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娃抬头看着窗外。繁星早已褪去。夜色稀薄。窗缝溜进来北风,打着卷,调戏锅炉里微弱的火焰。高娃幸福满足地趴在元绍羽的胸口,两只眼睛骨碌碌转动着,时而看着摇曳的火焰,时而观察这个男人脸上细微的表情。
“你为什么还不睡?”
“睡不着。”
“给我一点水。”
高娃下床,光着身子端来水杯。元绍羽喝完水,发现高娃对着自己傻笑。“你笑什么?”
“我以为你会像其他士兵那样大口大口地喝水,没想到却是这么温柔。”
“士兵们都是平民。你见过哪个贵族吃东西狼吞虎咽?”
高娃把头埋在元绍羽胸前,说,“少将军,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元绍羽亲吻她的额头,说:“恩,你好好睡会儿。”高娃温顺地枕着元绍羽的胸膛,很快就睡着了。元绍羽实在不明白,怀里的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让自己对她如此着迷。他见到过这个女人被士兵们**的画面,甚至可以想象出她在肮脏的囚牢里牲口般吃食的狼狈。她不仅不是贵族,还是一个草原人,一个被自己士兵俘虏的草原人。他试着把高娃当做一个奴隶,当做发泄自己**的玩物,但是,做不到。他的手一触及到她胸前那巨大的柔软,冷硬的心也一下子柔软起来。他忍不住想要去了解她,想要温柔地跟她说话。
高娃睡着后的样子格外美丽。面容虽没有贵族女子的高贵冷艳,却让人看着很舒服。元绍羽看着高娃,脑子里全是十几年前难产去世的母亲。母亲去世的时候也跟她差不多一样的年纪,三十出头,有着同样丰腴的身材和美丽的容貌。
“妈妈走了,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小羽,以后,你要听爸爸的话,要好好照顾弟弟。”
“妈妈!妈妈!你醒醒啊!”
元易安醒来的时候,管家正在敲门。但是,元易安浑身懒洋洋的,根本不愿起来。他一蹬腿,绸缎棉被水一样的滑到地板上。元易安喜欢绸缎,尤其是喜欢丝绸刮着皮肤的感觉,特别润滑舒服。北方贵族们从来不用什么丝绸。他们喜欢用动物皮毛制成的毛皮大衣。虽然很多毛皮大衣有一股特难闻的气味,但是北方贵族们依然乐此不疲地炫耀自己的毛皮大衣,排斥来自南方的丝绸。
南野珊已经穿好衣服,跪在门口。“易安,要开门吗?”
“开门吧。”
管家进来看见南野珊跪在门口,又瞧见元易安正在穿衣服。管家赵康偷偷一笑,但马上恢复严肃地神情。
“管家,还有什么事吗?”
赵康递过来一份报纸,说,“这是今天《雁临日报》的报纸,我见上面有两位少爷的合照,就给小少爷送过来了。”
“哥哥呢?”
“大少爷昨晚上没回来。今早上可能直接去议政厅了吧。”
“好的,你下去吧。”
元易安摊开报纸。首版黑体字写着标题“将星闪耀——感谢上帝赐予我们少将军!少将军万岁!”标题右下方是一张合照。
金色的阳光从窗户倾泻而入,照着两人脚丫子痒痒的。
时间像是一辆呼啸着奔腾的马车,永远都是向前!向前!
所有的人最开始只是一个不识愁滋味的小孩子,有着一点点小伤悲,一点点小喜悦。小孩子以为事情会这样持续下去。直到有一天,他突然长大了。小伤悲变成大悲伤,小喜悦变成大狂喜。他的人生也从最开始的波澜不惊,发展到大喜大悲之间不断切换的大起大落。
公爵的两个儿子,在这一年,分别站在人生的两头。在哥哥的庇护下,元易安沉浸在自己的小喜悦和小伤悲中,以为事情会这样持续下去。而元绍羽,却不得不过早地担负起整个公国的未来,在大起大落的兴衰荣辱中为公国的光明奋斗。
元易安刚出生没多久就被送到西南方的温莎王国寄养,直到前两年,才被公爵大人派人接回北燕。
南方有着各种各样的节日,派对,花车游行,甚至晚上经常会有通宵的夜市。但是,北方白天娱乐活动少得可怜,一到晚上更是寒风肆虐,整个城市根本就没有人影。元易安是公爵的儿子,却对庄园里的一切都感到不熟悉,不适应。虽然庄园里的人都对他恭敬有加,但是他孤独得连个玩伴都没有。南野珊几乎成了他唯一的伙伴。并没有把她当作奴隶。从小接受南方贵族教育的元易安并没有将她当做奴隶。南方大部分上层贵族很讨厌奴隶制。只有少数中产阶级,农场主和商人们才会大量买卖奴隶。南方宫廷议会里面,贵族代表们和商人代表们就奴隶制的存废斗争了十几年。支持废奴的元易安一直习惯把南野珊当作是自己的侍女,而不是奴隶。
在元易安的授意下,阁楼里,南野珊只需要做很少的劳务,就连打扫房间都是管家派下人来打扫。除了奴隶的身份,南野珊几乎没有受到半点奴隶的对待。就因为她,元易安几次被哥哥开玩笑:“我只当你是买了个奴隶,没想到,你居然把她当女神供养起来了?”在北方,奴隶是主人的财物,像是猪狗一样,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元绍羽没想到他的这个傻弟弟居然把奴隶当神像似的供起来。
“珊儿,是你吗?真的是你!”高娃眼见南野珊还活着,激动万分,上前紧紧抱着南野珊,“珊儿,你还好吗?你是怎么从角斗场出来的?”
南野珊看见高娃也很激动,毕竟,两个人也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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