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剩下的猪肉沈娇也没敢多放,这里有个问题,做腌肉得挂出去晾晒,以他们现在的身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吴伯达也想到了这层,只得肉痛地表示不过日子了,趁这几天肉新鲜抓紧吃了,最开心的当属顾尘了,他可是最不爱吃腌肉的了。
吴伯达觉得他必须得拿出当年的吃饭本事来了,拍着胸脯表示:“下工后我就去山上弄几个陷井,运气好还能套些野兔山鸡回来吃。”
沈娇眼睛一亮,这个法子倒是不错,这样她就可以找借口把宝碗里的肉拿出来了。
因为肉不能多存,沈家兴建议是否送点肉给马队长一家,一是和这里的领导搞好关系,二也是感谢马队长那回没有站在朱家那头打压他们。
尽管马队长对朱家还是有所偏颇,可就这样已经很难得了,若是换了那些红袖章,凭沈娇敢拿刀砍农民子弟这一层,他们就得倒血霉了。
吴伯达也觉得应该如此,马队长这人他观察过,是个正直爽直的好人,值得结交。
当然,这送礼也是有讲究的。
尤其是这块猪肉的来历,更是大大的有讲究。
几人吃过早饭后就出工去了,早饭沈娇极大方地烙了一大盆肉馅饼,面是杂粮面,肉自然是野猪肉,沈家兴剁得碎碎的,再搁点葱花,葱是她用破盆养在炕下的,郁郁葱葱长得十分好。
烙出来的饼个个金黄焦香,点缀着碧绿的葱花,扑鼻的香,沈娇再熬了一锅稀粥,一口热粥一口饼,吃得所有人都热乎乎的,使不完的劲。
沈娇用帕子包了两个馅饼揣进怀里,她想带给马杏花姐弟吃,本来因为出了那斤糖的事,她就应该吸取教训,不可以再拿吃食出去了,可她就是觉得马杏花姐弟不是这类人,沈家兴也说他们值得结交。
最重要的是,马杏花总是从家里拿吃食给她吃,虽然只不过是菜饼子、蕃薯干之类的粗食,可这已是马杏花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这片心意比什么都珍贵!
爷爷总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她当然不能白吃别人的东西,何况马杏花家里因为她娘长年吃药,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她岂能占朋友便宜?
是的,前世今生都没有交过朋友的沈娇,头一回觉得自己有了朋友,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很新鲜,也很特别,她并不排斥这种感觉。
同时,沈家兴也不排斥她交朋友,相反他还很支持,他一点都不希望自己的孙女变成孤家寡人,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喜欢交朋结友的豪爽性子,在他看来,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是绝对不会感到快乐的,他自然希望孙女快乐地成长。
马家离沈家并不远,同她家隔了一排土坯房,与别人家不同的是,马家的房子是独立开来的,且屋前有个院子,虽然不大,可也彰显出了马家在农场独特的地位。
沈娇还是头一回来马家,今儿个要不是为了送肉,她也不会主动上门的,上回胡大娘说的话她一直都记着,自家现在的身份特殊,还是不要给别人家添麻烦的好。
“马奶奶,杏花姐在家吗?”
马大娘在院子里晒被子,棒槌在被子上敲着,砰砰地响,闻声看去,便见到了站在院门口怯生生的沈娇,笑了起来。
“是娇娇丫头啊,快进来,站外面作啥子?”马大娘热情地邀请沈娇进屋。
沈娇面现为难,小声道:“马奶奶,我就不进去了,您让杏花姐出来就行。”
马大娘愣了愣,很快就明白了沈娇的顾虑,心里为沈娇的懂事感到心疼,爽朗笑道:“没事,奶让你进屋你就进屋,看哪个王八羔子敢乱嚼舌根!”
她说这话时有意抬高了声音,马家斜对头的朱家,暗搓搓伸出头窥视的胡大娘闻声立马缩回了头,恨恨地朝地上啐了口,却也不敢再探头了。
马大娘冲朱家冷笑几声,一窝黑心肝的坏东西,从上到下就没一个好的,赶明儿一定要让长安想个由头把这家人弄到七队去。
沈娇被马大娘硬拽着进了屋,马家并不是太大,普通的三间房,两间小的,一间大的,大的那间顺便也兼了客厅和厨房。
屋子虽不大,可收拾得很干净,只是屋里却散发着一股子药香味,想来便是马杏花母亲吃的药了,沈娇粗通药理,自这药香里闻到了当归和党参的气味,便知马杏花母亲得的定是气血两亏之症。
“杏花,娇娇来了,赶紧出来。”马大娘冲里屋喊道。
“来了,妈,我先扶您出去晒会子太阳。”马杏花应道。
一个嘶哑的声音响了起来,其间还伴随着几声咳嗽:“不用,咳咳,你只管去招呼朋友,咳咳咳,妈再躺会儿。”
沈娇心中一动,冲马大娘说道:“我能进屋给大娘问声好吗?”
马大娘哈哈笑了:“咋不行哩?只是你大娘屋里药味重,仔细熏着。”
“不会,药香味好闻的。”沈娇嘻嘻一笑。
马大娘想想也是,沈家以前是开药铺的,小丫头成天泡在药材堆里,闻的药香味可比她家要多多了。
才一走进屋,沈娇就被热气熏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这个屋子里也实在是忒热了点,且因为窗户紧闭着,屋里的气味散不出去,人的体味,药味搀和在一块儿,绝对不是美妙的味道。
一个脸色腊黄的中年妇女躺在炕上,瘦得脱了形,颧骨高高的,但即算如此,也能依稀看出这个女人的五官很端正,与马杏花的眉眼有几分像,想来这位妇人便是马杏花的母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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