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马不停蹄的赶往宿命高地的路上,然后直奔同铸会的主城,整个教会的灵魂之所——荣耀城!就如同它的名字,那是个神圣的、光芒万丈的、四千万教众最崇敬的地方!而根据怀特的承诺,数日后我和格林将在那里参与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格林将在真理大教堂正式成为光铸牧师,而我当然是加冕灌铸法师!虽然怀特本身没这项权利,但是就凭我们浴血希利苏斯的这些年,再加上怀特的力荐,圣堂们应该没有任何理由否决…不过上述的这些,都不是让我如此兴奋的原因。
据说这次将为灌铸法师们加冕的人…是星辰之泪。
那个画儿中的人,终于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你猜这么着?
我的脑子好像在一瞬间停转了。
我该怎么站?
立正站好,还是尽量从容?
立正的话,身子要挺成什么样儿?
从容的话,怎么才能做到足够潇洒,又不显得吊儿郎当?
我的手该放在哪儿?
是放在胸前,还是贴着裤脚?
放胸前的话,是用左手还是右手?
贴裤脚的话,大拇指是跟四指并拢,还是缩在手掌里面?
我要给她一个什么样的表情?
我应该一脸郑重,还是保持微笑?
郑重的话,会不会看上去太严肃?
微笑的话,要笑到什么程度才不会显得太轻浮?
我应该穿什么衣服?
是庄重的,还是独特的?
庄重的话,是不是就只能穿军装?
独特的话,怎么才能不花里胡哨,还能让她眼前一亮?
看来在剩下的这些天里,我得尽快想清楚这些问题。
跟身边儿的人商量商量会不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不不,这些凡夫俗子能有什么好建议!
看来…我只能靠自己了。
赶紧想,好好想,抓紧时间!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到底怎么办!
十天后,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就这样在百爪挠心的纠结中走完了从晨光镇到荣耀城的这一千五百多公里。
“第一次去烛火城的时候,我觉得那儿真是个大城市,后来去了安乐城,觉得那儿才算大城市,然而直到见识了这儿…我总算知道什么是人间仙境了。”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看着窗外那一片片金碧辉煌,是的,你放眼望去,会发现你目所能及的每一寸地方都是那么明媚、亮堂,就像这整座城市都笼罩着圣光。在这里,你看不到贫穷,看不到脏乱,看不到纷争,看不到…任何你看了后会跟“不好”联系到一起的光景,你只能看到唯美的建筑,宽广的街道,和睦的行人,晴朗的天,总之,你觉得在天堂里可能看到什么,在这儿基本都能找得到。这就是荣耀城,一个足以让你用尽所有美好的形容词来描绘的城市。
“是吗?”格林不以为然得说:“只是些表象罢了。”
“为什么这么说?”我扬了扬眉。
“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并不能掩盖我们曾经经历的那些。”他就杯中之酒一饮而尽,看着我,目光却似乎没有焦距:“你有没有想过,荣耀城也罢,同铸会也罢,这里的繁荣昌盛,如今的盛世年华,都是通过对其他势力的排挤,对人民的愚弄,对异教徒的屠杀…总之这一切都是我们靠暴力,靠谎言,靠那些…可以说灭绝人性的手段换来的!这是我们亲眼得见的,更是我们亲身参与的,我们都亲身经历了这些缔造光明的黑暗和构铸辉煌的罪恶!”
“你说的没错儿,格林。”我搭着他的肩膀,脸上却依然挂着笑容,不知道是否因为对他这种自我纠结已经习以为常:“可那又怎么样?不这么做,你接在小教堂当执事吗?我呢,我更别说了,这会儿还流亡着呢。”
“我不是指我们,我是指教会,是整个同铸会!”他的声音压的更低,表情却更加痛心疾首,这跟他之前那种对教会转瞬即逝的不满和质疑似乎不太一样:“我们的教会正走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甚至早已背离了它之所以存在的宗旨——包容和互助。当我们对那些教外人士的饥寒交迫视而不见的时候,我们帮助了谁?当我们将那些手无寸铁的异教徒赶尽杀绝的时候,我们又包容了谁?作为一个宗教,作为一个传承了上千年,拥有数千万信徒的宗教,是什么让我们如此冷漠?又是什么让我们如此残忍?!”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格林,如果同铸会不这么做的话,它根本不可能有今天。救助那些吃不饱的人,可咱们的粮食连自己人都不够吃呢。放任那些异教徒,然后让他们继续蚕食我们的教区吗?”我从来不是个虔诚的人,直到今天我依然连教义的第一章都背不下来,但是…我知道大树底下好乘凉这个道理,只要我能让这颗树变得更大,我能分到的阴凉儿就会越多。至于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哪些手段,这些手段是否违背了人情事理…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只为了教会,那别人呢?”
“老想着别人,咱们自己呢?”
“索萨,你要知道,善与恶,是世界上最本源的东西,它们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改变。教会用压倒性的军事力量和残酷的手段也许可以让人们感到恐惧,从而让他们屈服,但是它永远不可能改变人们最本质的是非观。恐惧和暴力,也许足以让我们得到更大的教区,掳掠更多的信徒,但是也更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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