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璟修化名的商队已行七日,再过五日便可抵达居云城,同时若是在今日落脚的方连城此地往北出发前去边关,比后面会路过的城镇更为近了十五时日。
“臣,见过陛下。”马泽骁今晚被东方璟修召见,心里不知何事,却也没心思猜想。他此时的心里只有纠结般的糟乱,从这里出发便能更早抵达边关,马泽骁从进入方连城开始就一直在琢磨去还是不去的问题。
“出门在外,左相还是无需多礼。”东方璟修啜口茗茶,放下茶杯。“泽骁,想去边关么?”
马泽骁愣住,随即跪地。“臣不敢有此想法,不知今晚陛下召见臣有何事吩咐。”马泽骁知道东方璟修私下不喜欢他这样,但他也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作为不让东方璟修继续那个话题的筹码。
“你太激动了,泽骁。”东方璟修单手撑着下巴,“易。”
东方璟修话刚落,从房内的暗处闪出一人影,而这个人的容貌竟和左相马泽骁毫无分差,除去容貌一样,身高身材也同马泽骁本人无一异样。
“陛下这……”
“他是朕的暗卫之一,擅易容,模仿,不管是身高身材还是容貌声音,他只要看过你几天便能仿造出第二个马泽骁。”东方璟修扫了眼神色已乱的马泽骁,叹息。“泽骁,去边关吧。既然忧心,就莫要再让自己后悔,三年,是该面对的时候了。”
马泽骁心中刹时酸涊,阖起眼再睁开,那犹豫不绝的复杂情绪全然消失,留下的便是坚定。
“泽骁,谢陛下。”
第二十一章 男扮女装 (2347字)
居云城是以绣锦闻名,只要是居云城的人,绣工自是一流,这里并不对男人刺绣有何可耻的看法,居云城世世代代的风俗都是如此,男人越是有好绣工,居云城的百姓则会更加仰慕。例如曾经风光一时的林家,林家拥有的绣工堪称居云城一绝,尤其是林家技霸一方的独门绣工——锦云月色。
这一绝技令林家世代都在居云城受人爱戴,却不料,最终被一场大火毁去所有。
因为锦云月色的绝技,所以凡是林家绣庄出货的绣品均有皓月做为标记。而像林云清钱袋上那只浮云的形状,只有林家同宗之人才能用来做以标记。
“这么说来,居云城应有不少人识得你?”岚月当初救林云清时并没有听进太多关于林云清的故事,如今已经抵达居云城,才从东方璟修那里知晓林家在居云城的地位。
“是,所以云清不方便随时候在主子身边。”林云清心中难受,回到居云城后,那份强烈的报仇与丧失亲人的痛楚如波涛般袭来,对林云清来说,他实在不想见到居云城里百姓的目光,不管那是怜悯,同情,还是疼惜,他都不需要。
岚月微微摇头,林云清的情绪太过糟乱。“这里既是你的家乡,自然得由你带路本殿才能熟悉这居云城,也能更快找出你的仇人,你要是怕人识出,本殿倒有一个法子,让你绝对不被这里的人识得。”岚月扬起意味深明的笑容,那张粉嫩的小脸上写满了“阴谋诡计”。
东方璟修失笑,他的岚儿又要使坏心眼了。
居云城很是繁华,城内街道两旁均是绣锦店占的居多,人来客往非常热闹。
“爹爹,这可真是奇了,居然有绣锦店比食馆还来得多,难不成外来的人都要住进绣锦店去么?”岚月揉揉自己的肚子,感觉有点儿饿了。
东方璟修自是看到岚月这个小动作,“岚儿可是饿了?”
“嗯,有点,都是被爹爹喂习惯了,在宫……家里的时候,爹爹可是一直让我吃。”岚月心里叹息,自己也是希望这个身体能快点长起来。所以东方璟修喂他什么他也便吃,也不管那时辰适不适宜吃东西。只是他犯了一个大错,那就是这个孩童的肚腹不能跟他是魔王时相比,吃得多了便会肚疼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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