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做‘替身’也有做‘替身’的好处。我可以和那个小蠢货一起接受贵族教育,天文、地理、文学、体操、剑术、弓弩、马术、礼仪,后来还慢慢接触了哲学、历史、宗教、军事、政治、经济这些平常人很难接触得到的知识在那里都有伯爵聘请的专人教授。另外,他们还会专门为我定做合适的衣裳,以便我在和他一起读书的时候衣着得体。贵族的教育很广泛,也很有用。我觉得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就胡乱学了不少。”他虽然这么说,但我知道,无论是其中哪一样,他都经过了刻苦的学习和练习。我毫不怀疑,凭眼前这个少年的聪明和坚忍,经过第一流的贵族式教育之后,必然是世间难得一见的杰出人才,起码在马术和武器格斗方面远远超常人。
“进了伯爵府邸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父母,准确地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我被标价出售的时候是个甚至连记忆都没有的小孩子。可是,我不怪他们。有时候我也被允许休息半天出去闲逛,我可以看得见那些终日辛勤劳作的苦命人们全家都在死亡线上挣扎着。三十个铜板能让一家四口人吃黑面包过一个月啊。”我很惭愧,虽然我也是个平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世界上有这样恶劣的生活。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酒馆喧嚣的欢乐气氛中度过的。虽然我们全家都友善地对待要求施舍的乞丐,但我从来都没想过,有多少人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些穷苦人每次看见我都远远地向我行礼,向我,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行礼。为什么?仅仅是因为我穿着干净的新衣服。在他们看来,能穿着没有补丁的衣服的人都是生活在天堂里的了不起的大人物,即使那是个拖着鼻涕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大约十二岁那一年,有一次,我在贫民窟里看见了大我两岁的汤米,他带着奄奄一息饿得快死了的弟弟迈克。我忍不住把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一小块饼干放进他弟弟嘴里,他冲过来给我跪下,嘴里喊着: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我不是什么少爷啊,我是和他们一样流淌着下贱的血液,应该在这贫苦城区饥寒交迫的孩子啊,这瘦弱得皮包骨头的孩子们应该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骨肉至亲啊。”
“小迈克终究还是死了,一小块饼干救不活一个九天什么都没吃的孩子。”
“从那时候起,我从每一顿饭里省下能够储存的粮食,等到允许我出门的时候就送给汤米。他是个孤儿,每天靠乞讨和干些杂活生活,有时候也去扒窃。可他从来都不偷那些穷苦的贫民,宁愿冒着更大的风险从有钱人身上摸几个零钱。他告诉我许多街头趣事和贫民区里的消息,我也教他识字。他和他弟弟依为命五年多,很爱他。虽然我经常送吃的给他,但他最感激的是我送他弟弟的那一小块饼干。他把我当恩人和朋友,维护我,鼓励我,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说我的坏话。就因为有人说我是贵族家的走狗,他曾经一个人和一群年龄大他许多的孩子拼命,差点送了命。”
“其实,我应该感谢他。在他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冷漠的世界里,没有人愿意和我说一句有感情的话。我的生活就是学习和挨打。‘弗莱德,趴下挨打。’‘打完了,滚吧!’这两句是我听到最多的话,他们打我骂我,我甚至连生气都不会。是他带给了我生活的阳光,让我看见自己还有感情,还是一个人。”
“我们这样过了四年,这四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小巴克夏渐渐厌倦了靠鞭打我取乐的生活,开始像别的年轻贵族一样四处游荡取乐,我的自由时间也慢慢多了起来。除了每天必须的学习和工作,我总有时间和汤米待在一起。他快到了参军的年龄,他说他想当一名军人,在战场上立功,做个军官,做个贵族,然后帮助和他一样的穷苦孩子,让他们每天都有黑面包吃,不会有人像他弟弟一样饿死。”
“在他去报名参军的前一天,我从厨房偷了些食物跑出去找他,准备为他送行。可是,我被正在街上闲逛的小巴克夏和他的狐朋狗友们看见了。他们跟着我看见了汤米,更糟糕的是他们看见了我偷出来食物。”
“巴克夏一伙足足有二十多人,追着我们跑了四五个街区。后来,我和汤米走散了,被他们包围起来。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反抗,我几乎打碎了巴克夏的鼻子。但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没多久就把我掀翻在地,拳打脚踢。当时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只希望汤米能够脱离危险,顺利地完成他的愿望。”
“在我快要昏迷的时候,我听见汤米的吼叫声,后来就觉得有人扑在我的身上,把我紧抱在怀里。巴克夏在旁边喊:‘打死这两个贼!’他们的殴打似乎更猛烈了,可再也没有拳头落在我的身上。后来,我就渐渐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之后,发现汤米趴在我身上,用身体护着我。他全身是血,头被棍子打破了,身上的骨头几乎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已经不成人样了。他看我醒过来,居然还笑着问我:你没事吧?”
“他当时说:‘看来……我是当不成兵了,不过,我很快就能见到我的弟弟了,这样……也挺好。我的理想只能靠你来完成了,弗莱德。记得,你要当……当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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