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着魔了。”拽下李波的手,严欢想,对吉他着魔并不是一件坏事。他在脑海里呼唤老鬼,“john,我想已经找到自己最想要干的事了。我要继续弹吉他,有一天组建自己的乐队。”
“是吗?那就坚持下去,你会越来越爱它。”
老鬼的话一语中的。
摇滚会让所有爱上它的人,都如魔似毒地,再也无法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电吉他与吉他。
世界上最早的电吉他,诞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一般吉他是通过木制的共鸣箱发音,而电吉他没有共鸣箱,是通过电磁拾音装置连接扬声器发音,就等于插了个小喇叭一样。
所以电吉他比起吉他薄了许多,表现力更强,渲染力更强。毕竟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嘛~
电吉他也分不同层次和品牌,比较有名的几个厂牌例如gibreth等等。史上最牛逼的吉他大师,吉米·亨德里克斯就使用fender er。这位左手吉他大师可是名留青史的人物啊。
当然,也并非善终。上世纪的摇滚巨星们,就没有几个是得了个好死的……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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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说,玩摇滚的人不长命。当然,我是亲妈。
☆、开幕
就在严欢他们离开练习室后不久,又有一支乐队到这边练习。
“阿宽,今天又来练歌啊?”老板似乎认识他们,和其中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打招呼。
向宽对老板点头笑道:“是啊,马上就要有全市的新秀比赛了嘛,要抓紧时间练!”
“阿宽,磨蹭什么?快点进来。”身后有队员催促向宽,他只来得及对老板挥了下手,便被同伴拽进去了。
“老板。”新来的员工不解地问,“只不过是个小乐队,为什么他们每次来你都这么热情?又不是夜鹰那种级别的出名乐队……”
“你懂个屁!”老板道:“他们乐队虽然现在还没什么名气,但那个鼓手向宽将来一定会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像他那样的鼓手,我这辈子只见过三个。”说完又是一叹,“待在这种小乐队,是埋没他了。”
小员工轻哼:“那还能有夜鹰厉害不成?”
“夜鹰,他们已经和几年前不一样了……”
看着老板沉重的神色,小员工心里一紧。“老板,难道是最近有什么夜鹰的负面消息?听说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和队长关系不是很好。”
练习室的老板转过头来,那表情似乎是隐藏着什么大秘密。小员工满心期待这自家老板爆料,却猛地被赏了一个毛栗子!
“你管那么多做啥!还不去工作,那边又有人要结账了!”
可怜的员工摸着红肿的额头灰溜溜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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