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内寂静无声。
林淇淇泪流满面:她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地解释!解释就是掩饰啊!现在她真的好像一个爱撕人家衣服的变态在狡辩啊!
想要辩解又不知从何说起,林淇淇深知越描越黑,发现闭嘴才是最好的办法,索性转过身去面对桌子,不再跟司妍进行窘迫的交流。或许是她不说话令司妍误解,把手机置于茶几,背面朝上,让闪光灯集中刺眼的亮光微微照亮附近,温声细语,“都不敢说话了,又怕了?”
“没……没有。”有了微弱的光亮,林淇淇余光能瞧见司妍,生怕又看了不该看的,埋头扒饭。
经过刚才的尴尬,她们俩并肩坐着不说话,司妍也举箸吃菜,末了把方才嫌弃的汤一滴不剩喝光,转来与林淇淇说了一句,邀功似的,“我吃完了。”
“嗯。”林淇淇在吃菜,含糊不清用鼻子哼哼。
“明天吃什么炒饭?”
“咳……”林淇淇噎着,泪汪汪看向司妍,迷之感动:司妍还肯蹭我家的饭,证明她觉得我不想变态呢。
跟要将功折罪一样,她努力吞下嘴巴里的饭,顺好气儿后第一时间拍胸脯,“你想吃什么,我都会做!”
“菠萝炒饭。”
“成!”
……
一大早,林淇淇就跑步去买菠萝。
昨天吃完了饭,司妍点单菠萝炒饭,帮忙找到她的手机就离开,避免光明之下两人衣不蔽体的尴尬。说到就要做到,哪怕司妍还是在蹭饭,林淇淇蹭了司妍的网,撕了司妍的衣服,看了司妍的胸和腰,根本没底气说人家厚脸皮,默默想着买最新鲜的食材,炒最好吃的饭。
在农贸市场没有找到菠萝,林淇淇纳闷改道去超市,成功找到买菠萝的货架。
林淇淇知道,挑菠萝要找叶子较长的,孔眼大的,那样的成熟度比较高,吃起来比较脆甜,同时头大的菠萝芯较粗,头小的菠萝芯细,口感更好。可超市的货物更改不多,好的被人挑走了,她扒拉半天只找到个勉强满意的,再买了虾仁、玉米和青豆,高高兴兴回家。
超市离小区正大门比较近,她提了大袋东西,看时间还早,慢悠悠踱在宽阔的大道上时,看到不远处聚集了一群人,不知在干什么。
如果是一群流里流气的无赖,林淇淇肯定不会靠近,但她看到几个提菜篮的住户,门卫也在,不免好奇地凑过去,踮脚往里看。
林淇淇这个人懒又宅,长相一般收入一般,唯有两大优点:做菜与身高。她身高算得上高挑,在这个平均身高略低的城市能秒杀一片。踮脚之后,林淇淇从前头几个唠嗑的阿姨间隙瞅见一个贵气锃亮的车屁股,转了转脑袋,又看到一个男人在车头与车屁股之间踱步,西装笔挺,手捧一束蔫了吧唧的玫瑰。
“这小伙子呆了一晚上了,对不对?”一个热心大妈问保安。
保安点头,“是啊,我说让他找的人打电话就放行,他死活不肯啊!”
“啧啧啧,追姑娘吧?”老奶奶插嘴,“小伙子挺俊啊。”
“人家不领情啊!”一个年轻男士调侃,“开豪车捧玫瑰都不要,高富帅也有今天。”
八卦人士笑成一片,有些无聊的人在拍照,林淇淇摸清了来龙去脉,没什么幸灾乐祸和看热闹的感想,只由那艳红的花瓣想起司妍昨夜一袭长裙,鲜花配美人俗归俗,倒是天经地义。
等等,这小伙子从昨晚开始等,而昨天的司妍盛装打扮,穿着礼服裙来蹭饭……
他不会是等司妍的吧!?
林淇淇细思恐极,想要上前搭话,却看那男人开了车门要离开,便摇摇头:算了,不要多管闲事。
抱着购物袋回家,不管司妍是不是那个男人等的人,林淇淇还是得给司妍炒饭吃。
林淇淇想着把炒饭盛在菠萝里头会比较有食欲,便打算自己处理菠萝。先把菠萝纵向一分为二,她取了一把长长的尖刀,划出一个正方形来,没有切得太深以保存汁水。横竖各划拉一下分成四小快,她用勺子把果肉撬出来,切成小丁,转而去处理别的食材。
谨记司妍嘟着嘴说不吃胡萝卜的撒娇样子,她只买了玉米和青豆,焯水之后放在一旁待用,翻炒虾仁至八分熟。
接下来炒米饭,林淇淇为了让米饭色泽金黄且粒粒分明,在米饭中加入了两个打碎的蛋花一起炒,利用娴熟的动作让蛋液充分将每一粒米饭包裹住,再将蔬菜丁放进去,让他们彼此均匀融合在一块。
差不多的时候,她放入虾仁再调味,特意把炒饭炒干一些,最后放入菠萝果肉,大功告成。
“喂?”司妍边打哈欠边接电话。
被懒懒的调子萌到,林淇淇轻声细语说,“吃饭啦。”
“嗯!”
有的吃的时候,司妍根本不管形象,稍稍梳洗,穿着睡衣就来了,看到装在菠萝壳儿里的炒饭,先是兴奋得两眼放光,几秒后又蹙眉烦忧。
“怎么啦?”林淇淇奇怪,试吃了一口,“哪里不对吗,挺好吃啊。”
她挑的菠萝不错,炒的恰是火候,没有让菠萝发酸,保留着微微清甜的味道,而这样的清新更衬托出了虾仁的鲜嫩与蔬菜的爽脆,味蕾一下子被唤醒似的,炒饭也粒粒分明不拖后腿,单吃起来有蛋香味,沁了菠萝幽香,甜咸相宜,怎么吃怎么满意啊。
“这么点啊。”司妍舀了勺放进嘴巴,“两个人不够吃。”
“……”
原来是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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