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药膏抹上去之后凉丝丝的,很是舒服,不过一想到明日还要坐在马鞍上骑马,胤祺又忍不住苦恼,皇阿玛这又是何必呢,他又没想着当将军,至于在蒙古人面前出风头的事儿,也向来跟他都没什么关系。
胤祺让太监去找太医拿药的事儿,不光康熙知道,四贝勒和十三爷同样也知道,连同李德全传的话,因为没有刻意瞒着,所以这俩人也知道。
三个人骑马并排走在一块儿的时候,十三爷还打趣道,“五哥学的还挺快,弟弟当年学骑马的时候,连缰绳都拉不住。”
皇子一开始学骑射的时候只有五岁,小孩子臂力弱,自然拉不住缰绳,不过胤祺的长子都已经快五岁了,这怎么能放在一块相比。
十三爷自幼就备受宠爱,哪怕额娘死后才被追封为敏妃,但性子跟老八截然不同,果敢自信,直率冲动,不然的话,也不会因为三贝勒孝期内剃头,便当众打人,由此可见其性情。
胤祺扭过头来,“十三弟这是酒喝大了?”居然还嘲讽起兄长来了。
十三爷单手握住缰绳,姿势帅气的很,若是年长的阿哥做起来,可能还称得上‘fēng_liú俊秀’四字,不过,放在只有十四岁的十三爷身上,着实跟这四个字搭不上关系。
“弟弟今日不过才饮了几杯酒而已,等御驾停下,再好好敬五哥几杯。”小小的少年郎,酒量可不小,最起码能把他五哥给喝趴下。
胤祺显然也是清楚这一点的,一口拒绝道,“还是算了,十三弟还是好好为皇阿玛办差。”他平日里也经常小酌几杯,有时候甚至会跟福晋对饮,不过都是点到为止,不会让自己喝大了,但是跟十三弟在一块饮酒的话,就算是跟着皇阿玛出来办差,也一样会被灌得醉醺醺的。
四贝勒之前一直没有说话,这会儿却是开口了,“五弟说的对,还是给皇阿玛办差更重要,切莫因为饮酒误事。”十三弟哪儿都好,就是喜欢饮酒这一点需要多加控制,小喝怡情,大喝可就伤身了。
说来也奇怪,十三爷和十四爷都是在永和宫长大的,而且后者还是四贝勒的亲弟弟,但十四爷对四贝勒却是爱搭不理,甚至有好事的时候,不想着他亲哥,有坏事儿的时候,头一个想起来的就是他亲哥,反观十三爷,除了太子之外,最敬重的就是四贝勒了。
所以在十三爷这儿,四贝勒说话远比五贝勒说话管用得多。
如果说胤祺留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忠厚老实,但相处的时间久了,或者交往密切了就会发现,除了表面上的忠厚老实之外,更为显著的特点是好吃懒做,显然,这四个字不管是放在男人身上,还是放在女人身上都不是什么褒义词,放在皇阿哥身上也是如此,不过这样一个人却是可以让兄弟们放心与之相交,放心借此来刷‘友爱兄弟’的名声。
所以别看胤祺在皇子阿哥里头存在感不高,但是除了亲弟弟之外,其他的兄弟都乐意卖他一份面子,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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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九月份之后,福源楼的生意就一天比一天好,下午的时候甚至座无虚席,不过利润远没有粮店赚的多,对于三福晋和七福晋而言,也就是赚些胭脂水粉的钱罢了。
不过对于毓秀而言,这些银子全部都可以放到私库里攒起来,因为不管是她的胭脂水粉,还是其它的日常用度,全部都是从府里走公帐,反正是合理消费,她又没有刻意花很多的银子,再者,她如今也管理着整个五贝勒府,勉强也能算是个高级管理人员了,花胤祺的银子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不光是毓秀花的这么心安理得,府里的其他人也是如此,不过银子都有成例,对毓秀而言很是够花的,甚至绰绰有余,但是放到刘佳氏那里就远远不够了,每个月她都得从自己的私房里拿银子,买胭脂水粉、买首饰、买布匹,每个月实际的花费远比毓秀这个嫡福晋要高。
以至于出宫两年多以来,刘佳氏不光花光了自己在宫里头攒下来的银子,而且还让家里人给她送了好几次,如今已经很难再从娘家那边拿到很多的银子了,上次送了200两,跟最近的这次隔了两个多月,但最近的这次也只送过来了100两,可能下次连100两都没有了。
半个月过去了,100两银子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刘佳氏不得不想别的法子。
说起来京城的物价真没有贵到半个月花100两银子的程度,但是耐不住刘佳氏买的东西多,而且走的还不是府上采购的路子,而是让她院子里的下人出去采买,让人从中间扣了不少银子。
如果是两年前,刘佳氏完全可以直接开口跟爷诉苦,但是如今红颜未老恩先断,所以她也就不指望爷了,府里头的银子都是福晋管着,想要拿银子就只能去求福晋。
刘佳氏自然不会说自己银子不够使的,而是拿弘昇当借口,弘昇早就已经开始在前院读书了,连先生都是爷给亲自安排的,所以要一些笔墨纸砚是现成的理由。
紫毫笔、徽墨、梅花玉版笺、罗纹砚,反正哪一样最贵就要哪样,像徽墨,胤祺平时都舍不得用,毓秀都不知道刘佳氏这是要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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