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叉子吧)董倪一边笑着,一边给对方递了个叉子过去。
“tre !”(谢谢啊,亲爱的,瞧,你是关心我的)jack似乎想抓住每一个机会来告诉董倪,其实潜意识里她是喜欢他的,只是她不愿意承认而已。
“, yre jay、y、cle jack.”(我当然会关心你啊,你是我的jack叔叔啊,我那有趣,淘气还疯疯癫癫的jack 大叔。)
“re , r.” (而你是我的玫瑰“罗斯”,我那带刺的玫瑰“罗斯”)
董倪再次低头不语,因为她实在想不通自己究竟是哪里吸引了这个“老头”,究竟自己该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家伙死心。或许对方只是想玩玩呢,认识时间也不长,过段时间等对方对自己失去了兴趣,或许就不会再这么苦苦的纠缠了。只是对方都四十岁了,为何还是单身一人,为何只身来到重庆,曾经有过什么经历都不曾和董倪谈过。董倪也从未问起,因为在董倪看来只有了解不多才不会有过多的瓜葛,对方才不会觉得你对他感兴趣。既然一开始就觉得没有结局,董倪便不想给对方希望,董倪不是心硬的女孩,只是不想伤害到对方。
只是这一次,董倪的冷漠再也不起作用,对方像越挫越勇的战士一次次出击,一次次差点击破董倪的心底防线,最最最可怕的,莫过于,他读得懂董倪。
吃完面条,董倪准备收拾碗筷,没想这家伙居然站起来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常洗碗对手不好,还是他来洗吧。拉扯中发现了董倪左手上长长的一条疤。显然不可能是跳钢管舞弄的。jack收起了平日里耍宝的那份模样,露出了大学老师的那份成熟。
“dolly, i’ar”(董倪,对不起,我能不能问一问你这条疤痕是怎么来的么?)
“l, i cook”(没啥大不了的,做饭的时候切到的) 董倪心里一紧,已经半年多了,这条伤疤像噩梦一样一次次提醒着自己半年多以前的那场灾难,只要一闭眼,只要一触摸到这个伤疤,那一幅幅血腥的画面,一具具尸体都让董倪难以窒息。
“lly dolly, jack, a k叔叔,一个心理学专家,你需要跟我谈谈吧,我或许能帮到你。)
“ u of !”(没有人能帮我,没有人!老天爷也帮不了,jack你个蠢货,你该走了,出去吧!)不知是伤疤疼痛起来,还是怎么回事,董倪突然朝jack怒吼道。手上的伤疤怎会有心里的疤疼呢,董倪一直小心翼翼地将这个疤藏起来,以为只要不触碰到,就不会疼。她每天装疯卖傻般的向所有人证明她的快乐,只是为了不想让别人可怜她,她试图对所有的人都很友好,试图做个最温暖的人来掩盖她内心的无助。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在帮着她做选择,因为,她毫无挣扎的能力,一次次被遗弃的经历,让这个饱受磨难的女孩有着同龄女孩不该有的成熟,也让她从未感受过别人所拥有的安全感。
董倪极度缺乏安全感,而jack只是一不小心触碰到了那条压着她安全感的高压线。
jack并没有离开,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董倪气得脖子都发紫了,他轻轻地走到她跟前,正想给她个拥抱,她却一把推开了他,像推掉过去所有痛苦的记忆一般,推掉了眼前的这个庞然大物,可是他也毫不示弱。任由她在自己怀里又哭又闹也决不放开,因为他知道,她太孤独了,因为孤独,所以好强,因为好强所以才不愿接受所有人的好,只要他不放开,她就不是真正的孤独,他可以成为她的依靠。
董倪也不知道为什么总在jack的面前坚强不起来,从不掉眼泪的她已让这个家伙见到自己哭了2次了,这次更是嚎啕大哭。她更不明白,jack为什么那么完美,那么完美到40岁都还没有结婚。可正是因为这样,在董倪看来,他的太完美却是他最大的遗憾,因为完美的男人往往不能给人安全感。除了安全感,董倪什么都不想要。
那一日,他俩都没有校请了假,董倪也请了病假在家里睡了一天,而jack也在等董倪情绪稳定了些便离开了。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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