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轻在他背后招手说:“哎,你不要走嘛,话还没说完哪!”眼见胡不归在听见这句话以后脚步更快了,就露出一副意犹未尽的遗憾表情,兀自摇着头啧啧几声,坐回原位,颐指气使地转向服务员开始嚷嚷:“哎,你们这里的服务是怎么回事嘛,我要的浓汤怎么还不端上来?我赶时间的好不好?”
“先生对不起,由于刚才……”
“我不要听解释,找你们经理来跟我说话,我跟你们不是一种人,你懂不懂的?你晓得我耽误一分钟是耽误多少钞票么?”
直到胡不归走到了门口,还能听见那个中年男人骂骂咧咧不满意的声音,他脚步在门口微妙的顿了一下,终于把拿在手上的反光设备折了起来,塞回到上衣口袋里——如果对方只是在装模作样,那自己要离开背对着他的时候,对方一般会因为放松下来,脸上露出不一样的表情。
可是没有,如果……那这个人就太天衣无缝了。
一个人想在骗术上无往不胜,他就必须先能骗过自己。
苏轻深谙此道,所以他是“季蒙”的时候,就绝对不会做出别人的肢体语言。同时他也知道胡不归这人是很仔细的,他照顾人的时候仔细,执行任务的时候也仔细,即使他自己被熏跑了,只要心里还有半点疑惑,就一定会留人盯着。
苏轻做戏做全套,一点都不省着,终于最后在餐厅老板的出面调停下,白吃了这顿饭,心满意足地走了。
他时间掐算得极准,刚好跟那角落里吃饭的男人前脚后脚离开。
角落里坐的男人看上去三十来岁,板寸头,长着一张叫人过目就忘的大众脸,穿着白衬衫和休闲西装这样一身同样大众的衣服,融入人群里就像一滴水。
他也注意到了跟他前后脚一起走出来的男人——苏轻为混霸王餐吃闹出来动静简直恨不得让整个餐厅的人听见。
板寸头因为身份的特殊性,对这种或有意或无意靠近自己的人总是心怀警惕,他一路走一路借着各种东西观察着这个跟在他身后走了一段的男人,好在才过了两个红绿灯,这男人就一边打电话一边满脸不耐烦地钻进了一个大卖场。
板寸头松了口气,继续往自己和同伴约好的地方走去,十分钟以后,他神经又绷紧了,因为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突然滚到了他脚底下,看面部表情,大概智力不大正常,流浪汉双手拢起来做碗状,笑得哈喇子直流哼哼唧唧地说:“给点吧,给点吧。”
板寸头皱皱眉,打算从他面前绕过去,谁知道流浪汉又跟了上来,依依不饶地叽叽咕咕地说:“给点吧,给点吧。”还伸出油光锃亮黑乎乎的爪子去抓他的裤腿。
板寸头急了,伸腿把他踹开:“滚一边去,躲开。”
流浪汉这才不敢纠缠了,缩到墙角,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战战兢兢地看着板寸头从自己面前走过。
过了一会,流浪汉才站了起来,依然傻乎乎疯疯癫癫地走在路上,摇晃着双手哼着是人都听不懂的火星文歌,间或夹杂着一句压得低低的“滚一边去,躲开”,路人都躲着他走,只当他发疯,没有人发现,当他把这句话重复了三四次以后,发出的声音竟然和那板寸头一模一样了。
摆脱了流浪汉,板寸头加快了脚步,他心里隐隐约约地升起某种不祥的预感,天渐渐黑下来了,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他快步走过整条街区,径自穿过市区中心的一个公园里,买了一杯热橙汁和一份报纸,坐在人工林子深处的石头板凳上,一边喝水一边看报纸,装作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不过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手上那杯橙汁的水面可并不平整。
他不知在那里多久,整整一份厚厚的报纸都翻完了,此时夜已经深了,星星布满了天空,逛公园的游人都回家了,更不用说他所在的这个偏僻地方。
板寸头最后一次确认周围没有人,这才弯下腰,从座位底下摸出一个银色手机,翻开盖子,接通以后开口才说了三个字“我到了……”
声音就陡然卡住——那改装过的手机盖子上的能量指示器指针突然疯狂地旋转起来,几乎活像个电风扇了。
板寸头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危险来源,就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从猥琐大叔又到流浪汉的苏轻已经恢复了他在飞机上那副“青年才俊”的模样,在手机落地的刹那,就一伸手给捞了起来,垂着眼看着被他打晕的板寸头,伸出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很小的录音装置,凑近听筒:“半路上遇到点麻烦,已经解决掉了。”
声音模仿得像极了。
电话那头的人说:“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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