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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男人看着她,母子相似的眉眼微微一笑,云淡风轻的模样,仿佛在讲述陌生人的故事。
“您生了我,所以您是我妈,这一点,毋庸置疑,无法更改。可是打从我记事起,您却从未养过我。最初我也恨过,恨您生而不养,又为何要生我?让我像个没妈的孩子一样,多余地苟活于世。”
他依然微笑着,目光却渐渐抽离,“后来渐渐习惯,也就无所谓了。我记得小时候,您和我爸还没离婚前,你们总是很忙,忙着挣钱,忙着吵架,你们一连几天不回家,也从不会过问我死活。”
“您知道吗?”他笑看着刘慧,“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是任珂把我领回家里,是任奶奶帮我补衣服,给我做饭吃。是任爷爷送我上下学,替你们帮我开家长会。没有你们的那些年,是任珂保护我,陪着我,帮我把那些说我没爸没妈的坏孩子打跑。”
“妈,做人要有良心的。”程等直视着刘慧的眼,“您知道,我左耳听力小时候就不太好,其实任珂也知道。可是十六岁那年车祸后,您把我左耳失聪的责任全都栽给了任珂。她什么也没说,就认了。可事实呢?”
程等抬手,扯了扯带着助听器的左耳,笑得嘲讽,“我这只耳朵是小时候在你和我爸打架时,就误伤过的。从那时候起,听力就一直在减退。后来的车祸,不过是雪上加霜而已。不是吗?”
刘慧被问得哑口无言,程等扶了扶助听器,继续道:“您发现我喜欢任珂后,就跑来赶她走,说是她带坏我了。可是您真的不知道吗?是我从小就喜欢她啊!”
从她第一次带我回家,给我做饭吃,从第一次拉着我的手,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第一次把我护在身后,替我揍那些骂我坏话的孩子……我就喜欢她了。
那个叫程等孤冷少年,从小就喜欢住在他家对面,那个名叫“任珂”的女孩子。
程等忽地垂眸一笑,笑得自嘲无比,“这么多年,我只喜欢她。除了她,我连自己都讨厌。”
十六岁的车祸,他明知自己左耳的损伤与任珂无关,却为了强留她在身边,默认母亲当年对任珂的责难。
他吃定任珂一定会愧疚,会不忍。
即便她只是可怜他,他也要她这辈子都放不下他。
多卑鄙。
她以一片赤诚待他,他却满心算计。
多无耻。
他如此不择手段留下她,却又在母亲以死相逼时,懦弱地看着她走。在她最需要他的那些年里,是他没有保护好她。
所以在那之后不论经历什么,程等都告诉自己,这是他该受的报应,他罪有应得,是他欠她的。
他方才对母亲说的话,都是认真的。没有任珂的那些年里,他活得像个没有心的行尸走肉。
是死的。
直到听闻她回国,血液从心脏流向四肢百骸,他才恍然惊觉,自己竟还活着。
“妈,小时候,您忘记关心我。现在,其实也不必再想起。”
那天,程等最后说:“我和任珂已经结婚。出于礼貌,婚礼时自会给您寄发请帖。但您到场与否,都不会影响我要娶她这个结果。”
他起身,墨镜遮住那双眼,目光却凉凉地落在刘慧身上,“作为长辈,请您自重。”
最后一句话说得极重。
若论母子而言,程等这话无疑有些大逆不道。
可偏偏这话是对刘慧说的—— 一个对他生而不养的母亲。
刘慧呆坐在座位上,望着程等离开的背影,许久都回不过神来。
这些年,她见程等的次数不多。
每一次程等对她的态度虽然并不热络,但像今天这样却是第一次。
到这一刻,刘慧方才明白,今天的见面,程等已不是作为她的儿子来见她。
而是作为另一个女人的丈夫,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的父亲,来见她。
正如他所说,他结婚了,未来还将有一个孩子。
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梦寐以求的家。
而她,早已沦为他名义上,同他拥有血缘关系的母亲。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她的儿子或许出于教养,仍然会尊敬她。
但是,他不再需要她了。
甚至从很早之前,他或许就已经不再需要她了。
只是她看不清,还一直自以为是地想着,他内心,依然同小时候一样,是期盼着她的。
——
任珂一直不曾听闻程等说起程小弟的名字,家里人也一直小弟小弟地叫着。
直到众人校,站在校门口做登记时,这才犯了难。
“珂珂啊,”任爸爸回头望任珂,“小弟叫什么名字啊?”
话音未落,门卫的保安就把目光直直投向任家众人。
目光警觉,甚至怀疑。
任珂呵呵一笑,手肘戳杨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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