目秀,约摸有十几岁,正是牧流枫。
而右边一人是个一副下人打扮的人,有三十来岁的样子,长相普通,却是一路跟随牧流枫而来的阿福。
牧流枫将身上的树藤扯下,拍拍衣服,然后兴奋地跑到那块石头边,抬起石头,将那只被压住的兔子提了出来。
“这种抓兔子的方法果然好使啊,阿福叔你真行!”牧流枫称赞道。
“那是自然,我阿福可是在山中长大的,抓野兔这种小活自然不在话下。”阿福当仁不让地道。
牧流枫点点头,从腰上抽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对这只死得不能再死的野兔就是一阵开膛破肚。
阿福看着牧流枫那宰野兔熟练的手法,也是满意的点点头道:“少爷你记住了吧,只要知道了野兔往返的道路,你只需在这条路上装上陷阱,那抓到野兔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我记住了。”牧流枫点头道。
片刻后,一只野兔就被牧流枫宰好了。
“阿福叔,我们回去吧,不然我大哥就要担心了。”牧流枫拿木棍将野兔串好,然后往丛林一边走去。
阿福跟在后面,身影也渐渐消失在丛林里头。
在山林另一边的山道旁,六七顶帐篷排在路边。在帐篷的周边,几处临时摆成的石灶炊烟袅袅升起,几张锅里热水沸腾,蒸汽滚滚,想来是在煮着什么东西。
一个在灶边添火的下人突然叫道:“三少爷回来了。”
在一旁的人也纷纷看过去,只见林中牧流枫和阿福两人走了出来。
一张帐篷的帘子打开,牧青阳从里面钻了出来。
“三弟你回来了,可有什么收获啊?”牧青阳笑道。
“捉到了只野兔!”牧流枫把手中那只已清理好的野兔提了提道。
“那大哥今晚就有口福了。”
……
山里的天气,因为四周有大山阻挡,日出迟,日落也快,因此在牧流枫吃过晚饭之后,天色已经入黑。
十来天的长途跋涉,众人早已累得不行,因此都是钻进各自的帐篷,早早地睡去。
牧流枫还没有睡,而是坐在篝火旁,怔怔地看着天上的繁星。
不知道为什么,今晚的天气特别晴朗,满天繁星闪动,看得牧流枫一时间心情也愉快了不少,那因为离家的愁绪也淡了许多。
“怎么还不睡啊?”牧青阳来到牧流枫身旁,坐下说道。
牧流枫不说话,而是看着天上静静发呆。
喜欢一骑飞仙请大家收藏:(m.123yq.win),123言情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