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当曾经的家园不想归去,那不如自己给自己找一个故乡。
杨中元打一开始从宫中出来,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现在他自己靠手艺活吃饭,又有程维哲答应与他一同创造事业,他曾经藏在心底的朦胧想法,也渐渐成为了他的梦想。
“爹,我见过这世间最奢华的一切,”杨中元轻声说着,他嗓音没有多少怀念,更多的,则是对那些极致的富有与权力的向往,“爹,以后我带你去永安宫瞧瞧,进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杨家祖宅有多么小,我才知道丹洛其实不过是一个北方城市。”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以为丹洛是世间最富饶的城,他从小锦衣玉食,也总认为杨家是世间数一数二的富有。
可是一遭进宫,却彻底改变了他的眼界。原来,大梁幅员这样辽阔,原来,皇宫那样富丽堂皇,更原来,世间有那么多大商贾,他们宝马香车,他们金玉满身。
于是,曾经故乡丹洛的那个小小的杨家,仿佛只是一个小城里的暴发户,它困于丹洛,也只能在丹洛偏安一隅。
“爹,杨家太小了,他容不下我,我也看不上他。”杨中元感叹道。
“爹,这个小小的食摊,也只是我重归外世的一个尝试。宫里生活久了,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你瞧我,连开张要放鞭炮都不知道,还多亏阿哲帮我记着。”
“爹,你说我开一个全大梁最好的酒楼好不好?”最后,杨中元扭头看着周泉旭道。
周泉旭面带笑容听着儿子一声一声说着,仿佛他说的所有梦想,都能成真一般。
“小元,你相信自己能行,你就能行。”
这一个下午,杨中元终于打开了心扉,他断断续续,给爹爹讲了许多宫里的事情。
这里面有艰难,也有喜悦,他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了受人尊重的师傅,更学到了许多人一辈子也学不到的东西,看到了这世间的最极致的繁华。
那十四年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仿佛一本厚重的史册,他自己偶尔翻看,仿若仍旧身处梦中。
到了晚饭时候,铺子里人依旧不算太多,但也并不是太少,杨中元一边忙着做面,一边洗干净一个桃子去壳,然后用淘米水闷在陶罐里煮起来。
桃子有股非常美妙的香味,这个味道跟鸡汤的鲜美不同,更多的是甜。
不一会儿那个小陶罐就发出水果特有的甜香,有的食客闻到,便好奇问杨中元:“小老板,您这是做什么呢?”
杨中元对于这些依旧会来他铺子里的食客态度更是好上几分,听罢忙笑道:“这个啊,我在做蟠桃饭。”
说罢,他也不等食客询问,便径直说了下去:“夏日食桃清肺,蟠桃饭做法也很简单,桃子蒸熟之后,便煮粥饭,等粥饭煮沸上涌,便把桃子放入一起闷熟就可以了。最近我爹有些咳嗽,我做给他食的。”
那食客听了,忙竖起大拇指,赞道:“小老板对吃可真用心,还这么孝顺,当赞,当赞啊。”
说话的功夫,桃子便熟了,杨中元换了粳米来煮,等到煮沸,便加入桃子盖上盖子闷了起来。
顷刻间,夹杂着桃子甜味的饭香便扑鼻而来,店里其他食客闻到了,纷纷道:“回家我也试试。”
杨中元笑弯了眼睛,一面收着面钱,一面还不忘嘱咐:“切记不要多食,桃子性热,食多容易生内火,隔三差五吃个一次尝鲜便是了。”
客人们得了他的好意,道着感谢走了,一时间偌大的铺子人声消散,只剩桃香陪着他。
就在这时,一把熟悉的醇厚嗓音从杨中元身后响起:“哎呦,我几天没来,今儿个又做什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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