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外自然都是很稳重的。
但她对阿眸向来很宠。陆莳兰带对方出来逛街,常是阿眸在前面挑选吃食或是物件,她这个做公子的,便在后面付钱。
这阿眸是陆莳兰十二岁那年在南京买的,她比陆莳兰小三岁,从小被人牙子拐了卖进青楼,也不知原本是个什么出身,才十岁时那老鸨就想让她接客,她逃出来正好撞到陆莳兰身上,陆莳兰见她可怜,便出银子买下她的身契,一直养在身边。朝夕相处,感情自是特别好。
阿眸现在大了,越来越喜欢打扮,总爱往那些女儿家的首饰和香粉店里钻,她看上了一枚绿松攒叶珊瑚茱萸簪,别在鬓旁,朝陆莳兰问:“公子,好看吗?”
陆莳兰打量片刻,笑道:“好看。”她便让小厮陆歧取了银钱,递给那店家。
陆莳兰很喜欢这样简单快乐的生活,公务忙完了,便陪阿眸逛逛街。又去两人都喜欢的“小栖楼”,点上爱吃的酒酿碧藻鱼,鹌鹑鲊和辣锅,开开心心用完餐,才结伴回家了。
刚回了府,便有人上门,竟是说霍四爷请她去一趟。
陆莳兰认得这个来送信的人,她在梦琅嬛时见过对方,的确是霍家的人,便跟着去了。
霍宁珩虽然患了腿疾,在肃国公府依旧地位超然,独立的院子修造得极为宽阔,茂林修竹,湖石嶙峋,处处都如写意水墨,带着庄雅而飘逸的气息。
陆莳兰到的时候,霍宁珩正在看她译的曲子,挑弄了两下弦,见陆莳兰来了,便从琴前站起来,带她走向一旁的椅子。
霍宁珩倒是毫不避讳自己的腿疾,道:“我这右腿使不上劲,是个瘸子,让陆御史见笑了。”
陆莳兰微怔,道:“您说哪里话。”霍四爷的家世和才华,哪里是任何人可以见笑的。
霍宁珩便直言说:“宁珘将你帮我译的书带给我了,这两日我看完了,有几处,想与陆御史探讨一二。”
这霍宁珩的姿容气质,俊美不俗如谪仙一般,陆莳兰看着对方,越发地惋惜他那腿。便说:“好啊,是在下的荣幸。”
陆莳兰既然能译出来的那本含括琴谱、天文、术算等内容的书册,自然不仅仅是靠着对那些古代文字的了解,而是对相关内容也是有研究的。
她便与霍宁珩交谈起来,不知不觉到了晚膳的时间。霍宁珩邀请陆莳兰就在府中用膳,她现在若是赶回伯府,的确得饿肚子。
陆莳兰考虑后答应了。
到菜和酒水都布上了桌,霍宁珩才道:“我七弟也要过来,陆御史请稍待。”
陆莳兰微微一怔,从上次与霍宁珘分开,她有好些天没有见到对方了。
霍宁珘这时正巧进了哥哥的院子,竟看到一个叫人意外的身影也在这里,他慢慢走到近前,声音略显低沉:“你在这里做什么?”
霍宁珩看看霍宁珘,又看看陆莳兰,便说:“我请陆御史来的。”
第21章
陆莳兰跟着霍宁珩的话点点头。
霍宁珘便没有再说什么。霍宁珩邀请陆莳兰作客,肯定是因为之前译的书。
他又看两眼陆莳兰。她今日倒是没有穿那些黑色青色的,而是一袭玉兰纹的水蓝色细锦衫,这样柔和明亮的颜色,令她看起来比她穿官服时更显得小一些。瞧着也就十四、五岁。
陆莳兰也看了看对方,只觉得这个人任何时候都招人注意得很,随意走过来的姿态,也自有fēng_liú蕴藉。但是,陆莳兰察觉出霍宁珘身上有些不善的无形气势,她总觉得对方恐怕还是对她有些成见,见礼后就略低着头,没有再看对方了。
用餐的地点是在水榭中。从红檐飞角的榭亭中放眼望去,一湖碧波荡漾,水风缓缓拂面,令人心情十分惬意。
霍宁珘既然到了,三人便一同坐到桌旁。
桌上洁白的瓷盘中,盛放着花蒸鲥鱼、银丝鱼脍、椒盐野雉等数样荤菜,也有小松菌煨豆腐、清炒蕨芽尖等素食,甜点有酥酪冻、蜜饴燕窝羹。玉壶里则是酒香四溢。
陆莳兰的目光却是看向侍女呈上的烤肉。
是刚刚炙烤出来的,还渗着油珠飘着热烟的薄片鹿肉,旁边几色小碟中有芥辣酱、咸酱、虾鲊碎末、蛤蜊酱、豉油等作为调料。
虽然陆莳兰平素公务忙起来的时候,常常连三餐也忘记用,用馒头果腹的时候也不在少数,但实际上,她小时候是挺爱吃的一个女娃娃。
现在是因为各种外在原因,硬生生地压抑了口腹之欲。但是这么香的东西近在眼前,她又饿了,还真是馋得慌。
霍宁珩看着陆莳兰,道:“听七郎说,陆御史译了书却不愿接受赠礼,那让我招待一顿以表谢意,总是可以的罢。希望能和陆御史的口味。”
对方实在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陆莳兰便笑着答:“瞧着便知是色香味俱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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