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添麻烦,他又想,然后近乎气愤地删掉那条转发已过10万的日常,走到医院门外的寒风之中。
和香港一点也不同,北京的凌晨十二点半是真正意义上的夜晚,哪怕市中心的街道也是寂寥的,人影车影皆无。隔一条马路,以及几行枯树,已经歇业的商圈大楼墙上,巨幅海报被灯光打得十分亮眼——那是《夜奔》的宣传,仲夏杀青,现在就要上映了。祝炎棠记得拍海报的时候自己腰疼得想要断了似的,拍完之后呢?当天下午好像就去农村录节目了。
他仰起头,看着穿得像个嘻哈歌手的自己,巨大的,意气风发的,死扑街,孔雀一样,他骂他。就这么在阴影里站了一会儿,似乎没有狗仔可躲,就算被拍,也没什么爆点,于是更加索然无味。这种完整露出一张脸,平常地面对这个世界的感觉让他觉得无比陌生。
最后一次这样,是什么时候呢?八年前他十六岁,也是这样一个残雪的冬夜,祝炎棠在布朗克斯的街头瑟缩着游荡,他饥肠辘辘,精神恍惚,撞上两个黑人兄弟还挨了七八拳。他怀疑刚才在拖欠三个月工资的同性恋酒吧打工时,那个络腮胡常客往灌他的炮弹酒里加了海洛因或者春药一类的脏东西。
他怕极了,不顾老板的追骂落荒而逃,大声唱着全是脏话的歌给自己壮胆。嗑药使人丧失斗志,无家可归也使人厌倦,好像下一秒就要死了,祝炎棠醉眼迷蒙,盘算着只要有谁愿意捡他走,给他个干净去处,让他跪下做狗也无所谓。
命运到达最低谷,他口鼻灌着冷风,几欲呕吐,他看见自己始终在谷里卡着,以为剩下的就是这样一辈子。就在这时,他遇见了谢明夷,一个言谈可疑的自称是经纪人的年轻男人,年轻得仿佛刚刚成年。
那家伙要拦他,居然直接迎面把跑车开上人行道,煞有介事地摇下车窗,这样大费周章,只为说句说他天资好,生了副该上大荧幕的五官,有大红大紫的气韵。要他一定相信他。
祝炎棠想,神经病啊?
面对毫不掩饰的白眼,谢明夷却仍然那么彬彬有礼。他温和地、坚决地、不疲倦地想要说服他,祝炎棠最后跟他走的时候感到迷茫飘忽,料想自己大概要被卖掉器官。
之所以还是愿意跟他走,是因为那人在他对英语法语日语普通话毫无反应之后,又讲起了粤语。多亲切,多好听,是祝炎棠的家乡话。
我是偷渡客,你能带我回香港?他呕吐完抹着生理性眼泪,这样问道,潦倒地靠在脏兮兮的墙角。因为太久未归,已经不太能把家乡话说好,祝炎棠问谢明夷的第一句话,还是用的英语,松垮的布鲁克林腔。
当然,先在这边学成,然后回去安家,做大明星。谢明夷把他扶着,让他好好站直了,给他圈上围巾,冲他暖乎乎地笑。
可能是药劲儿太足,磕得上头了,眼中谢明夷平淡无奇的脸上好像多了某种从不属于这人间的炫光,刺眼,仿佛致命。祝炎棠当即就觉得就算受骗,就算少一颗肾也没关系了。
他坐在谢明夷的车上,闪闪发亮的曼哈顿上东区就在前方。那一刻祝炎棠感觉自己在飞。
到后来,他的器官当然好好地保住了,他甚至离开了那个噩梦般的酒吧,那个充斥毒品酒精xìng_sāo_rǎo的泥沼,连带着他为了存活而做的各项兼职一同远去。“都是贱活,不该你来做。”在纽约富人区住下后,他总听谢明夷这样讲。那人总是笑吟吟的,很欣赏地看着他的脸孔。
也仅仅是看着他的脸孔。
也正是从那个冬夜开始,祝炎棠作为谢氏大公子的“chù_nǚ作”,和他经历过冷眼和热议,去过地下和天边。最初留在美国的那段时间,除了学习表演,祝炎棠这个高中辍学的、在百老汇争着演尸体混饭吃的悲惨家伙,还被谢明夷送去名校学习艺术史,研读莎士比亚。三四年光景瞬刹而过,祝炎棠带着种苦孩子的用功劲儿学成了,主演的话剧在百老汇早就成了没有空位的热场,比他大三岁的谢明夷也拿到商法两个学位,于是回国。
再之后,在国内荧幕上扎根,从没台词的男七男八变成除了男一不演的正红牌儿,不过是谢氏全力一捧,时机一来,他也按计划抓住罢了。
不过,当然,他们之间从未越界,祝炎棠当谢明夷为大哥,为知遇之恩,为他的公司卖命工作,对方也只是以经纪人自居,仿佛只把祝炎棠当作一个满意的作品。
但他们确实有过快乐的时光。至少在祝炎棠看来。理所应当。
祝炎棠甚至以为,无论演什么,谢明夷都会一直像这样,在保姆车里陪他,给他腰上缠暖手宝,和他分盒饭吃,帮他挑出里面的葱姜蒜,也会在他拍完戏又去赶着录综艺时,很温柔地说“辛苦我家小棠了”。但谢明夷没有。谢明夷摘下经纪人的胸牌,毋庸置疑地坐上谢氏顶层的办公室,然后祝炎棠的保姆车里换过无数个照顾他腰病的人,直到今天。
这结果早已注定,也绝对说不上不好。祝炎棠仍旧在片场像花蝴蝶一样吸引所有目光,挥洒或许存在于体内的那点热情、天赋和才华,接踵而至的是金钱、名誉、欢呼、太多太多疯狂的爱……他拥有了自从父母意外去世自己流落异乡以来,自己渴望的一切。
那些人爱的是他的脸,他的作品,还是他?祝炎棠也考虑过此类低俗问题,然后他又发觉自己这个人,一无所有,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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