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揍。刚刚的郁闷之气也随之消失无踪。
陈不凡探完季为乐,从他那里得到保证,他觉得自己离林煜城又近了一步。从远远看着他,到一点一点走近,他用了了四年时间。现在老天给了他一个最好的机会,季为乐将有四年的时间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他不相信再用四年他换不到林煜城的心。
林煜城爱不爱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左手的中指依旧戴着季为乐送他的戒指。每次给他做饭问他吃什么,他的回答都是蛋包饭。他买下了季宅原来的那块地,只是留着,不让人动也不修整,到现在还是废墟一片。院子里被烧焦的银杏树像一块天然的墓碑立在那里。每次经过,他都不寒而栗。
他周围还是有很多季为乐的气息。他要花四年的时间一点一点清除。
今晚,他跟林煜城相约一起吃晚饭。
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他回家把自己打理一番,带着一个锦盒出门。
林家本家在江南著名的s市。他踏出飞机场的一刻就爱上了这个地方。如果能和林煜城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应该是一件很不错的事。他把车子停在一家有名的西餐厅前,拿出锦盒又看了看,喜悦涌上心头。
林煜城已经等在哪里了。他知道今天陈不凡去见季为乐,但没有过多追问。他一直以为他以前虽然跟季为乐是好朋友,但自从他出现,故意把季为乐孤立起来,他们之间就差不多行同陌路了。
“煜城,今天我经过观前街买了这个。”不故意卖关子,他直接把锦盒递给他。
锦盒里是一枚戒指。他抬起手说:“跟我手上的这个一样。”只见他中指有钻石的光辉闪烁。
林煜城放下筷子拿着锦盒看了会儿。他明白陈不凡的意思。但他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卖弄心机。如果是季为乐,他一定会直接拉过他的手把戒指套上去。不过他决定纵容陈不凡,他想试着去适应另一个人的行事方式。如果他真的能让他爱上他,也算是解决了他和季为乐之间最纷乱的纠葛。说不定他会慷慨地对季为乐放手,忘记前尘,不用像现在这样,既要派人进去折磨他,可听到他被折磨的情况又气的想把折磨他的人捏碎。
在中指上转动两下,林煜城取下季为乐送他的银戒,带上陈不凡送的钻石戒指。他突然想起来,他好象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季为乐什么。他接近他的目的原本就是索取。
“明天我们去车行看车,你那辆太旧了。”他微笑着对陈不凡说,只有对这个人,对这个不是季为乐的人他才能放任自己,尽情的弥补他心里的缺憾。
陈不凡点点头,眼睛一直看着林煜城取下的那枚戒指。银戒靠着皮肤的地方已经稍有些晦暗,他一定是连洗澡都不取下来。他假装好奇地拿过来看背面刻的字,上面的字母让他啼笑皆非。
“这是什么?一个动词进行式吗?”季为乐的烂英文他早就领教过,可是在送给恋人的戒指上刻错字也未免对对方太不重视了。
林煜城不想解释。他一直没办法完整地读出那五个字母。那在他心里已经是一个禁区。
陈不凡微叹口气,把那枚戒指放进口袋。
“下个月,要去一躺a市,那块地一直有人想买,我们去看看吧。”
林煜城恩了一声。
烛光像红酒一样温醇,坐在窗边的两个男人不时低声细语。年轻朝气的女孩子经过总要多看两眼,心想这两个男人是那样的关系吧?还挺般配。
下个月很快就到了。他们漫步在a市的幽径上,陈不凡稍微走在他后面,他们没有拉手。毕竟还是在乎别人的眼光。
林煜城忍不住在心里把陈不凡和季为乐做对比。如果是季为乐,他一定会死死拉着自己的手,对待别人的眼光就像对待街边的树一样。金发、红衣,站在他身边五米以内就能感觉到温亮的光。
“你在想什么?”没人的地方,陈不凡牵起他的手问。
他当然不能说他在想季为乐。
“秋天快到了。”他说,不露声色地抽出他的手往前走去。拐一个弯,向四周环视。突然,他看到那个人来人往的地铁站入口。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他听到人生鼎沸,却都是在说“我爱你”。一道鲜亮的影子从入口处闪过,他冲出去。
“林煜城!”陈不凡在他身后大喊,心痛。他看过那条新闻,他知道季为乐曾经在这里对他说了一万遍“我爱你”。他本想避开这个地方,可林煜城自顾自地往前走他又想试试,试试林煜城到底对季为乐还有没有感觉。他就要赌一把。可惜他赌输了。
林煜城不要命地冲过街道,冲过人群,只是去追一个相似的身影,即便知道那个人还活着,也根本不可能在这里。
他颓唐地跟着他,看他四处寻找,紧张观望,终于忍不住上去拉住他说:“他不在这,你忘了吗。你亲手把他送进了监狱。”
林煜城看他的眼神有些茫然。他无意识地转着手上的戒指忽然觉得不对。他手上的已经不是原来那一个了。
“戒指呢?”他焦急地问。
“不是在你手上吗?”他决定装傻。他已经装很久了。
“不是这个!”他着急地想拔下,越用力越扯不下来。干脆放弃,抓着陈不凡的肩膀吼:“戒指呢,我的戒指呢!”
陈不凡再装不下去,露出无比悲哀的眼神把口袋里的戒指还给他。他抢过去握在手心,像突然失去了动力坐到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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