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姑且可以称之为“恋爱”的关系里,傅丞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或者任何意思相近的话。倒是“可以”,说得最多。
第2章
手机里传出的急促的铃声,很快让宁子归从虚妄的回忆中惊醒过来。他赶紧接起电话,听到对方熟稔的语气:“归仔啊!”宁子归笑了笑:“薯仔,什么事?”薯仔爽朗地笑了:“找你还能有什么事?肯定是好事啦!”
宁子归无奈的一笑。
据说读艺术的都是有钱人,宁子归感觉自己给艺术生拖后腿了。他是个家境很普通的少年,可以说是连中产阶级都算不上。他读艺术对父母来说是很大的负担,更何况……
宁子归摇摇头。
倒是当初学院里家境不错的富二代是很多、很多的。宁子归和他们无法很好的做朋友,这点也和他的家境有关。倒是薯仔,是他到现在还联系的、硕果仅存的好朋友。他的第一份工作,还是薯仔介绍的。光是这一点,他就觉得这辈子薯仔约他,他就必须去。
天上下狗屎也该去。
今天天上倒是没下狗屎,只是下暴雨而已,他就更该去了。
天上好似打开水龙头了,哗啦啦的关不上。现在是工作日的饭点,正值高峰期,加上这特大暴雨,整个市中心的交通都拥堵不堪。
这辆车停在这路口已经二十分钟了,大概就挪动过一英寸吧。
老n_ain_ai做复健都比它走得快。
宁子归有些焦急地看了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尽管约定的餐馆就在下一个路口,可这已经足够让宁子归心急如焚了。毕竟,宁子归是有“早到强迫症”的。无论是上课、上班还是聚会,他都一定要保证自己早到十分钟或以上。如果在约定时间前十分钟他都还没到达该地点,他的焦虑就会变得无法自持。
他摸了摸额头的汗水,想起薯仔还特别交待,说有重要的事情。这让宁子归更加焦虑了,忍不住催促道:“司机,可不可以开快一点?”司机朝着后视镜翻了个白眼:“靓仔,不是开得快不快的问题,是我开不开得了的问题啊!你是要我直接撞飞前面那驾车吗?”宁子归不得不承认司机说得对,只好拿出纸巾,抹了抹额头的汗,瞥到手机显示屏上时间数字的增加,更为焦虑不堪,一咬牙,从钱包里掏出纸币:“谢谢,我在这里下。”
宁子归埋怨自己为什么出门不谨慎些,竟然将雨伞留在了公司里。
雨水淋了他一面,他将公文包高举过头,自以为可以挡住疯狂降临的雨水,实际上根本是于事无补。他的脸庞很快就s-hi透,身上更是狼狈不堪,犹如一只飞奔的落汤j-i。
他有点轻微的近视又不肯戴眼镜,天雨使他视线更为模糊,一不小心就撞到人了,撞到一个背很厚的人——那背脊温暖、干燥并且紧实,还带着淡淡的古龙水香气——光是一个背部,就如此引人入胜。
那人轻轻转过来,目光落在他身上。他的目光,像是电影男主角手指间夹着的香烟在燃烧,袅绕着荧蓝色的烟雾,好像是热的,又好似是冷的。宁子归怔住了,被捆绑在这烟雾之间,嘴唇一张一合,发出了熟悉又陌生的音节:“丞哥……”
他好久没有讲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在他心里就是一个地雷,碰都碰不得的。果然,他说了这两个字,浑身就像要炸裂一样,连脸庞也变得羞红。
傅丞似乎也惊讶,听到熟悉的“丞哥”两个字,眼神里居然也有些波动了。这种惊讶和波动,被宁子归解读为尴尬。他想,傅丞一定是觉得这个人不要脸吧。分手的前男友狭路相逢,还脱口而出当年的昵称。宁子归羞愤欲死,将s-hi漉漉的公文包抱在胸前,像护食的松鼠一样,缩成一团,警戒地看着对方。
傅丞当时举着黑色的伞,下意识地将伞面往宁子归那边挪动了一些,使他不至于继续被大雨吹打。这个举动倒是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宁子归似乎想到反应过度显得小气无聊,又尴尬地捋一捋粘在额前的s-hi发,干笑着说:“好久不见。”
傅丞微微侧着头,打量着宁子归。他们确实很久不见了,毕业将近七年了吧。这些岁月在傅丞的身上施了应有的魔法,傅丞变得更为成熟、魅力,看着还好像更高大魁梧了——当然也可能是他身上那套价值不菲的定制西装的功劳。
倒是宁子归,好像一点都没变过,那幼嫩的脸和那圆圆的眼珠,都好像随时能滴得出水来。这样的容貌神态,完全还是青涩学生的模样。
傅丞审视的目光,叫宁子归心跳得更快。他痛恨自己的不长进,过了那么多年,还是抵不过傅丞的一个眼神。可他又无可救药地沉浸在傅丞更加吸引人的气质之中,大脑多巴胺不受管制地疯狂分泌,严重影响他原本就不强的意志力。
还好、还好,手机铃声适时地响起来。宁子归被口袋里的震动给震醒了,有些慌张地把手机拿起来,接通放在耳边:“啊……薯仔?嗯……我正赶过来。嗯、嗯,我记得,是东城路的,我记得。我马上到。”
说完,宁子归匆忙地挂掉电话,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雨水气息混着傅丞的气味,让宁子归又是一阵眩晕的,可他奋力保持镇定,故作从容地抬起头,对傅丞说:“今天见到你真高兴。不过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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