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聚乐楼,邢庭顿时来了精神。
昨天在方关山墓地时,他告诉何复,送信的人都是在大街上随便找来的小孩子,他确实已经记不住那小孩子的模样,但是他记住了一样东西,女孩的裙摆上绣着一朵鸢尾花。
倒不是多了个心眼怀疑何复的身份,而是他着实不愿意相信茶城的警察。曾经目睹过茶城警察办案,因为抓不到犯人随意抓一个小偷顶罪,小偷逃跑,被人撞死街头,那血肉横飞的模样让邢庭至今无法忘记。
既然警察是靠不住的,那就只能靠自己来洗刷冤屈。
邢庭放下手中的苹果核,转身进了衣柜,他的衣柜后面里面是一间密室。密室不大,刚好能够容纳下一张大方桌和一张椅子,密室的中央挂着一块巨大的镜子,邢庭坐在镜子前,将自己脱得干干净净,一丝不挂。
随后,他用刀片轻轻地在自己的耳朵后面割开了一个小口子。在昏暗的密室里,这一幕显得格外的诡异可怕。
只见,邢庭右手摸住那道伤口,猛地一撕,整张脸皮都被他扯了下来,慢慢的他的身体像是长出一个巨大的人形蛹,将他包裹在里面。
片刻后,他破茧而出,慢慢地爬起来,将身上的碎屑抖个干净,镜子里照出来的邢庭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这是邢庭的秘密,他的皮肤在受伤之后有重塑功能,在重塑期间身体会长出一层茧将他包裹起来。只需要短短的时间,他就能够在茧中获得新生,变成另一个人。
只不过这种易容术维持的时间并不长久,对自身也有一定的损伤,所以他很少这样做。
看见镜子里出现的全新的自己,邢庭觉得很满意,他伸手摸了摸这张脸,又对着镜子臭美了几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一次就变成功了,真不赖,就是这张脸没我本人帅。”
走出密室,在衣柜里拿出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打扮一番倒真是与方才那个穷小子有着天壤之别。
变装完毕后,邢庭笑眯眯地朝着北街聚乐楼走去。
他要在这里面去找一个人,那天看见的鸢尾花女孩。而与这位鸢尾花女孩接触最多的便是现在这张脸的主人。
这张脸的主人姓金,名仁耀。聚乐楼里的人都尊敬的喊一声金先生,他是这聚乐楼的贵客。只是没有人知道,这个金先生家世背景,只知道他是个有钱人,穿的是上好的西服,喷的最腻的香水。
邢庭在这里吃饭时,有好几次都看见他的饭桌边总有一个小女孩。
邢庭刚一踏进聚乐楼门槛,拿着帕子打扫座位的小仆宋哀便走了走来,脸上堆着谄媚的笑容:“金先生今日来得可早,还是和往日一样的四菜一汤吗?”
邢庭理了理西装的袖子,装作十分儒雅的模样,低沉着嗓音道:“同往常一样。”
说完,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在没有露出什么破绽。再瞧了瞧聚乐楼大厅里挂着的那一面铜镜,这张脸长得还算好看,五官里偏偏有着一双不甚漂亮的眼睛,双眼微微一眯,猥琐之气尽显。
他对着这张脸皱了一下眉,再次在心底感叹:这脸可真难看,还是自己的脸帅。
小仆宋哀瞧见‘金先生’皱眉,遂问道:“先生为何皱眉,是我聚乐楼招待不周?”
邢庭微微一笑:“那倒没有,只是没看见那个小家伙,心底有些不大开心。”
说这句话的时候,邢庭在心底呕了自己一百八十遍。这个金仁耀,每次来聚乐楼吃饭时,总会让那个小女孩陪自己一起吃,邢庭看见过他两次,金人妖把那小女孩搂着放在自己腿上。
因为距离比较远,又被屏风遮挡住了半张脸,邢庭只能看见那个小女孩的下半身。
他清楚地记得小女孩穿着的那身裙子,水粉色的布料,上好的绸缎,上面用彩色的丝线绣着一朵漂亮的鸢尾花。
这鸢尾花虽然普通,可邢庭却记得十分清楚,因为那天来聚乐楼给他送信的小丫头也有同样的裙子,裙摆也绣着一朵鸢尾花。
当然,如果说两人拥有同样款式的裙子并不值得奇怪。可是那个送信的小女孩身上,也有一股相同的香气,而且这香味就是那油腻的金先生身上散发出来的同款香气,那就令人生疑了。
宋哀意会了邢庭话中深意,忙低声耳语道:“金先生有所不知,鸢鸢小姐生病了,这几日都没来楼里。”
邢庭讶异道:“病得严重吗?”
宋哀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应该严重吧。”
邢庭说:“什么叫应该严重?”
宋哀回答:“因为我没见着鸢鸢小姐,不清楚她病得如何,几日未见,想来应该是病得严重。不然她看见金先生了,肯定第一时间跑到你面前啊。”
最后那句话,宋哀说得有些暧昧。邢庭却打了一个哆嗦,感觉自己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见过鸢鸢,那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小女孩,这个金先生的行为举止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这个聚乐楼里居然用小孩子来陪酒。当真令人恶心!
他摆了下手,有些不悦道:“今日就不吃饭了,看不见她,我食不下咽。”
宋哀喊了一声:“好嘞。”
见邢庭踏出门槛,又追过去拉住邢庭小声说道:“金先生,我希望你去看看她,她在铜海巷11号。”
邢庭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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