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怎么了?”
听到唐且问这个,林暮的脸上就是止不住的笑意,“你昨天送来的孔雀雉我已经联系好了卖家,是个收藏鸟类标本的有钱人,出了一大笔钱,我这不就找你一起分享一下辛勤努力的成果吗?走,姐请你吃饭。”
对于林暮的邀请,唐且也不推脱,林暮是个很实诚的人,把你当做哥们就对你掏心肝的好,如果唐且这次不答应的话,林暮也会买一堆东西丢他家里去。
“好,我去收拾一下。”
“收拾什么啊。”林暮直接就把唐且从屋子里拉了出来,别看林暮个子比唐且矮一些,身材那么苗条,但是力气可不小,按林暮自己的话说,做标本这一行的,跟建筑工人没什么区别,骨头可比砖头要硬啊。
“你这样就挺帅的,我就欣赏你这么朴实的造型,走走走,就去那边那个四星级酒店怎么样,他们家榴莲酥还挺好吃的。”
林暮完全不给唐且拒绝的机会,一口气说完这些话的同时,已经把唐且拉到了电梯门口。
等她们俩站在电梯前等候的时候,唐且才有机会说:“我门没锁。”
“锁什么锁,我们物业费白交的?姐姐时间很紧张的,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你造吗?”
“……”只有在关系好的人面前,林暮才会暴露出这么女汉子的一面。
一出公寓大厅,林暮脚步忽然停了下来,她四处看了看,紧皱着眉,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唐且问:“怎么了?”
“哦,没什么,我在辨别方向。”
唐且默默的指了指他们前方一栋十分显眼的高耸建筑,“那里。”
“嗯,我也发现了,我们走吧。”
虽然林暮嘴上说这没什么,但是唐且发现林暮一直属于十分紧张的状态,非常的警惕,快要过马路的时候林暮忽然说:“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买包烟。”
唐且点点头,林暮转身就走向了不远处的一家小型超市,过了一会儿她就拿着没开封的烟走了出来,将手上的烟盒塞进了口袋里,“走吧。”
再次回来的时候,林暮的放松了不少,她爽朗的和唐且细数自己遇见的那些土豪买家。两个人走进了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大酒店。
林暮没有点包间,而是就在大厅。她拿着菜单豪爽的点着,“给我来一份缤纷滑炒花枝片,一份翠绿红烧圆蹄,一份金腿蒸鲥鱼,一份香菇青菜,一份竹荪母鸡汤,嗯,对了还有榴莲酥,就这些吧。”点完之后林暮把菜单还给了服务员,然后问唐且,“你喝不喝酒?”
“不用了。”
“那来一扎鲜榨的橙汁。”
“好的。”
等服务员走开之后,唐且问:“点的太多了吧?”
林暮无所谓的摆摆手,“吃不完带走呗,又不是丢了,哪里浪费了。这顿也算是我的践行酒吧。”
“你下个星期要出去是吧?”
“是啊,但是坑爹的日期提前了,但是时间反而增加了,不知道得什么时候才回来呢。”林暮叹了口气,慷慨激昂的大骂起来:“所以说我那老板就是个坑货,太过分了,提成还不加!”
“什么时候回来?”
“起码……两个月吧。工作做不完的话可能会更久。”
“注意安全。”
“嗯,你也是,长得这么白白嫩嫩的,要是被哪个占便宜你告诉我,我回来就把他做成标本!”
饭桌上一点践行酒的气氛都没有,林暮和唐且都不是喜欢伤感的人,两个人聊着聊着,菜就陆续的端上来了。
林暮很没有形象的啃着猪蹄,一边和唐且说着自己的辛酸史。
“我这工作虽然工资高点儿吧,但是太不稳定了,还不如你坐办公室呢,还能遇到各种妹子,之前有个卖家吧出钱收购一具标本,给我的那是什么玩意儿啊……标本特别是鸟类,最好是在活着的时候就开始做工序,他给我的……我都不忍心说了……最后那根本不是做标本啊我去,那完全就是我缝起来的,说起来就糟心啊。这猪蹄味儿不错你尝尝?”
林暮吐掉嘴里的骨头,又夹了一块儿继续啃,忽然林暮转移了话题,示意唐且往身后看,“阿唐啊,你看看坐后面那桌的三个人你认不认识?我老看见他们盯着你看啊。”
唐且听后,立刻转了头,在离他们几桌之外的位子上坐着三个人,一个戴着圆帽、架着墨镜、裹着风衣的男子,一个卷发连衣裙的女子,还有一个瘦瘦弱弱戴着眼镜的清秀男青年。
果然这两个家伙是一伙儿的吗?
这三人中的两人就是之前跑到杂志社来打听江君消息的疯狂粉丝。
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江君的粉丝,唐且要信也信,要不信也不信,毕竟这么偏激的事情也不像是一般粉丝做出来的,但是听那个女孩子说的话,对江君是真的很喜欢。不过,他不是已经和他们说清楚了吗,怎么在这里?
难道是凑巧?可这也太巧了吧?
正在唐且思考的时候,林暮又吃完了一块猪蹄,她擦擦手,拿着筷子去挑鱼肉里的刺,嘴里漫不经心的说:“我刚才买烟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在这附近了,好像是跟在我们后面进来的。”
☆、编辑和漫画家09
“要帮忙吗?”林暮风卷云残般的解决了桌子上的菜,吃相相当的豪迈,“一个打两个我还是没问题的。”
“没事。”从之前的交流上来看,唐且察觉出这帮人还是很怕警察的,刚好他们这附近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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