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再次落到那束铃兰上。要去见送铃兰的那个人了吗?
接到丁骏电话的时候,沈年正在实验室里跟几个助手一起分析几种试剂的化验报告,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的时候,他激动地不能自已。
“是我。”他说。
“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吃饭为你接风。”丁骏温柔的声音令人心醉。
两人约定了时间和地点,沈年跟助手说了一句之后,一边脱掉白大褂一边急切地往外走,助手们从没见过他这样,心里都在想,沈博士这么急着出去是要见谁呢?
为避开下班高峰期,沈年提前两个小时出门。到了约好的地点后,丁骏还没到,他整整早到了一小时,为了打发时间,他到路边的几家小店逛了逛,无意中走进一家卖绒毛玩具的小店。
货架上一只毛绒绒的小绵羊公仔吸引住他视线,弯弯的羊角、粉红的脸蛋、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金色铃铛,小绵羊看起来很可爱,沈年没有多想就买了一只。
抱着小绵羊站在路边,沈年耐心的等着丁骏。过来过往的女孩们看到这么个俊朗的、潇洒挺拔的帅哥抱着个萌萌的小绵羊,没有不多看两眼的。
很久很久,丁骏都没来,沈年看了看表,还差五分钟。正是下班的时候,路上行人很多,他无意识地看着来往的人和车流,雁京冬天的傍晚气温极低,把他的鼻尖都冻红了。
一阵马达声靠近,沈年不禁转头去看,却见一辆炫酷的黑色哈雷摩托车停在自己面前,驾车的女子一身潇洒的黑色皮衣皮裤,只是她戴着头盔,看不清脸。
等她掀开头盔的面罩,露出明眸皓齿的一张脸,沈年才惊讶地认出,这竟然是丁骏。似乎很有默契,他俩穿的都是黑色。
丁骏见他一脸的惊诧,嫣然一笑:“敢坐吗?”沈年回过神来,“敢。”
“那就上来。”丁骏拿起另一个头盔给他。沈年把头盔戴上,却忘了把手里的小绵羊公仔给她。
“你要抱着这只羊坐我的车?”丁骏指了指他手里的萌物。
“可爱吗,给你!”沈年把小绵羊给丁骏,语气和他的目光一样温柔。丁骏接过去,见小绵羊着实可爱,抱着它摇了摇,一阵清脆的铃声。
“你再不来,我就要冻僵了。”沈年双手搓了搓。丁骏见他脸颊和鼻尖都红红的,替他扣下面罩,笑道:“不是约好了五点吗,你到太早了。”
又是一阵马达声,摩托车在瞬间开了出去,路上堵车严重,可他们的摩托却能在车流中穿梭,到了车流相对稀少的地方,车很快风驰电掣般行驶。
丁骏的车技之高,令沈年叹为观止,双臂紧紧地圈住她的腰,以克服心中的恐惧感,长这么大,他头一次坐在这样高速行驶的摩托车上,那种速度感让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可是,他又十分享受这种感觉,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境下,他才能名正言顺地抱她,把自己的胸口紧紧贴在她的脊背上,他能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跳动激烈。
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在路边的某栋大厦楼下停住,丁骏从车上下来,拿掉头盔潇洒地甩了甩一头秀发。
这个女孩子真的很特别,沈年抱着小绵羊在一旁看着她,心里感叹着,视线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就那么呆呆的,看着她停好车,把头盔装进车厢。
“干嘛不进去啊,外面这么冷。”丁骏向他走过来。
“我等你呢。”沈年俊朗的脸上眉眼舒展,淡淡地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用他清朗的嗓音说出来,如此悦耳,丁骏心头一软,开玩笑道:“我以为你坐我的车吓得腿哆嗦,已经走不动路了。”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要是开车过来,起码还得堵半小时的车。”
两人走进大厦,沈年有意走在她身后,他喜欢欣赏她的背影,那样曼妙婀娜,恰到好处的细腰、修长的腿,走路时臀部扭动的姿势都是那么妩媚动人。这样的美景,他一生都看不够。
“你那么慢,绵羊太重抱不动了么?”丁骏见他迟迟没跟上来,扭头看他。沈年笑笑,跟上她:“是你太快了。”
电梯里,丁骏告诉沈年,这里有一家主题餐厅,老板是她一个同学,而她在这家餐厅也有股份。
“兰花小馆,这名字很特别。”沈年看着餐厅招牌和那些古色古香的布置,一下子就喜欢上这里。这种纯中式的风格,比唐人街那些粗制滥造的伪中国风好看不知多少。
包间里的檀木家具线条简洁,细纱宫灯朦胧的微光让室内的光线柔和的恰到好处。两人落座以后,便有身着中式服装的服务生进来倒茶,那一身白衣紫裙素净的打扮,像五四时期的女学生,看起来水灵灵的。
“这里很漂亮。”沈年的视线从墙上的苏绣壁画转到丁骏脸上。一身黑色皮衣、长而柔软的卷发,此刻的她看起来性感得无可救药。
“吃得惯中餐吗?”丁骏把菜单递给沈年。
“吃得惯,我奶奶经常在家里做中国菜。既然是你的地方,你一定知道什么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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