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占领合路之地并不一定需要动用武力。”
“哦,此话怎讲?”
合路之地,吴楚越三国交界处,地势易守难攻,乃军事重镇,故吴越楚三国世代皆不愿放弃对合路的主权,但谁也无法真正拥有合路,倒也不是这地方多难占领,只是一国若对合路有所觊觎,其余两国便会联合攻之。故虽历经数百年,无论三国如何争取,合路仍是一块无主之地。
吴越楚三国绞尽脑汁,历经数百年,仍然得不到的地方,一个因出身卑微而幽居冷宫的落魄王子居然出此惊人之语,不由让文种诧异非常。
“合路,北接吴国渚城,南邻我国御儿,西边逆郢水而上进入楚地。数代以来,三国皆对其虎视眈眈却始终未能独占。此地管辖混乱,地痞、流氓颇多,吴越楚逃犯亦多流亡至此。”
勾践指着壁上地图比划一阵,突然转过头望着文种道,
“不过据在下所知,此地似乎也有很多商贾往来。”
“是的,此地因主权混乱,律法不一,倒是让一些商贾看到了商机。合路夜市一派欣欣向荣,小摊小贩多不甚数,倒也吸引了一批三国良民于此定居。可是这又如何?”
勾践年纪轻轻,深居深宫,却对边境局势了如指掌,文种心下暗自叹服,不过文种却愈发疑惑,不知这个与占领合路又有何关联。
“此地如一国之咽喉,存亡之机会,因此,假使一国动用武力攻之,其余两国势必联合反击,结局必是三败俱伤。所以强攻不成,我们只能智取。”
勾践缓缓道。
“智取?”
“此地出入自由,来往人群品流复杂,且不受三国所限。若我们派一群可靠的武士,乔装成流民,驻守合路之地,则合路之地便可不战而得。”
“此计甚妙!”
听了勾践一席话,文种顿觉醍醐灌顶,恨不得拍案较好。没想到困扰了吴越楚三国数百年的合路之局竟被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轻而易举地解开了。
此时,阳光正透过窗棂照在勾践的身上,仿佛为他的白衣镶上了一道金边。眼前的少年黑发白裳,随风舞动,衬着那张俊美无俦的容颜越发尊贵神圣,恍若天神降世。
十六年了,因为昙华的缘故,文种从没有好好地看过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外甥。这是文种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勾践的脸,跟她母亲年轻时一样,都是生得风华绝代,这也是一直以来文种对这个外甥的唯一印象。可是那眼角眉梢流露出的睥睨天下的豪情,举手投足间指点江山的霸气,都不由自主地让人臣服。
“此子绝非池中之物,只是可惜了。“
文种突然一阵恍惚。往日为了避嫌,文种自是很少入宫探望昙华夫人,因此与外甥勾践也不常相见,更谈不上了解。可是这几日二人共乘一辆马车,虽然没有多少交流,但勾践所作的一切文种却看在眼里。他晚上挑灯夜读诸子百家,白天研习兵书谋略,虽然话不多,但是每一句话都颇有见地,深入文种心底。
越王膝下共有三子,大王子巫贤残暴不仁,骄奢淫逸,不过他已死于蓬莱,自是不用再提。三子姒汐,从小娇生惯养,对国家大事更是漠不关心,现在一心就只顾着夫差,难成大事。唯有二王子勾践,胸怀天下,勤勉聪慧,只可惜昙华夫人早就被打入冷宫,其子勾践也因此而受牵连,终身不能封侯拜相。而且越王似乎对此子也漠不关心,否则此次刺杀夫差这么危险的行动也不会让他去做了。
可是有一件事情,文种始终想不明白。昙华温柔贤淑,美貌无双,却不知因何事得罪越王,又因何事以致疯癫。
“孩子,苦了你了。”
文种突然开口道,他的声音明显有些颤抖。
听到文种的话,勾践心中不觉微微一震,从来都没有人明白他的痛苦,这是第一次有人像慈父一般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一时间百感交错,眼睛竟微微红了一圈,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不过,孩子,这次对你来说是一个机会,你要好好把握。”
文种按住勾践的肩膀,深邃的目光注视眼前这年仅十六岁的少年,意味深长。
勾践当然知道文种所指为何,只要杀了夫差,越王就会封他为大夫,赏封地三十里,只有这样,他才不至于困在深宫,沦为别人的玩物;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接触众臣,参与国家大事;只有这样,他才会离他所想要的储君之位更近一步。
勾践抬起手,用力握住文种搭在自己肩头的手,灿如莲花的双眸神色毅然道,
“勾践,定当努力,不辜负舅父所望。”
舅父?呵……
文种的心没来由的一阵刺痛,十六年来,因为怕自己对昙华夫人余情未了,便刻意与这母子二人保持距离,他没有做到哥哥应尽的义务,也没有尽到一天舅父的责任。他就是一个懦夫,又如何当得起这“舅父”二字?
不过,以后不会了。此子既非池中之物,那么就自己就竭尽所能,助他一臂之力。
马车缓缓停了下来,勾践随文种下了车。
只见前方迎面走来几个将军打扮的人,金黄色的铠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为首的是一个年纪十六七岁的少年,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虽然在那几人中最为年少,可是全身散发出一股凛冽肃杀之气,整个人如一柄出鞘的冷剑,令人不寒而立。
“姑浮,一年不见,愈发俊朗威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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