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之前他刚重生回学校上课那会,这小子还偷偷塞在自己书桌里一百块钱来着,还以为不说林笙就不知道是他。林笙怎么会不知道呢。附近就这么几个跟他好的小屁孩,而想帮他又羞于表达的,也就这个孙武新了。而且这一年来,孙武新没少明着暗着给他买吃的,买东西之类的。上辈子父母过世后,林笙真个初三都没回学校一趟,毕业证都没要。开始跟着社会上的人混,也就渐渐跟孙武新这类人渐行渐远了。
如今重活一次,意外的雪中送炭的行为,让林笙心里感觉很温暖。上辈子,他真的是错过太多东西了。
☆、第七章:仇人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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