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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左手晴天右手永远
作者:蜃中楼
文案:唐律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第一次挨打是因为隔壁家那小子告密说自己早恋。
其实唐律挺不喜欢童乐的,像个小话唠。
可是,时间久了他才慢慢发现留在自己身边的一直是他。
童乐很喜欢跟隔壁家那小面瘫一起玩。
因为全班只有他没说过自己坏话。
后来,好学生考上了大学,小笨蛋也跟着去了。
小笨蛋被好学生赶回家了,又被好学生找回来。
如此反复,童乐说:唐律,你要是再赶我走,我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早恋是可耻的
又是一个隆冬,这里的冬天依然冷的让人打颤。房顶上交错的电线已经失去了它本来的作用,但依然坚持着最后的主权。似乎一切都没有变过。唐律用食指弹了弹烟灰,望着眼前这片寂寞的居民区。耳边还能听见孩子们闹腾的嬉闹和蝉鸣,这里本是被改革开放遗忘的角落,还维持着他原本的落后和单纯。
院墙上巨大的拆字是证明唐律离开过的唯一证据。如今,曾今,似乎只是弹指一挥。机械的轰鸣声推倒了第一座房子,于是,后面的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消失在了回不去的过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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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早晨空气里带着一股浓浓的湿意,天还没有亮透。交错的电线划破了灰蒙蒙的天空,那些电线大多都是私拉私接的,有些松松垮垮的搭在院墙上。铁灰色的院门刺耳的吱扭一声,从里面打开,自行车哐啷哐啷的从门里推出来,门前铺着的石板因为下雨有些湿滑,一块石板没有铺稳,童乐一脚踩上去溅起一片泥水,打湿了鞋边。
灰色的外衣领竖起来,拉锁拉至顶部,把漏在外面的脖子围了一圈。天还是有些冷的,童乐哆哆嗦嗦的站在路口,一双薄薄的线织手套根本抵不住春寒料峭。更何况有两根手指头已经露在了外面。把手指头缩回手心,窃取着那点在手心晕开的温度。看到唐律从家里出来,童乐赶紧把手套带好。登上车子,骑过去,一捏闸停在他身边。“怎么这么慢,冻死我了。”童乐虽然埋怨可并没有生气。
“那你就先走呗。”唐律说完也骑上了车。童乐像是没有听到,歪歪扭扭的和唐律勉强并排骑在一起。
“唐律,英语成绩下来了。我这次进步很大,真希望高中还能和你一个学校。咱俩还当同桌。”童乐满脸的希望,嘴唇冻得有些僵硬,鼻头红红的,一下一下吸着快要掉下来的清水鼻涕。
童乐家的变故在这个小镇上传的沸沸扬扬,他爸是镇上石粉厂管财务的,据说是因为做假账被抓了。人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本来镇子就不大,说起来谁谁谁都都知道是哪家的,童乐一时成了镇上茶余饭后的谈资,走到哪都少不了被指一下,瞧那就是老童家的。哪个老童家?就是贪污的那个老童家。
做假账变成了贪污,于是越传越离谱。这就是人言可畏,童乐倒是想得开。老子犯错,和自己又没有关系。所以他照常吃饭上学或者等唐律上学。
以前,童乐是班里的生活委员,就因为他写的一手好粉笔字。自从他爸那事发生后,童乐就被委婉的撤职了,因为生活委员也管收班费。童乐没说什么,只当是快中考了,老师照顾自己的学习。他就是这么个人,读过阿q正传的人都知道,他这是精神胜利法,是国民劣根性的一种。
到了学校,童乐拿着两个杯子去热水房打了两杯开水,放在唐律和自己的桌角,然后翻开英语书早读。其实童乐的成绩不算好,但是很努力。每天认真听课,老师的作业也按时完成,偶尔上课也很积极回答问题,可就是成绩没啥改变。
唐律拿着烧饼就着热水解决了早饭。童乐说他在家吃过饭了,所以唐律也就没跟他客气。两人一起长大的,小学是一个学校,中学成了一个班,到了初三就成了同桌。虽然距离越来越近,可是关系却没多亲。当然,这是唐律一个人的想法。 童乐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因为家里出了事后,只有唐律没说过他,每次见了他还和以前一样。童乐觉得唐律是个好人,是个君子,语文书里童乐背的最熟的一篇课文就是爱莲说。莲之君子,出淤泥而不染。唐律在童乐心里是一朵莲花。不过,他从来没把这个想法告诉唐律。
学校有很多住校生,都是从附近村子来的。农村的孩子都有一股子狠劲儿,学起来不要命,因为他们知道唯有学习才能走出去。镇上的孩子不甘落后,也玩命的学。中午去食堂匆匆吃口饭就又跑回教室。初三的学生几乎没人中午回家或者宿舍。老师看到了,被同学们的精神所打动,抽出休息时间来给学生们上课。所以,原本下午两点的课提前到了一点。
不回家的孩子们有些从家里带饭,放在暖气上捂着,中午吃的时候倒也不凉。没带饭的,校门口有摊煎饼,一块钱一个,如果想要鸡蛋或香肠加五毛。两个都想要,那就是两块钱了。
唐律买了一个两块钱的豪华煎饼,童乐跟卖煎饼的阿姨说要一块钱的。买的人很多,对于童乐这种什么都不加的人,老板不太爱搭理。等所有人都买完了,才给童乐做,加点葱花,刷上酱,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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