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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支持冉冬夜的音乐事业,叶秋曾经在一家音响店把她的所有专辑给买完。冉冬夜在身边清唱过好几次,自己没事的时候也会在家里享受一会儿她的语言呻吟。
再加上《邂逅》这首歌实在是太过火热,无论走到哪儿,大街小巷都在播放,他不想听到都难。就像之前周杰伦红火的时候,整个大江南北都在放‘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隔壁家七十多岁牙都掉没了的王老太太都能一边用左腿打摆子,一边出声跟着哼唱几句。
所以,叶秋也记住了这首歌的歌词和曲调。更重要的是,叶秋听得出来,这首歌是冉冬夜写给自己的。是属于他们的歌。即便表面上没有承认,内心里,也对这首歌有着特殊的情感。
当然,这首歌是一首节奏缓慢的抒情歌,就像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一样,轻柔绵伤,却又饱含深情。这样的歌歌词简洁明了,可是唱起来却极难。一般人是很难唱出那种韵味的。
王征算是个玩音乐的高手,自然知道这首歌的难度。特别是最后一段的拖音,即便是由他来唱也会经常走调。
之前还在惑怎么就把话筒给了他,现在听到他自死路的选择了这样一首歌,心里又开始觉得庆幸。准备着呆会儿他唱完之后,自己来一个‘专家点评’。把他唱这首歌时候的缺陷毫不留情地都给指出来,让他当众出丑。
“傻孩子,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唱歌来泡妞的。”
王征自负地想道。他才是这方面的专家。
舒缓的音乐响起,叶秋的视线转移到蓝可心脸上,对着他笑笑,然后举起话筒轻声地吟唱起来。
假如我没有多看一眼就等待不了你出现如果我早一刻转身我们又一次擦肩心里唯有默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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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讲述地是叶秋救了冉冬夜。然后学习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地习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可是那个曾经被救地小女孩儿却一直把他记在心里。并且把他地好人好事写在了日记里。等到多年以后两人偶然间再次相见。女孩子心里地欣喜和对命运地感怀之情溢于言表。
叶秋也是这首歌幕后故事地当事人之一。所以。他能清晰地把握到冉冬夜心里所要表达地情感。当他一开腔演唱时。包厢里地人就全都被他给唬到了。
专业水准。这完全是专业水准。
就算是冉冬夜亲自过来演唱这首歌,也无非就是这个水平了。
蓝可心一脸柔情地看着叶秋,觉得自己都快要融化了。对她来说,叶秋能够从香港赶回来为她庆生,已经是最好的生日礼物了。可是,他却愿意执起话筒为自己唱情歌。
蓝可心一直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自己的等待和期望终于结出了硕果累累。她一直以为叶秋是不喜欢自己的,不然,他怎么从来没有说自己是他的女朋友?
这一刻,所有的惑和猜测都迎刃而解。他是喜欢自己的,蓝可心能够感觉的到。
除了蓝可心,包厢里面其它地人却对叶秋这种高水准的演唱抱着气氛的态度。他们虽然不是明星,但是大多数都是在酒吧里面驻唱的歌手。水平也不见得就比那些明星差到哪儿去。
原本还想看着他出丑呢,没想到却被他出尽了风头。
王征脸上地笑意凝固了,端起啤酒狠狠地灌了几口。看了眼叶秋,又看了眼坐在角落里满脸幸福的蓝可心,脸色更加地阴沉。
随着他事业小成,他越发觉得自己被蓝可心拒绝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自己得不到的女人,别人也休想得到。所以,心里有意无意地总是想针对叶秋,想把他踩在脚下。
他要用事实向蓝可心证明,你喜欢的男人,其实就是一屎。
全场最郁闷的就数明皓了,他虽然不会唱歌,可他会听歌啊。叶秋的实力他是清楚地,再说,从身边那群刚才还在呱噪个不停,现在却一脸震惊地专心听歌的家伙脸上也能看出来。
一口气喝完了手里地啤酒,又开了一罐。这酒,真***苦涩啊。
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小子给比下去。不然,自己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坐在明皓身边地凌菲看出他心中的郁闷,将自己柔软地身体向他靠了靠,伸过脖子在他耳朵边说道:“皓哥,不要生气嘛。他就是会唱个歌而已,其它方面哪还能和你比?”
说话的时候,凌菲还特意地指了指蓝可心抱在怀里的大盒子。
凌菲也算个小美女,属于肉弹性的女人。胸大屁股大,属于能生孩子的那种类型。她在靠近时,身体上的幽香夹杂着淡淡的香水味,竟然让明皓觉得很好闻。以前,自己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她也挺有女人味的呢?
凌菲像是没有察觉似的,硕大的**压在明皓的手臂上,身体趴在他耳朵边说话。让明皓的下体都有了反应,小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一下子就抬了起来。
明皓看了凌菲了眼,恰好能够从她v型的衣领里面看到那大片白皙的乳肉。心里微动,赶紧转过了脸。
他清楚自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凌菲这样的女人有机会的话玩了,是不可能娶回家做老婆的。自己只是喜欢她的**而已。
对于蓝可心,那可是真的爱了啊。
明皓明白她的意思,赞许地点了点头。凌菲见到明皓眼里对自己仍然是没有一点儿喜欢或者情俗的东西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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