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来的。」这算是实话吧,「可我脸上可没写﹃小偷﹄二字,不应该受到如此普遍的关注。」
冰琴盯著辰锋五秒钟,才像是要挥退杂念似地摆了下手转移话题:「算了,史密夫在等我们,来吧。」
维持以往应付名流的一套仪态手段,对那位欧洲地产界奇才约翰.史密夫先生表示十足的尊敬和仰慕,为广宇拔得头筹是必要之举。
这位富豪榜上响当当的福沃特领军人物,其实才不过是四十出头的翩翩才俊,因为母系家族是英国某古老贵族的後裔,举止言谈仍保留著英式派头,不过可能在美国东部扎根太久,不免有些傲慢专制的世俗气。
辰锋对大人物的脾气并不挑剔,要装作一见如故相处融洽也并不太困难,只是当那种大人物时不时用一种饶有深意的毒蛇般的目光打量他,就令他想要回避。自然,这样的念头很容易办到,他顺利藉故脱离了重要客人的视线。
「范思哲上世纪末的传世之作,这款绝版西服全香港大概只得这一件,你就是它的拥有者?」一位有著浓郁中东风情的混血美人,穿著露脊礼服大方挨到辰锋身边,微弱的阳光透过茶点区露台旁的落地窗,敷上那巧克力色的迷人皮肤,引来辰锋惊豔的回眸。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愿意把它脱下来交给你,不过要先得到这套衣服主人的许可。」
「它不是你的?」美人不算纯熟的咬唇中文使辰锋觉得格外怪趣,「那你的朋友很大方。」
辰锋终於明白自己进场时为什麽会有这麽多人关注了,原来问题出在这套复古西服上。
该死的,他当时该在衣柜里选件低调点的!
即使辰锋自认勉强算作时尚达人,加上广宇形象师的循循善诱,已经很不容易在场合上穿错衣服,不过他对时尚的嗅觉没有灵敏到会去沉迷某个年分的高级服饰和特区香槟。
今天真不凑巧,在场人士有一半是具备时尚头脑和职业眼光的行家。
史密夫先生欲在当地投资,於是倾情赞助本土艺术家和设计师,邀请他们前往欧美地区举办展会,藉此联络和讨好风雅人士以及舆论媒体,得到更多的声援,以此推动经济合作。而广宇承揽其在香港的广告推广及宣传事宜,因此不遗馀力地发下英雄帖。
辰锋一下子觉得洪政申这人深不可测,这样一个头面低调的男人,不但能让蒋冰琴如此慷慨忌惮,连衣柜里都随时收著时尚界的宝物。
等再次与大老板碰头是第二天在广宇公关部布置豪华的职员休息室内,辰锋有专门的衣帽间。冰琴在门前截住正要外出的辰锋。
「罗陈雯倩女士让你去教她跳华尔滋。」
「任务艰巨,我的舞步也只得及格。」这还是在美国基地受训时的成果,当然,这种事只是辰锋的秘密之一。
「我想同你谈谈,五分钟。」
「你不是已经在谈了?」
辰锋的预感不怎麽好,冰琴很少会有这样欲言又止的时候。
「有人──有意邀你作巡回艺术展的形象大使。」
稍微吃一惊,辰锋知道这个可悲建议肯定不是出自眼前这位精明护短的女老板,可有人的实力首次获得压倒性胜利,权衡利弊凶多吉少,冰琴终於要把这名得力干将推上前线献主。
辰锋脸上浮现冷峻的笑容,是剑在出鞘时锋芒毕现的刹那:
「不只这麽简单吧?这顶高帽子可轮不到我戴,广宇的公关可以出席总督晚宴,但不会做形象代言,这方面你比我更谨慎。香港不缺明星,每个都在等钱用,不必找我,投资人应该懂这规矩。」
「没有人比我更不想把你的头印在门票上。」冰琴叹了口气。
辰锋见惯她张牙舞爪的姿态,一时还真不习惯。
「你目前还是广宇的金字招牌,升值潜力无限,我自然不能让人把你从眼皮底下掳走。」
「只是这样而已?」
冰琴的目光有半秒的游离,随即又恢复清明,聚焦在辰锋完美到无可挑剔的脸上:「我知道你不会答应。」
「那你还问我?」
「你不是经常会有些意外之举吗?」冰琴像是有些无奈地扬起手,又轻轻按在他的左手臂上,给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行了,我知道了……我想办法推了。」
「我赶时间,回来再谈好吗?」
第四章
辰锋混入一个陌生社会以掩护甚为敏感的身分,虽然现在的他衣冠楚楚,像足偶像,与三年前判若两人,但并不表示他可以就此高枕无忧地在各大洲顶替明星风光亮相。
辰锋曾是最顶尖的犯罪心理侧写员,在fbi服务多年,在派他潜入卡米塔组织时,他不过二十五岁。後来因为任务失败,考虑到他的人身安全,他被及时调任,成了一个閒职顾问,期间偶尔出现在各地警局协助办案,一年前他正式申请离职。
那天被黑人打手追足几条街,还被刺伤,却是因为一个可笑的理由——他在一家黑赌场替一个线人赢回很多钱,打手突然出现,在门外将他堵住。
谁知被路过的蒋冰琴撞见,後来居然直接载上他飞了大半个地球来到香港做起和平生意,整个过程几乎搆得上一部大投资的好莱坞电影……
所以的确是蒋冰琴救了他,使他成为现在的张辰锋。
拾回这个遗失了二十几年以为自己早就忘记的中文名字,那个抛弃了他的女子,曾让他在深秋的襁褓中虚弱地挣扎,父亲在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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