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老板是养猪大户啊。”瑞雪意外的看着老板。
“那是。”猪老板得意的点头。
“那你家猪仔怎么卖的?”
“姑娘想买几只啊?”
“十只左右。”
“俺家母猪前天才生了一窝猪仔,六只,很健康,还有一只母猪十天前生了一窝猪仔,有五只,姑娘要全要的话,俺给你便宜点。”猪老板一听,便觉得这是个大生意,当下招呼着自己兄弟过来看摊,然后专心的和瑞雪说话。
“小姐,这个朱老板世代靠养猪杀猪卖猪赚钱,在北境城是有名的屠户,信誉不错。”壮汉借着自己对城里的了解,对瑞雪建议。
瑞雪看一眼壮汉,点点头,“我若是全要,你那十一只猪仔多少钱?”
“一般十天以内的猪仔,我都是卖人一两银子一只的,小姑娘你若是全要,十两银子便拿去了。”猪老板开口。
瑞雪点点头,看着扔在一边的猪血肠子之类的东西,“你这些,怎么卖?”
“啊,你说猪血猪肠啊,这些基本没有人要的,你要是买我十一头猪仔,我全送你。”猪老板很大方的开口。
一个人是否豪爽,是可以看出来的,这猪老板脸圆腰宽,嗓门颇大,一看就是性格直爽好相处的人,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瑞雪也不例外,
“那就先谢谢老板了,我还要逛街,这样吧,等我下午离开的时候来拿猪仔,这些猪血,猪肠之类的,老板也帮我留着,老板在这里想必是很熟了,这周围的摊子,若有猪血猪肠之类的劳烦老板帮我收集一下,我只要今天杀的猪的,可以付点钱,我到时一并和老板拿了,这里是五两银子,我先下个定,怎么样?”
“这些东西本来就没有人要,虽然不知道姑娘你要来干什么,不过你既然要,我就帮你收集一下,放心吧,这点儿面子我朱大肠还是有的,全送你了。”朱大肠打着包票向瑞雪保证。
“那我就先谢谢朱老板了。”还真是世代养猪啊,连姓都和猪一个音,瑞雪定了定,含笑看着朱老板。
“我下午就在这里等你。”朱大肠向瑞雪保证着。
“多谢老板。”瑞雪点点头,又在朱大肠的摊位上挑了几块肉,让朱大扬称了,有五十二斤,二十文一斤的肉,五十斤便是二两银子外加一百文,看着朱大肠用绳子把自己买的肉给串起来打包,瑞雪付了钱,告之下午一起来拿,然后便转身离开。
壮汉跟在瑞雪的后面,看着她如此大方,又如此信任朱老板,虽然朱老板的信誉在北境城的屠户当中是数一数二的,但也对着瑞雪的信任表示了惊讶,这也太不设防了吧,要被人骗了,可别找不到地儿哭去。
瑞雪不知壮汉心中所想,她只是对朱老板很有好感,而且她只付了一半的订金,若朱老板还想做她生意,就必定不会和她耍花招,凭着她买这么多的东西,朱老板就该知道她也不是好惹的,只要他聪明点,便不会动手脚。
离开了猪肉摊位,瑞雪又去置办了调料,她和朱老板要那么多的猪血和猪肠,是因为这两样东西吃起来总有腥味,别人不会弄所以就被遗弃,只要那种穷得吃不起东西的人才会花一点点的钱买一大堆回去填肚子,而大多时候猪肉摊位上的这两样东西都是直接丢弃的。
不过那个朱老板还算是识趣,并没有多问,还送她这么多,他大概想不到这两样东西弄得好了,可以是天下的美味,而她又和朱老板买那么多的肉,则是准备做一些香肠来吃,这里的人都不会做香肠,她的手艺真的是太大的发挥空间了。
走走停停,把跟着自己的壮汉两个罗筐都装满了,瑞雪才带着他去书店,张秀才已经挑了十几本书,正坐在书店提供的椅子上看书等她呢,见她买这么多东西,惊讶了一下却没有多问,等瑞雪付了钱,抱着书和瑞雪一起出了书店,
“小老板,我们现在去哪里?”
瑞雪看看天色,“差不多是午饭时间了,我们先去聚仙楼,吃过东西后再继续逛吧。”
两个人完全没有意见,“好。”
瑞雪手里拿了一点儿零嘴,随手递给雪见,雪见欢天喜地的接了过去,等几人到了聚仙楼的时候,里面已经客满为患了。
只短短两天的时间,火锅已经传遍了北境城,这个没什么娱乐活动的世界,有点儿什么消息,很快就会被大家传开,新鲜的吃法,美味的味道,无一不让大家喜欢,尤其是现在天气转凉,吃过火锅后浑身暖洋洋的,而此时火锅全城独一份,聚仙楼的生意可想而知,加之今日赶集,还未到正午,聚仙楼已经客满为患,人都是有好奇心的,两大酒楼门对门,龙凤店生意冷清,聚仙楼生意爆满,一些没什么事的干脆在外面排队等候,就是想要尝尝让大家都趋之若鹜的东西。
“龙凤店今日大酬宾,半价优惠,欢迎大家光临……”
龙凤店的小二卖力的在门口吆喝着客人,但更多的食客还是排到了聚仙楼的队伍,只有那些身上没多少钱,然后也没耐心等的客人,才会转身往龙凤店走去,不过相比于聚仙楼的火爆,龙凤店的情况只能用惨字来形容,瑞雪侧头看了一眼龙凤店,前几日还得意的掌柜,今日乌龙聚顶。
“姐姐,这里好多人啊。”
“小老板,这里如此多的人,不如我们换家吧。”张秀才亦被聚仙楼的架式给吓到了,他虽然经济条件有限未来过聚仙楼,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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