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战争之前来阿富汗的士兵,当时其实只是执行关于稳定阿富汗国内□势的任务,却没想到因为我任务中途受伤,被当地人救了,就没来得及跟着大部队一同回国,便这些年一直生活在阿富汗……这孩子啊,叫陶季,是我当初捡到的孩子。”阿历克赛说了各种关于自己家乡的事情,这帮坦诚的汉子如同见到了多年没见的朋友一样,把他留了下来。
然而才到了第二天早上,陶季就跑了,带着自己的枪,带着两天前在镇子上抢的吗啡走了。
不过陶季并没有走得太远,阿历克赛捏着项链吊坠就感觉的到,这小子似乎就在周围几公里的城市村庄中晃荡。陶季似乎是并不喜欢和这些士兵相处,而且阿历克赛其实也管不住陶季。
然而陶季的确是没走远,阿历克赛没过一个星期,就在一个清晨,发现了倚在土房子墙外,睡得正熟的陶季。他胳膊上有不少结痂的伤口,鞋子也只有一只,颇为狼狈的蜷在墙角,睡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他深色肌肤脏兮兮的脚丫相互蹭了蹭,阿历克赛笑着拽了拽他的小辫子,陶季就猛地弹了起来,骤然惊醒。
“我饿了。”一个星期不见,这小子依然是这么骄纵:“我要吃肉罐头!几天没吃到好东西,饿死我了。”阿历克赛就把他拽进屋来,看着他盘腿坐在木桌旁边,大口大口的吞着通心粉和鱼罐头。
“你去做什么了?”已经完全融入军营,似乎重回当兵时代的阿历克赛问道。
“唔……没干嘛,我前两天抢了一家金饰店,没想到那个店是个有点势力的小老大开的,抓了我好几天,累死我了。”陶季吃的嘴边满是,他眯着眼睛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头,翘脚说道。“早知道我就早跑到你这里来了,他们也不敢来。”
“你小子还抢劫?你是嫌世道不够乱?”阿历克赛对这个不干好事儿却又娇纵放肆的陶季,有的只是无奈。
“就是要趁着浑水摸大鱼啊,只可惜我摸到的都是手。”陶季说着说着,得意地笑起来:“给你看看我的战利品!”他扯开上衣外面颇为幼稚的深红色编织马甲,晃了晃里面的内里,只看到里面挂着两块金条。
“这是……首饰?”
“啊,我把抢来的都打成金条了,这样带着方便啊。”他抖抖胸,那两个耀眼的金条也跟着得瑟的晃了晃。
“够了,你快收起来吧。”阿历克赛忍不住扶额。
“哦,对了,我发现我其实不能离你太远的。上个星期我去了朱姆朱马一趟,发现咱俩隔得距离太遥远了,我的能力就用不出来了。”陶季吃着饭,说道。
“这大概也是为了防止你不辅佐我吧。”
“嗝,好了,我吃饱了。走了啊!”
“这就走?”
“我就是来混点吃的,吃饱了不走还干嘛。你倒是现在又跟当兵似的了,真没想到这些军官还真会把你编入队伍中。”陶季伸了个懒腰说道。
从他救了伊万之后,陶季就开始了这种奇怪的态度。如同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俯视着阿历克赛的行为,带着嘲讽意味的沉默等着他梦境破裂,等着他变成和自己一样的人。
陶季走了之后,差不多十天半个月就会再来一趟。有时候抢点东西带走,有时候也带点煎肉饼或者手表之类的过来,有时候满身是伤有时候却满脸得意。阿历克赛渐渐发现,自己身边陶季送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这孩子似乎从他这里拿走了什么,就会再还点别的东西过来。如同平等的交易一样。
自己的手上渐渐戴上了他偷来的手表,床头摆着陶季弄来的布谷鸟闹钟。柜子里塞满了他喜欢的奇怪小玩意儿,陶季似乎一直混来混去,没有个定居的地方,就把阿历克赛这里当做家,当做小仓库,把自己的东西全都放在阿历克赛这里。
他时常跟着战友们一起去日常扫雷回来,就看到桌子上摆着不值钱却很漂亮的玻璃制品,上面贴着纸条,歪歪扭扭的写着:“陶季的,不许动。”阿历克赛就笑着收起来,放在自己柜子里。而陶季也一般都在他的战友没和阿历克赛在一起的时候出现,尽量避免见到那些士兵。
渐渐地,高原上的温差越来越大,太阳照射这片贫瘠土地的时间越来越短,而阿历克赛柜子里的陶季的小玩意儿越来越多。
每天都和大家一起巡山,扫雷,挖战壕的阿历克赛,终于迎来了11月。
陶季还是不怕冷一样的光着脚,穿着薄薄的长衫,细长如同初春柳枝一样的身体更抽长了些,只是那稚气的表情和嚣张的对人态度依然没变。阿历克赛也渐渐习惯了对陶季臭脾气的包容,一开始总是想着“是个孩子就别跟他计较了”,后来到觉得他的这脾气也有那么几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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