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传来栓子行李箱轮子滚动声音,他把行李箱放在一边,站在门外说:“钉子,吃饭吧。”
见我没动静,他知趣的不在叨扰我,自己走到了厨房。
吃过饭他坐到身边,已经是一身酒气。他已然喝醉,却拿着啤酒自顾自的哼着那首《偏偏喜欢你》。熟悉的旋律,恍惚间回到了六年前。六年前的那个夜晚,惨烈的告白,发疯的林豫,还有他那句“不值”。
一切历历在目,只是时过境迁,我再也不愿想起。
“记得这首歌吗?”他问。
“忘了。”
他说:“可是我还记得,还有你说过的话。”
“有些事,不去想起更好。”
“还记得这个吗?”他抬起我的下巴。之后,他喝了一口酒,把唇贴上我的唇,之后就没有再离开。
我推开栓子:“别这样。”
他的气息迷乱的对我说:“白一城,我要你。”
之后把我推倒在床上,死死地钳制住我的手,疯狂的撕扯着我的衣服,布料裂开的声音,嘈杂刺耳。
我甩了他一个耳光,吼道:“杜亦,你就是个王八蛋。”
他牵制住我的手,他把我翻过去,吐了点口水,带上保障直接进入。那一刻,我清楚地感觉到身体的某个部位被撕裂开。
痛,痛不欲生。痛感蔓延至身体的每个部位,我浑身痉挛起来。
他一边在我耳边吹气,一边对我说:“白一城,你就是个妖精。”
我咬紧嘴唇,血从嘴角流了出来。眼前浮现出林豫的身影,他的微笑,他的拥抱,他喜不自胜的对我说着“白一城,我回来了”,他不忍回顾的说“白一城,我走了”。
那一刻,我仿佛自己坠入了地狱。在魔鬼放纵的狂欢盛宴中,爱情凋敝,碾作灰烬。
栓子在血液的刺激下兽性大发,他舔舐着我嘴角的血,变得丧心病狂,在我耳边不停的说:“白一城,我爱你!”
他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极近咆哮。
我咬紧牙关,默默地数着,一下、两下、三下……
终于他爆发了,疲惫的倒在我后背上,气息渐渐的平静下来,问我:“你还喜欢我吗?”
我用力地给他一个耳光,怒道:“你就是个混蛋!”
一道明显的掌印在他脸上浮现,他狠狠的掐住我的脖子,充满威胁的说:“我本身就是混蛋。”
我冷眼看着他,一字一顿的说:“我、不、喜、欢。你!”
他气急败坏的我说,怨恨的离开我的身体,随手把那个充满着液体的东西扔在地上,躺在我旁边,戏谑的说道:“你活该被我玩。”
是啊,我活该。如果不曾去过他父亲葬礼,何以招致他来我家。如果我没有一时心软收留他,何让发生今天这些乱事,也不会和他有了这些牵扯。
他几近疯狂的对我说着我爱你,可他爱的终究不是我。我爱你,对于不爱你的人而言,那是多么容易说出来的一句话。而那个爱你至深的人,却不敢轻易说起。
此刻,我很透了自己,疯狂的掴着自己耳光!
“你疯了?”他制止住我,“你到底要闹哪样?”
我讽刺的笑着,说:“要死!”
他挫败的瘫在一边,气势一瞬间颓败落尽。可能是有些愧疚,他把我拉进怀里,却看见了我身下的那一片,他激动的紧紧捏住我的胳膊,说:“你是喜欢我的!你是喜欢我的!”
“不是,这是正常的反应。”我转过头去说着,听不出任何语气。
这就我是我二十三岁的生日,朋友的的误解,莫名的被占有,当真过的别有一番滋味!
第二天,我的身体隐隐作痛,去卫生间的时候,渗出了血丝。一整天,我在身体的肿痛和无名的恼火中渡过,整个人都没精神,看着一堆堆的工作,愣愣出神。
黄昏十分,我走在冷风阵阵的街上,在枯叶败草中,形单影只。
我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座机号打进来,归属地在浙江,我按下接听键。电话里闹哄哄的,像是小型事故的现场,林豫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在嘈杂的声音中,听的不是真切。
他说:“白一城,我要走一段时间,你要记得,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这么多天,我不止一次幻想他会忽然的出现,然后对我笑着说:“呆瓜,好久不见。”
只是,他始终没有出现,却留下了一句话。我忽然隐隐有些担心,当我回过去时,只有电话的盲音。
西风中,我再也无法抑制的哭了出来!
日暮西风叶萧萧,
一句别离空寂寥。
飞蓬万里不思反,
一片冰心化九霄。
我在楼下盘桓很久,不想上去。我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在我念灭最后一根烟后,我向楼上走去。
推开门,黑漆漆的一片。我开了灯,一瞬间灯光充斥在狭小的空间里。屋子里收拾的非常干净,已经看不出来昨天的狂风暴雨,好似一切不曾发生。
栓子没在,我以为他走了,可是他的行李箱还在门口。沙发上放着一盒药膏和一瓶消炎药,我拿着药坐在新换好的床单上发呆。
伴随着开门的声音,栓子回来了,他放下手中的菜。坐到我旁边说:“饿了吗?我去做饭。”
“不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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