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们都明白,跌进去,会随时随地身败名裂粉身碎骨的,即便没有那麽惨,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可能是一份原本美丽的相遇相知的感情,成了隔夜的剩饭,他不够她和他的妻子家庭分,林歆即使要了,也不过一个分刮之後身心俱残的男人。
她明白,邓霍廷不做傻事,他一直维持著他的家庭,自然有他的道理与苦衷。
於是两人就是在这种挣扎中,彼此互相折磨。
他们的脚步一直迟疑的,每个步伐都激动而颤抖,总以为,掩耳盗铃就能这麽过去的。
他们坚持了四个月。那一天,是公司周年酒会,邓霍廷邀请了林歆两母女参加。
在酒会上,林少英看见了宋日发,不过这宋日发已经有了伴,对象是当初帮忙扯红线的李玉玲。这李玉玲帮人扯红线不成便送了自己出去,於是宋日发反倒扯了g红杏出墙,李玉玲跟丈夫离婚後,就轰轰烈烈嫁给了宋日发。在会场上这几人碰面就象是狗见猫一样谁也容不下,李玉玲急急拽著宋日发象活见鬼一样逃开。
“啧啧,这女人真不要脸,还不是捡我的烂鞋。”林少英愤懑地说著,其实她和宋日发从来没什麽,但当初因为有了那麽一件尴尬的事件,林少英就觉得是被人背叛,女人的妒忌心比什麽都重,容不得有过瓜葛的人比她们好,尤其是同x。
今晚邀请了许多的人,到场後林歆从众人的交谈中才得知原来今晚亦是邓霍廷的六十岁大寿。
原来他已六十岁?林歆真是吃惊。
让林歆更吃惊的是,一直低调甚少现身的邓霍廷夫人终於出现了。
林歆原以为会是一位充满珠光宝气气质极佳的贵妇人,没想到见到的却竟然不过是一位常常走在街市上就能看到的与档主讨价还价的妇女模样中的一名中年女人。
她穿著一套全黑的特制晚装长裙,码号至少也是xxl,一头随便的短碎发,戴著老气的纯金耳环,要不是因为她有足够的脂肪冲撑脑袋,面上肯定已经有不少皱纹,因为林歆看见她的皮肤真是chu糙无比,要不她就是历尽沧桑,要不她就是一名懒妇,不然不至於如此苍老,坐著邓霍廷隔壁的她不免让在座女x对邓霍廷的选择感到迷惑。
久未露面的邓智晟在晚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才张扬而至,他揽住一位打扮得与他品行同样张狂的女伴──是梁韵乐。
邓霍廷不悦地瞥了儿子一眼,然後唤来宾继续如常。
如履薄冰
邓智晟也没跟自己的父亲打招呼,但他的母亲却对他招了找手,邓智晟跟梁韵乐交待了两声,便孝顺地走到母亲身边。
梁韵乐这时发现了林歆。
“林歆!伯母!”她娇笑,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身,嗲声嗲气地卖弄风骚,“毕业後都有段时间没能联络了,对了,你们怎麽在这种公司的周年酒会里?”
林少英抢著替女儿自豪地回答:““歆歆现在在霍翡做事。”
林歆只是淡淡一笑。
梁韵乐张口摆出“哦”的恍然大悟的表情,眼神里是别有一番深意。
林歆懂得她那层意思,人们都会觉得,年纪轻轻的女孩,毫无背景,毕业就能进入这种大企业做事,肯定是因为她情妇的身份。但她不想争辩,世界之所以丑恶,其实是来源於人心中对於生活复杂曲解及无以复加的嫉妒。
毕竟她与梁韵乐的关系已经今时不同往日。
“对了,林歆,真是抱歉,我忘记跟你说,我跟智晟在一起了。”梁韵乐说话的表情有点复杂。不甘,尴尬还是炫耀?好友的前度老相好成了自己的男友,而好友有做了男友父亲的情妇,应该全部感觉都夹杂一点吧。
林歆笑笑说:“那不是挺好的。”她自然是懂得刚刚那种情况的,明眼人一看就了然。
“当然好,我还打算娶韵乐,让她做光明正大的邓家媳妇。”邓智晟不知什麽时候走了过来,一把揽住梁韵乐的腰肢,他是故意要刺激林歆。
“是吗?”林歆依然维持笑容,“韵乐,真是恭喜你了,找到好人家。”
梁韵乐笑如花枝乱颤,邓智晟却抿嘴皱眉,看她仿若如婊子般,不屑地说,“那先失陪了,我带韵乐去见一下其他世伯。”
他走後,林歆自嘲,邓智晟前一句结婚後一句结婚,再三提醒她别忘记自己不过情妇身份,还有是存心要让她後悔当初的决定。
对,我是婊子,林歆在心里恶狠狠地想,我已经掉进染缸里洗不清了,是个婊子。但是他呢,够资格做牌坊吗?当初自己还不是衣冠楚楚再三玩弄女x的男人?如果人们要认为情妇是寄生虫,那麽那些穿戴整洁以为有两个钱就能玩女人的男人不更加是寄生在寄生虫上的生物?
林少英奇怪地问:“歆歆,他们俩是不是跟你有过节?说话怎麽好像句句带刺?”
“没有的事,妈你多心了。”
“有事你就跟我坦白说,看那梁韵乐,以前还觉得她挺好的一个女孩的,怎麽吊了个金g後就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你呀,别被人欺负都不会吭声!”林少英愤愤不平。
林歆望著母亲,突然觉得她其实有时还挺可爱的,在这种事情上,还是表现出了她的母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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